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怎样完善调解优先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3-02 13:44: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调解优先司法为民

——以沙依巴克法院的审判实践为话语

范少罡

一、调解优先概述

(一)调解优先的定义

调解是指经过第三者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法院工作中的调解优先,是指法院工作人员把运用法律、政策和调解技能,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做为解决纠纷和工作的首选方式。

(二)诉讼调解的优势。

1、内容的包容性。由于调解强调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能动性,法官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使诉讼更为“人性化”和包容性:一是当事人选择调解在很大程度上是欲用非明确的界线来划分和界定他们之间的关系,使这种关系处于各种有利的模糊状态;二是在调解过程中,对案件的事实和是非,无需像判决那样搞得一清二楚,水落石出,允许含糊一些;三是对一些争议尚无明显可以对照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时难以定夺的,也可不必强求明确,可妥协探索双赢结果。

2、程序灵活性。由于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始终,调解启动比较灵活,既可由当事人申请也由法院依职权提起,经当事人同意进行。在调解过程中也不必像判决案件那样程序严格,可采用简便、快捷的方法,且强调当事人协调沟通,双方的对抗性可以大降低,甚至消除。尤其一些婚姻家庭成员之间的案件,程序更为灵活、简便,效果明显。

3、公益快捷性。公正与效率是司法永恒的主题。调解是探索这一主题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诉讼调解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当事人平衡利益的过程,而且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纠纷的真相和他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自愿选择的处理结果应当说是最符合他们的利益需求的,也最接近当事人追求的实体公正。

4、成本低耗性。由于调解案件程序比较灵活、简便,且效率较高,有的案 作者单位: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新疆乌鲁木齐市滨河中路655号,邮编 830000;电话

18999905317;Email:fsg2007happy@163.com

件半个小时或一二个小时就能成功结案。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尤其一些外地案件,当事人路费就可节省不少。同样,调解可以减少法院的诉讼环节,加快法院结案时间,使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投入到更大、更难的一些案件中去,从而可在幅度地节约公共成本和司法资源,增强司法的公信度。

5、执行的自觉性。实践证明,凡是调解结案的,当事人执行的自觉性,要远远高于判决结案的,不少调解案件当事人还能当场兑现,真正做到案了事了。因为调解的结果其本人所认可和承诺的,而判决是法院强制的。故前者当事人一般没有抵触情绪,且没有上诉的问题,本身成本已降低,按实用主义来讲也是划算的,更易为当事人所接受和自动履行。

二、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完善调解优先的探索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根据本辖区受理民商事案件的特点,贯彻执行最高法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强化司法调解,努力提高调解能力,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调解意识

调解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沙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每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经沙区法院党组研究决定,2010年定为‘沙区法院和谐调解年”,把调解优先作为沙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王汉胜院长在2010年第2期《乌鲁木齐审判》上发表文章《浅析“结案了事”与“案结事了”》,对“结案了事”和“案结事了”进行了对比分析,强调了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引起沙区法院职工强烈共鸣。 沙区法院各级领导亲自参与案件调解,带动广大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形成了人人调解、层层调解的浓厚氛围。同时,沙区法院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评选“风采之星” ,通过党员模范带动调解工作,促进审判工作。

2、制度完善、目标分解、“四位一体”全程调解

沙区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每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08年沙区法院研究出台了《沙区法院关于积极构建多元化调解纠纷机制的指导意见》、《沙区法院案件调解操作规程》,各审判庭室根据指导意见和操作规程又制定了各庭室的调解结案目标,并将目标根据工作岗位进行了分

解,在全院创立了“四位一体”全程调解机制,即围绕以法官为核心的审判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陪审员的岗位特点,将调解运用于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在全院营造了一个“人人重调解、全员齐参与”的良好调解工作氛围。

3、以“双联系活动”为载体,积极构建庭前大调解格局

2008年年初沙区法院将“两个结合”活动进一步拓展为“庭室联系街道,法官联系社区”的双联系活动。一是将原来一个街道只有一名法官进行指导,拓展为每个街道有一个联系的审判庭,每个社区有一名联系的法官,联系的主要内容除送法进街道,送法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外,还要指导帮助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传授调解知识,调解方法和技能,提高调解的能力水平。二是坚持每周三下午为法官“街道活动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使法院工作更贴近群众,更注重民生,不仅使法官了解社会,熟悉民众,更重要的是提高执法能力,更好的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三是按照区委的安排,每年从法院抽调10名法官下社区工作一年,法院坚持好人好马下一线,一方面帮助社区搞好社区建设,夯实社区基层组织,另一方面发挥人民法官的自身工作优势,担负法律赋予法官的职责。全区114个社区,每个社区都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人民调解员,构建起上下贯通,左右相连,横竖到边的调解网络,形成了庭前大调解格局,缓解了法院的诉讼压力。

4、实行法官助理制度,突破调解的瓶颈

沙区法院经过7年时间的审判探索,发现了“大立案”模式案件与主审法官脱钩,往往庭前准备未能体现法官的意愿,准备不充分、不彻底,影响法官的开庭时间和质量,导致普通程序的案件增多,造成审判资源的浪费, 2008年1月3日,沙区法院全面启动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并重新调整了审判组合模式,形成了一审一助一书的审判组合模式。案件一经受理后,首先由法官助理介入庭前调解,同时,法官助理的庭前调解帮助法官明确了双方的矛盾焦点,增强了法官再次进行调解案件的针对性,使法官能做到对症调解。目前通过我院实行法官助理制度后的数据显示,2008年在收、结案数与上年基本持平的情况下,调撤率比上年上升6.13%。2009年调撤结案率比上年上升22.10%。

5、以二○一○年六月七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

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为契机,建立覆盖全程的大调解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颁布实施,为法院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沙区法院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多次组织学习和座谈,把调解制度和调解优先的理念适用于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和再审等审判领域,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诉讼环节,延伸到法律规定可以适用调解的所有类型案件。

6、强化审判管理,营造调解氛围

在审判管理上,把调撤率作为考核基层法院和评价法官审判业绩的重要业务指标。沙区法院修订考核制度时突出调解案件的“含金量”,明确规定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并确定了以调撤率等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效率指标。

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沙区法院以完善案件质量体系为契机,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将案件调解、撤诉情况作为法官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强化目标考核和奖励,采取将调解业绩和全年岗位目标责任、年终评先评优挂钩等办法,对调解能手予以奖励,激发审判人员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7、加强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机制的衔接,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沙区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人民团体、行业组织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联系,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更多地采用调解方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立案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人民调解员进入法院,在法官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二是发挥诉讼代理人的穿针引线作用。引导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参与或者主持调解、和解,共同做好调解工作。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四是加强与非诉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沙区院不定期地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完善大学生流入流出机制优先解决大学生“...

完善工作机制

怎样完善学生评价机制

大调解工作机制

创新调解工作 完善调处化解纠纷综合机制

“调解优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完善“一线”工作机制

完善宗教事务工作机制

医疗纠纷预防、调解工作机制

大调解工作机制总结

怎样完善调解优先工作机制
《怎样完善调解优先工作机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