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
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卫生院:
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
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武威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
求,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情况报告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卫生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点: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
一、机构选址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
《喀什地区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符合收成乡区域卫生规划。
二、选址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距离本地址500米内无国有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米内无卫生
院,100米内无社区卫生服务站。本诊所设置后可以作为民营医疗机构,为
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诊疗服务。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相邻25米内无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卫生
要求
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19796.8平方米,使用面积1820平方米,可满足开展正常诊
疗工作的需要。
报告单位(签章): 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卫生院
报告人(签名):阿布都日西提报告日期:2011 年10月27日
《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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