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工程管理规定
为规范单项工程操作流程,使单项工程安排、预算、施工、验收、结算,透明公开,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的本规定。
一、单项工程范围
1、井下除正常采掘活动以外的所有施工工程(生产技术部牵头)。
2、地面除正常生产活动外,非本单位范围内的临时、应急工程(企业管控部牵头)。
二、流程(见单项工程审批表)
1、单项工程有分线领导召集生产技术部、企业管控部、人力资源部、施工单位及相关专业部门单位,召开现场会。
2、现场会明确施工措施、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工程量、时间节点等,生产技术部、企业管控部根据会议要求确定。
3、施工前,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和企业管控部对现场进行工程量确认,作为验收依据,并于两日内预算单项工程承包总额,报经营副总经理审批后,转施工单位。
4、单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当日会同生产技术部、企业管控部和人力资源部对单项工程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5、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企业管控部根据验收报告,结算单项工程款。
6、工程款专款专用,当月结清,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克扣工程款。
三、其它
1、单项工程流程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要求,不予结算。
2、职能部门未按规定要求或延期的,每项考核部门500元、单位主管200元,依次类推。
《单项工程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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