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岗定职工资分配方案
为广泛的调动公司员工组织生产的积极性,结合其它矿山组织生产的经验,公司决定对选厂的操作工和机修工实行“定岗定职,按产量计酬”的工资分配方案。对化验室和水泵组实行定量包干的工资方案,对部分岗位实行费用大包干的工资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岗位核定:采场设爆破工、铲车工、挖机工、车辆驾驶员、现场管理员;破碎线设二个班组,一班从破碎台到干刨,二班从预选机到十号平台;选厂设三个选矿班,化验室组、水泵组,尾矿库组。
二、部分岗位核定人员:破碎岗17人,选厂每班12人,其中操作工每班9人,机修工每班3人,化验室3人,水泵房4人,尾矿库2人。
三、工资方案:已经和工资签订工资费用包干的班组和岗位,按已经签订的合同执行。未实行工资费用包干的班组,按二种方式试行,一种是和产量挂钩计酬,一种是按班组核定工资总额。选厂三个班按产量计酬,每班日定基础产量100吨,每生产一吨按10元计提工资,超产按每吨15元计提。修理工实行定额工资加超产奖,基础工资按个人的业务技能核定,奖金按选厂的超产奖的中间水平计算。化验室实行定额工资,人均2600元,水泵房定额工资,人均元。
四、特别规定:
1、实行产量挂钩计酬的部门,原则上停产停工期间没有工资,但因停水、停电三天以上、连续十天以上的机械设备大修等原因的停产,按月均850元(每月30天)计算出的日均工资给予停工期间的工资补助。
2、基本产量按照塔磨机安装前和安装后来确定。安装前的产量定额是每班每天100吨,按每月24天的开工率计算,月均产量是24000吨,核定基本工资是每月2400元,每超一吨,每班可提取超产工资6元,每少生产一吨,每吨扣减4元。塔磨机安装后的产量及超产工资标准仍行核定。
行政岗位打卡核算基本工资,行政岗位人员的工资由管理层根据岗位工作量的大小,因岗位而定,实行基本工资加奖金的模式。
3、每月各岗位人员的工资由各班组长造表。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上报财务。
4、员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辞退或开除员工,由公司商村二委决定。公司员工主动辞工的,由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