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5:07: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党组 关于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小社会影响,促进和谐工商建设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信访稳定工作要求,现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等到北京、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省市局等部门集体上访。因利益诉求、信访突出等问题到重点场所聚集、堵塞交通道路、影响办公秩序和公共秩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处置本单位的群体性事件负总责。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级必须坚持“现场第一原则”,主要领导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第一时间决策指挥,及时依法处置,迅速控制局面。

(二)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注重从源头上防止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坚决防止因决策失误、工作粗糙、处罚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群体性事件的各种诱因,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

(三)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同时,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沟通、协商、调解等方法,积极稳妥地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情绪疏导,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解决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服从分局统一调度指挥,不得延误和推诿。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整个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三、组织体系

(一)机构设立。分局成立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云鸿任组长,分局副局长李海明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对分局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由分局人事科科长陈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分局监察室副主任李爱民兼任副主任,分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总指挥。凡是分局干部职工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分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亲临现场指挥处置。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相关资源。

3、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分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及时赶到现场做工作,迅速掌控局面,妥善化解矛盾,平息事态。

(三)分局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并认真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警防控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提出预测报告和应对措施。领导小组根据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群体性事件进行预警,以便提前防范,化解风险。同时,要严格执行群体性事件报告制度和倒查制度,凡漏报、迟报、误报和瞒报群体性事件紧急信息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坚持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制度。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不稳定因素的集中排查,确定重要部位、重点群体及重点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挂牌督办,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明确控制和解决不稳定问题的时限,切实将问题控制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落实信访稳定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干部职工制度。落实干部职工来信来访登记、查办、督办、结案、反馈制度和信访稳定联席会议制度。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1、对发生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省市局及其周边重点地区聚集上访和串联进京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2、对发生在分局机关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通知涉事相关单位领导带队迅速赶到现场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3、对发生在分局各单位内部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事发单位应启动应急预案,单位领导必须迅速到现场指挥处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分局。处置有困难的,可向分局请求支持。

(二)现场处置程序

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分局相关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1、接待并劝导上访人员到指定接待场所,上访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应迅速到现场做劝返接回工作。

2、处置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协助的,领导小组应及时协调各方到场,形成处置合力。

3、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情况。

4、对在群体性上访事件中出现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车辆、破坏公共财物、危及人身安全、推打谩骂接待人员等过激行为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采取果断的现场处置措施。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群体性上访事件经过现场处置,上访人员被劝返回当地或本单位后,对承诺解决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尽快兑现,把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二)经验教训总结。要认真分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并形成专题报告。同时,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预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分局对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在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中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甚至违法乱纪,激化矛盾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二是对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群众上访的有关责任人员;三是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甚至压制及时如实上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四是处置工作中因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不力、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七、保障措施

要保证灵通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有一支数量充足、集结迅速、听从指挥、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并具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的应急队伍;要为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和劝返上访干部职工提供交通车辆的保障;最大限度地保证应急处置工作人、财、物的需要。

八、本预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有企业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浅谈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

关于印发《现场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火炬大厦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1

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预案
《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预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