2011年局重点工作第二季度推进情况
人事处
2011年7月4日
根据省体育局要求,现将人事处牵头的局重点工作第二季度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23号文件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基本完善,第一季度通过局办公室报省政府办公厅,待召开会议审议。
积极做好运动员保障的相关工作。按照规定办理了各训练单位共计104人转为试训运动员有关工作。
(二)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工作 今年3月,省人社厅正式批复了局系统13家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根据工作计划要求,各直属单位根据省人社厅批复,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为帮助各单位制定好实施方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人事处主要做好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先后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组织局系统各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和人事干部学习相关政策;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晓明同志亲自组织大家学习,提出要求。召开了一次由各训练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徐组长听取各训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人事处还借鉴有关厅局单位经验,结合实际,制定了省体育局实施方案参考模板,指导和帮助各单位制定实施意见。
二是加强调研和指导。鉴于省体育局系统人员结构复 1
杂、历史遗留问题多等特殊情况,为保证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顺利开展,又不影响备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人事处分别到每个直属单位进行调研,和主要负责人及人事干部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了解情况、摸清问题,同时指导帮助各单位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目前,调查摸底工作已基本结束,人事处将根据调研情况,把有关主要问题汇总后,上报省体育局研定或报省人社厅答复。
目前,根据省人社厅的部署和要求,省体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和进度,向前稳步推进。
(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工作
1、加强干部教育工作。根据局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举办了安徽省第八期体育管理干部进修班。这是省体育局首次与北京体育大学联办干部进修班,得到了省体育局和北体大的高度重视,进修班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参学的各市县体育部门负责人的肯定。
2、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对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实行竞争上岗,这是自2006年以来省体育局首次组织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在形式上也进行了改革,为全面了解干部综合素质和群众公认原则,实行笔试、面试和相关单位和部门民主推荐。目前笔试、面试和民主推荐工作已全部结束,待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干部挂职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经局党组同意,印发了《省体育局关于加强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的意见》,组织了局直属单位6名年轻干部挂职局机关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部署,选派了群体处副调研员蔡维燕下派挂职任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3、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发了省体育局各处室和
直属单位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协助省委组织部完成省体育局厅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四)修订了《安徽体育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并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今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体育人才发展十年规划,重新调整修改了《安徽体育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并两次征求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意见。目前,规划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将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后正式印发。
二、存在问题及打算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局办公室已报政府办公厅,目前进展较慢。
(二)通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调研,由于省体育局系统遗留问题较多,人员结构复杂,各单位在实施过程过得中的难点是如何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
下一步:
一是加快进度和省政府办公厅联系,督促实施意见尽快进入讨论日程;
二是对各单位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确定。
附:省体育局2011年重点工作关于人事处牵头的工作内容:
13.加强各层次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年度目标: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国办发23号文暨“体教结合”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要措施:在2011年全省体育局长会议上讨论《实施意见》。继续加强与省主管部门联系,落实有关政策。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国办发23号文暨“体教结合”工作会议。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聘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就业安置等保障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徐晓明;牵头责任处室:人事处;协同配合处室(单位):竞体处、青少处、安徽体院、各项目管理中心
22.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
年度目标: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制定安徽省“十二五”体育人才发展规划。
主要措施:
(1)根据省有关政策,对各直属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审核,指导各直属单位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实施工作。
(2)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完成全年调学任务,组织第八期全省体育管理干部进修班,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完成局机关、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徐晓明;牵头责任处室:人事处;协同配合处室(单位):各处室、各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