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慈善义工考核制度
为激励义工的奉献精神,突出义工组织的组织性,维护其成员的相对稳定性,同时为了使义工的业绩评定有依据,对义工实行年审考核:
一、年审考核的对象
(一)正式登记注册的个人义工。
(二)正式登记注册的团体义工。
二、年审考核的内容
(一)培训记录。是否参加规定的培训(新义工培训、项目培训、骨干培训等)。
(二)服务出勤率。审核服务时间,是否达到年48小时(及格)。
(三)工作绩效。是否达到服务时间累积标准晋星到下一个星级的,是否达到十佳义工,能否成为骨干义工等。
(四)是否有违纪情况。
(五)服务活动、会议及应急工作的出勤率。
三、年审考核结果认定
(一)对达到考核标准的合格义工将记录入档,长期坚持参加服务的合格义工,年老以后可享受义工优待服务。
(二)对不合格的义工,各服务团、义工站站长、项目负责人要与本人谈话,了解其是否继续做义工,对明确表示不做的,要尊重个人选择,按程序办理退出手续。对因故暂停一段时间,还想继续做的,可保留一年。
(三)未通过年审,以后想继续做义工时需要重新履行登记手续,经过培训方可参加服务工作。
四、考核年审的时间
(一)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二)年审,考核结合年审进行,对未达到一年的义工时间的暂不审核,顺延到第二年进行。
《慈善义工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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