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房 交 接 班 制 度
1、值班人员交接班实行签字制度。交接班时,双方要共同巡视,逐机交接,交班人和接班人在履行各自的交接手续后,在值班日志上签字。接班人签字后,即对机房卫生、设备、播出、安全等工作负全部责任,至到下一班人员接班。
2、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3、交接班人员在履行交接班手续时,双方必须核实下列主要工作事项:
(1)电视设备是否齐全,运行是否正常。
(2)电视信号传输是否全部正常。
(3)工具仪表是否齐全,放置到位。
(4)上传下达通知是否办完。
(6)值班日志是否按时填写完整。
(7)空调开机运行期间,所有门窗和窗帘是否关严。
(8)本班次内领导交办临时性工作是否办完。
(9)下班时间铁门是否上锁。
(10)交接班时间是否准时。
上述工作,原则上必须在本班次内全部做完,对于在本班次内还没有做完,需要向下一班人员移交继续要做的工作,要在值班日志中填写清楚,征得接班人员的同意后,交班人方可交班离岗。
由于交接班工作不认真落实而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接班人负责
《机房交接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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