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总经理、各部门
FROM:财务部
DATE:2010-06.07
研究开发项目费用管理制度
一、研发项目立项及成果报告:
1、研发中心负责新产品的调研分析、立项、产品的设计、试制、鉴定、移交投产等方面的管理。供应部、生产部、质管部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
2、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立项要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是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不包括对产品的常规升级或对公开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下列各项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
(一)企业利用已经掌握的成熟技术,包括已经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活动,企业通过上述活动对产品、工艺无实质性改变;
(三)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活动;
(四)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活动;
(五)软件复制和无源代码的程序编制活动;
(六)其他非研究开发活动。
3、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开发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须在
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对产品的社会需要、市场占有率、
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经济性的
分析论证。 立项计划书编写要求:(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内)
3.1、立项依据
(一)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二)项目研究开发对本企业、行业的推动(带动)作用
(三)项目达到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前景
3.2、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
(一)项目主要内容及关键技术
(二)技术创新点
(三)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
3.3、研究开发方法及技术路线
3.4、现有研究开发基础
3.5、研究开发项目组人员名单及具体负责内容
3.6、计划工作进度
3.7、费用预算情况,包括
(1)人员人工: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
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
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
支出。包括:原材料、水电;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
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
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
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
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
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
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新产品设
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
费、资料翻译费。
(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
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
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
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
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
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
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
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
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
则确定。
(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
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
用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
3.8 各项目现有专用设备、固定资产及需新增设备、固定资产也应在
计划书中列明。
4、审批立项计划书,形成立项决议:
4.1公司经理办公会根据立项计划书,经研究同意实施研发项目(自
主、委托、合作研究),签批立项决议。
4.2立项决议及立项计划书经批准后,分别送达至总经理、研发部、
财务部。
4.3一般立项计划书应在每年的12月提交公司决策层,立项决议12
月31日前签批。年中有新项目需要立项的,所需资料及程序同上。
4.4如果项目当年未完成,需要第二年继续开发的,应在立项决议中
单独列明并附新的计划书及当年已开发情况的总结报告。
4.5所有研发项目的启动、暂停、终止都须经总工、总经理、财务部
审批。项目组人员、设备变动须报总工、财务部备案。
5、项目鉴定及研究成果报告
5.1 按高新区科技局规定时间和要求,分项目填写项目情况表,项目
鉴定表及其他资料,由科技局对所立项目进行鉴定签章。
5.2开发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提供研究开发项目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
果报告等资料。
5.3开发项目过程中或完成后可分别进行查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
鉴定、客户使用情况证明等。
5.4委托、合作开发项目的,分项目提供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
合同、协议。
二、研究开发费用归集
1、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
用的专项费用,必须按计划专项管理,统筹安排,节约使用。
2、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政府的专项科技基金拨款;公司自筹研
究开发项目资金;
3、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
3.1公司应根据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建立研究开发费用专项明
细账,准确、及时地归集各个项目的费用发生情况。多个研发项目使
用共同资源的,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将研发费用在各个受益项目之
间分摊。
3.2公司研发中心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
发费用的签批、核定;公司财务部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集、核算、记
帐、监督部门,研究开发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3.3研究开发经费的拨付在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决议审批后才能启
用,并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3.4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
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研发中心审查后
才能生效。
3.5研究开发经费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技术副总审核签批,
并在核销票据上注明所属项目后方可到财务核销;所有新产品领料,
不论是研发中心还是生产、技术部门,只要是用于新产品的材料必须
由研发中心调度签批,注明所属项目后方可领取。
3.6研究开发经费一律不进入本单位产品成本,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月末仓库原材料耗用表中根据新产品领用材料金额在表中单独列明,
领料单单独附后。
3.7各项目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2000元以上设备、仪器者,
须列入该项目专用固定资产,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
3.8财务部应每季度对研究开发费进行汇总分析,包括金额及占收
入的比例,如未按计划执行或比例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标准,应
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整。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披露研究开
发费用的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究开发费用支出额度及其占销售收入
的比例情况等。
3.9对于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
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
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
201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