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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厂质量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21:00: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外协厂质量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确保入厂的外协、外购件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杜绝外协、外购件的非预期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的外协、外购配套件及其它需质检部检验的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三、名词术语

外协、外购件:指公司产品生产有关的由公司以外的组织直接提供(或部分工序外协加工)原材料、零部件和成品,本办法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覆盖了关键零部件

四、职责

(一)技术质量中心负责制订和提供外协、外购件的检验标准、技术图纸等技术类文件;负责新产品外协、外购配套件不合格品的审理。

(二)技术质量中心负责外协、外购件的试验工作。

(三)技术员负责成熟产品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的审理。

(四)技术质量中心负责外协、外购件的抽样、检验、判定工作;负责进货检验须试验零部件送检工作。

(五)储运中心负责配件待检单的打印及外协产品的入库收货工作。

五、管理内容

(一)外协、外购件的接收

外协、外购件供应商根据配套部下达的采购计划,填制《送货单》,注明所送物资的编码,随零部件送达公司,报采供中心确认后到储运中心申请打制《配件待检通知单》,交技术质量中心检验。

(二)外协、外购件的检验

1、检验员实施产品抽样,同时检查外协厂家所生产产品标识与技术标准的符合性,产品标识与技术标准不符等问题视为不合格,须将实际情况记录到检验单。若检验合格,由检验员根据检验的物品填写《原材料(外协件)进货检验记录》或《成品检验表》一份,由质检部保存。储运部依据检验结论办理入库手续。

2、对进入公司的外协、外购件,经检验确属不合格的,应由检验员填写退料单(退料原因写清楚)退采供中心,凡物资进入公司后应及时检验(一般不超过2天),以便采供中心将不合格的外协、外购件及时调换或向外协、外购单位要求退货。

3、成品出厂前,质检员应对产品的整体外观、规格尺寸、使用性能以及工艺的特殊性,做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该产品的有关技术规定和内控标准的有关条数,须贴上合格证以及相应的标识、标记,并签字之后方可出厂

(三)检验程序

1、检验员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资料的规定以及检验标准的要求对样本进行检验,检验项目须全部覆盖检验基标准规定的项目,检验标准上没有的项目检验员可根据其质量动态选择项目检验,并将检验项目加在《产品检验记录》上。

2、无检验基标准的零部件,检验人员可参照成熟产品同类零部件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3、无图、无标准、或技术标准不完善的零部件,检验人员应立即向技术质量中心索取相关技术资料后在进行检验。

4、零部件几何尺寸暂无检测手段项目采用试装方法进行检验。

5、需送外检测的,由责任检验部门批准后,实施送外检测。

6、对需要试验或理化的外协、外购件由检验员按检验标准规定项目和相关技术规范执行,对样品作好标识,填写《试验报告》,并给出相应的结论,采供中心根据《试验报告》结论,可选择是否采购。

(四)检验手段的控制

1、检验和试验所用的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量值准确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2、检验员实施检验时发现检验手段不能满足检验项目要求或无检验手段时,须及时向部门报告,由部门组织完善检测手段。

3、因生产急需,零件试验结果未出来时,由生产部填写《紧急放行单》一式两份须经技术质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一份随产品一起交对应库管员,一份传检验员。试验结果出来后如试验结果不合格,则立即通知相关生产车间停止继续加工使用,并追回该批产品。紧急放行的零件所生产的产品在试验结果未出来时不得发货。

4、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生产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一式两份,须经技术质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一份随产品一起交对应库管员,一份传产品检验员。进货检验应同时对该批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则补

办合格手续,不合格则须立即通知相关生产车间停止继续加工使用,并追回该批产品。

5、检验员应采用巡回抽检方式对每台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进行跟踪,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须随时指出。对本道工序加工不合格的有权提出返工或报废,严禁不合格的在制品转入下道进行生产,对不接受检查的班组人员,检验员须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查明责任人,按经济责任制制度,及时执行处理。

6、当同一产品在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及以上不能满足要求时,检验员及时汇报,可由生产部向加工厂家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经厂家整改三次仍不合格的,可由生产部下达《停产通知书》,所产生损失有加工厂家全部承担。

7、整改后的产品整改合格后,应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后,可进行发货。

(五)进货检验因外协、外购质量问题扣款流程

检验员《原材料(外协件)进货检验记录》上注明不合格数量,交仓库核实数量后,交由采购部进行沟通执行。

(六)进货检验结果的统计与分析

1、技术质量中心每月对每一配套厂的送货的质量情况进行批次合格率和数量合格率统计,统计区间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

2、技术质量中心每月将批次合格率和数量合格率最后一名的外协加工厂在每月30日之前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在次月5日之前向外协加工厂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由技术质量中心传递到外协加工厂,并要求外协加工

厂在次月10日之前生产部整改措施。如某一外协加工厂连续两个月处于最后一名,可由生产部下达《停产通知书》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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