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面向全体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
天生我材必有用!
以学校教育角度看,课外体育活动与课外与文娱活动、科技活动等一样,是课外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达成学校教育目标的多种途径之一。
从学校体育角度看,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校体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之一。正确认识与把握把课外体育活动的特点、组织形式、实施方法等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学习目标:
1.认识课外体育活动的作用和意义。
2.了解课外体育活动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3.掌握课外体育活动实施的技能。
第一节 课外体育活动的性质与特点
一、课外体育活动概念
广义的课外体育活动是相对于体育课课堂内的体育活动而言的。
从时间维度上看,泛指学生在早晨上课前,课间以及课后其他时间内进行的体育活动; 从空间维度上看,包括学生在校内校外的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体育活动。 从活动内容上看,(1)以健身保健为目的的体育锻炼活动;(2)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目的的课余体育训练;(3)以检验课余体育训练成果、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为目的的课余体育竞赛等。
课外体育活动:
是课前、课间和课后在校内进行的,以全体学生为对象,以保健操,健身活动为主要内容,以班级为基础组织单位,以满足广大学生多种身心需要为目的,促进学生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和谐发展的体育锻炼活动。
二、课外体育活动的意义
首先,课外体育活动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生长发育,增进学生健康; 其次,课外体育活动有利于提高学生文化课学习的效率;
再次,课外体育活动有利于学生巩固体育课上学到的有关体育与健康的基本知识、基本的运动技术和运动技能,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第四,课外体育活动有利于学生运动兴趣的培养、锻炼习惯的养成、终身体育意识的形成; 第五,课外体育活动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
三、课外体有活动的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目的任务的多向性
(二)活动内容的多样性
(三)组织形式的灵活性
案例观摩:
中学生的体育权利
学生的体育权利是学生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既有公法性质又有私法性质。通常认为一种权利从提出到切实保障、为人们所充分拥有需经3个阶段,即应有权利阶段、法定权利阶段、实有权利阶段。目前,体育权制度在欧美发达国家及日本、韩国等已进入实有权利阶段,我们在这方面研究和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学校体育作为社会体育、竞技体育的基础,它 1 在国家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环节中颇具典型性。
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可见,《宪法》对“教育” 和“受教育”作了不同性质的处理。“受教育”被确定为一种宪法上的权利。
我国《教育法》第5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法》第4条也重申了《教育法》第5条的规定。《义务教育法》第
3、8条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 定基础。”《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体育法》第
5、17条规定:“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 由此可见,《教育法》从教育基本法的角度确认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阐明了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并明确规定了国家、学校、教师、学生在学校教育中的体育权利和义务。《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学生的不同层面对体育权利的基本内容予以点击。《体育法》第5~23条(后文中有引用)则作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其所涉及的实质内容已基本囊括了学生体育权利的本质。可以说.学生的“体育权利” 虽然未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出现明确的界定,但其大部分实质内容已贯彻于相关法律法规之中。
第二节 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一、全校性活动和年级活动
二、班级活动和小组活动
三、俱乐部活动
四、小团体活动
五、个人锻炼活动
案例观摩:
学校体育俱乐部的构建
为了适应新形式的要求,我国开展了全方位的基础教育改革,学校体育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代人的身心健康,而目前我国体育教育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教学体系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过分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而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不愿L体育课,因此在中学中尝试俱乐部教学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1.按学生的兴趣自主选择参加俱乐部学习 2.调查学生最喜欢的运动项目
学校根据调查的结果和场地、器材及师资力量的实际情况成立某类项目的体育俱乐部,学生按兴趣参加俱乐部学习。有些项目学生也有所选择,但由于学校的实际困难,不能成立相应的俱乐部,所以要对这部分学生再进行第二次选择,进入相应的俱乐部学习,另外,为了提高基础项目的教学,有必要成立田径辅导站,对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辅导。 3.体育俱乐部的组织形式
体育俱乐部设主任1人(由教师担任)、副主任2人,小副秘书长2人,宣传部、竞赛部、生活部,正、副部K各1人,体育俱乐部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4.体育俱乐部领导机构的运作机制
在体育俱乐部主任领导下制定俱乐部章程、教学计划和竞赛计划,并报送学校教务处领导批准后执行,在体育俱乐部的教学过程中,每个月向教务处汇报体育俱乐部工作的开展情况, 2 每学期结束前由教务处主任召集体育俱乐部的学生干部和部分学生代表,对体育俱乐部的工作进行评定,对不称职的体育俱乐部主任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5.体育俱乐部实行会员注册制
凡在籍学生都是体育俱乐部的当然会员,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爱好自主选择一个体育俱乐部参加学习,即成为该体育俱乐部的会员。
6.体育俱乐部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会员必须遵守体育俱乐部章程和决议,必须参加体育俱乐部的教学活动,不得缺席,有权参加体育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比赛和专题讲座,对体育俱乐部有建议和批评权。有违反体育俱乐部章程者,体育俱乐部将建议学校行政给予必要的处理。
7.体育俱乐部的经费
体育俱乐部的体育教学经费由学校拨给.体育俱乐部内部举行比赛,参加比赛的会员每人交5元,优胜队发给奖品。如果与外校或社会球队比赛学生自己去拉赞助,自行解决,剩余部分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用在体育俱乐部的建设上,不得挪用。
第三节 课外体育活动的实施
一、课外体育活动的计划
(一)全校性活动计划
(二)年级活动计划
(三)班级活动计划 (四) 俱乐部活动计划
(五)小团体活动计划和个人活动计划
二、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确立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明确职责和工作范围 1.校领导 2.体育教师 3.班主任 4.学生干部
(三)编制实施方案和落实操作
小结:
课外体育活动的实施是一个以自觉自愿为主,强制规定为辅;宏观调控指导,微观自主开放为特点的操作过程。
整个过程包括课外体育活动工作计划的制订、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课外体育活动的检查评价三个环节。
课外思考:
1.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的重要内容。请你与同学一起,调查几所中学或小学,了解这些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并写出一份调查报告。
2.了解你所在学校学生体育俱乐部或学生体育社团的建设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建议阅读:
杂志社:《中国学校体育》2008年合订本,北京体育大学。 金钦昌主编:《学校体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李金龙等:《学生课余体育指南》,人民体育出版社2002年。
3 潘绍伟主编:《学校体育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