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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践行与思考(灌云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04 00:37: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践行与思考

灌云县司法局

法治文化是以法制教育为内容、文化形式为载体,体现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运作实践和生活方式的一种进步文化形态。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深化法治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四大保障之一。

随着“法治灌云”建设规划的不断完善和法治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如何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拓宽法治文化建设渠道,提升法律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从而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城乡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值得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

一、我县法治文化建设初显成效

“六五”普法以来,我县全面结合城乡实际情况,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起点,以宣传法律知识为目的,积极实施法治文化建设行动。在巩固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城乡文化资源,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方法,不断探索法治文化建设路子、途径,努力打造灌云特色法治文化,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和号召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 领导重视,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六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县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将其作为一项首要性、基础性社会工程来抓。县委书记鲁林非常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多次在全县重要会议强调法制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指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将具体工作分配到单位、落实到部门、细分至个人,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我县大力注重和加强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已达到440名;建立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队伍,配备法制副校长54名,法制宣传志愿者2512名,建立法制文艺演出团体15支。东王集、穆圩等乡镇还建立了“农家书屋”、“法律学校”和“法制企业”。

(二) 推进有力,法治理念逐步提升

由司法局、县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牵头,经常组织“三下乡”、“普法讲师团”、“12.4”法制宣传巡回活动,定期在城区中心开展大型现场咨询会,坚持举办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知识讲座,在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上举办专题节目,开展“法律六进”,并拓展为“法律八进”或更多的法律服务领域,举行学法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弘扬法治精神,提升重点对象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理念。

(三) 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全面丰富

除用工鼓锣、小花船、淮海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外,还充分利用移动手机短信平台、户外彩色滚动显示屏、法制普法网等新型载体,切实将法律送到村、送进户、送至人。目前已设立法制专栏260个,电视专题节目8个,广播节目4个,专业普法网站1个。

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农村的普法工作还没有到边到位,“四难”问题短期内无法解决。

当前在有些乡(镇)、村(社区)干部中,普遍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发展经济是硬指标,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对经济发展短期内难见成效,觉得法治文化是软任务。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四难”:一是人员难集中。农民居住分散,青壮年外出务工多,流动性大,难以集中进行法治文化宣教。二是时间难安排。农村生产季节性强,农忙时早出晚归,农闲时外出打工,少有闲暇学习,时间难以保证。三是内容难理解。由于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难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的积极性。四是经费难保障。由于乡村一级普法经费得不到充分保障,难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农村法治文化建设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二)干部的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四个一”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有些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公务员群体学法、用法热情不高,没有切实发挥排头兵的作用。满足于陈旧的知识,对新的法治文化理论知识点把握不住,有“啃老本”的情况。对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四个一要求”落实不到位:一天一则法律条文学习不到位;一周一节法制课教学不到位;一月一次能力考核验收不到位;一年一次评比活动组织不到位。

(三)理论研究浮于走形式,深度广度没有全面拓展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需要理论研究的支撑。目前全县对法治文化建设课题的研究还比较滞后,缺乏对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围绕法治文化建设展开深入探讨研究的引导和激励。此外,在法治文化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上也不够,对法治文化建设典型的培植力度不大,没有形成有效的典型引路、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构建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探索

(一)构建公平正义理念,确立法治文化建设价值观是核心 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六五”普法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放在重要的位置,致力于培养公民崇尚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全体公民的血脉之中,融入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使公民形成学法用法和懂法守法的习惯,使全社会都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持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通过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度,逐步形成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文化观;在培育法治文化的实践中,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的建设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强化依法行政作风,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是重点 实践证明,离开了依法行政,就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行政务,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公共管理的有序高效。依法行政问题是当前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课题。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积极研究探讨新时期、新形势下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意义以及如何推进的县域法治文化建设;学习法治文化建设与推进依法行政两者的辨证关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影响功能,提高县域的法治化程度;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等。要求党员干部从实际需求出发,把法制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结合起来。通过理论研讨,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法治灌云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三)丰富法制教育内涵,融思想与法制教育一体是灵魂 宣传文化、司法行政部门选取群众常用的法律、法规,结合灌云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东王集乡韩圩村“一碑四谱”、守卫开山岛26年默默奉献、甘于寂寞的王继才夫妇、义务捐献造血干细胞、坚持无偿献血十余载达五万多毫升的农民陈余春等重大道德模范典型事迹,编写普法、道德讲课教材,组织专人到县内宣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感染群众,不断丰富法制教育内涵。

(四)实行法治惠民政策,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是根本 通过送法下乡等集中活动,强化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和民主法制意识,提升群众表达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司法系统的援助、矫正、鉴定、公证等部门建立雷锋式服务体系,针对社会分配不均、社会保障不完善、征地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义务解答,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提供减免费服务。将心理疏导引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项工作,并利用阳光技能培训学校平台上专业法制课。采用一对一结对帮扶等送法形式,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法制理念送到群众心坎上。

(五)创新文化载体形式,寓理于情寓教于乐是手段

通过普法宣传手段,传播法律知识,培养公民的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和维护法律的意识。强化法治文化的传播推广,选择百姓关注、影响力大、富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内容,设计和推出各种形式的传播、教育活动。司法局全力搭建“五大平台”,即“报刊平台”、“电视平台”、“短信平台”、“户外宣传平台”、“网络平台”,旨在通过系统地传播法律知识,不断展示司法行政机关普法的主导力。司法局手机短信平台建立一年来的实践说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在大型节日开展法治讲座、讲坛、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治书画、摄影展、影视展播、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活动,让参与者受到形象生动的法治文化熏陶;

(六)加大阵地建设力度,拓宽法治文化建设范围是基础 加强固定阵地建设,综合运用统一规划、政府补贴、督查考核等手段,抓住拆迁改造、城乡景观建设、文化设施功能升级、新农村建设等有利契机,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县司法局将倾力打造“五大基地”:一是建立技能培训和过渡性安置基地。二是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是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四是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五是建立法治、思想道德主题教育基地。逐步完善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按照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相关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活动,力争在县、乡(镇)、村(社区)打造一批富有特色、功能齐全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街区建设以及中小学校的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垒筑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

(七)提高文艺创作水平,形成社会法治文化氛围是目的 探索建立多层次的法治文化人才队伍,组织征集一批书画、摄影、漫画、剧本、故事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实现各种形式法治文化作品的系列化、规模化,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的丰富性和导向性。执法机关和专业文化团体、业余文艺团体要发挥应有作用,贴近法治实践,贴近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法制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每月定期开展法制文艺创作成果展,支持城市社区、乡镇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和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法制文艺创作,以丰富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文化修养,从而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夯实建设结构基础,落实法治文化设施经费是保障 法治文化建设的硬件投入,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县乡两级是法治文化建设得以深入开展的核心环节,经费问题至关重要。经费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县法治文化纵深推进的瓶颈。将法治文化建设经费纳入每年县乡两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经费投入,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要求,不能仅将法治文化建设经费虚列财政预算,上级检查时做假账,实际并未拨付,年年欠账。致使法治文化建设事业停滞踽行。《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省“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及《县“六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每年人均不少于0.5元,这需要县乡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同时,应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公益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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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践行与思考(灌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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