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斯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员工工资、奖励、补贴、与核算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相关规定拟从五月一日起逐步实施)
一、员工最低保障工资标准(按26天计算)
⑴生产工人980元/月⑵管理人员1100元/月
二、员工工资从原来的75天发放改为隔月发放(每个月的28-30日期间)
三、员工大工工资标准按5.6元/小时计算
四、员工加班补贴办法
1、员工加班至22:30的(指经生产部长批准同意的生产班组或总装线的批量人员加班)免费提供夜宵(5元标准),通宵加班的,凌晨3:30分再提供夜宵(5元标准)
2、总装车间员工晚上加班补贴3元/晚,通宵加班的在原补贴基础上增加7元。
五、生产工人与部分管理员工(原有加班工资的人员)实行全勤奖考核制度
1、凡当月白天全出勤,不迟到不早退,晚上全参加安排的加班可获得全勤奖50元。
凡当月白天每请假半班或晚上少参加一次加班,或上班迟到早退的少得全勤奖5元。
2、凡当月白天生产累计少于26班(含26班周日除外)或当月上班(包括加班)迟到、早退或加班请假累计超过4次以上的,一律取消本月全勤奖资格。
六、管理人员加班与请假的工资核算规定
1、固定工资人员(有加班工资人员)加班按5.6元/小时或按计件工资结算
2、固定工资人员(无加班工资补贴)①凡参加本车间生产加班当月累计超过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可按计件工资或大工工资标准(5.6元/小时)给予加班工资。②凡参加非本职岗位生产并由生产总调度统一安排的加班,可按计件工资或大工工资标准(5.6元/小时)给予加班工资。
3、管理人员请假均按下列2种方式扣款:①本月有加班的按加班标准扣除②没有加班的按固定工资除以26天为标准/天扣除。
七、对部分生产工种实行超产奖励
总装线、电子组、变压器组(具体方案由各车间提出交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实施)
八、免费提供工作午餐(3元标准)
九、高温补贴
6月15日至9月14日的三个月时间内除七部二办办公室人员外的上班员工均按2元/天标准给予冷饮费补贴,当日不参加加班的少发1元。
十、中秋节每位员工发放月饼与水果各1份。
十一、管理人员每月进行绩效考核,实行奖罚。(拟从6月1日起实施,具体考核内容与方法另定) 十
二、生产工人年终奖
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阴历十二月廿八)期间,每月白天出勤超过26天且遵章守纪,服从安排,不出严重质量事故、年内受到各种罚款处理不超过5次以上的的工人,给予500元奖励。(当月出勤未到26天的按月扣50元)
十三、合理化建议奖
公司员工能够对工作生产或生活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能产生一定效益的,一旦采纳,可一次性给予100元-1万元的奖励(具体审批与发放程序另定)。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