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特·北京西单商场专柜经营合同
乙方自聘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为规范乙方自聘销售人员工作行为,确保汇特·北京西单商场现场管理制度的严肃性,特对乙方自聘销售人员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上岗管理:
(一)、乙方自聘销售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年龄:男性38岁以下,女性35岁以下。
2、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
4、语言表达能力强,能熟练使用普通话(专业性强的商品,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上岗程序:
1、申请: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注明所需人数,提供上岗人员全套个人资料:
A、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B、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C、个人简历;
D、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健康证。
2、定编:按双方签订合同及现场情况确定乙方自聘销售人员名额。
3、面试及审核:面试审定合格后,即到专柜管理部办理培训手续。
4、培训:由甲方专柜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乙方销售人员培训,乙方自聘销售人员需按期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后方准上岗。
5、上岗:乙方自聘销售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后,到甲方楼层专柜管理部报到,办理胸卡、工作服等进场事宜。
6、甲方为乙方自聘销售人员建立档案卡片,以便备查。
二、离职管理:
(一)、辞职程序
1、乙方自聘销售人员辞职需提前三天向所在甲方楼层专柜管理部递交辞职报告。经甲方楼层专柜管理部批准后,在三天内办理全部交接手续。
2、到甲方专柜管理中心退还胸卡,核销工号。
3、注销乙方辞职销售人员档案。
(二)辞退程序:
对乙方自聘员工不适应工作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及乙方均有权对其作出辞退处理,但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向楼层专柜管理部提出辞退理由(或违纪单),并通知乙方。
2、经楼层专柜管理部审批后,填写厂方专柜销售人员离退原因登记表,到专柜管理中心办理退还胸卡,注销工号和档案,并负责当日内清退该销售人员。
3、相关乙方应于告知之日起一周内补充销售人员到岗,其上岗程序同前。
三、服装管理:
乙方自聘销售人员原则上购买商场统一工服,佩带商场统一工卡,如需穿着乙方服装,需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专柜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现场管理:
(一)、乙方自聘销售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按甲方《员工手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清退:
1、乙方自聘销售人员未参加甲方统一培训,无证上岗的;
2、未办理相关手续进入甲方售卖现场进行促销活动的;
3、乙方自聘销售人员在售货过程中,违反甲方对商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擅自对商品进行削价、优惠、转送及售卖的;
4、乙方自聘销售人员未经任何手续,将乙方销售的商品或其它商品擅自上柜销售的。除予以罚款外,上柜商品和销售货款均予以没收;
5、乙方自聘销售人员违反甲方服务规范,不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
员管理,或与顾客发生争执的;
6、乙方自聘销售人员违反甲方仪容仪表要求,一经发现不得进入卖场,并予以处罚;
7、乙方自聘销售人员违反甲方工作时间安排,擅自更换班次、迟到、早退、漏岗、误岗、空岗、矿工的;
8、偷盗、损坏商品或损害乙方及甲方设施设备的。
(二)处罚的实施:
1、对乙方自行招聘的销售人员违纪处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财务部交付罚款。
2、接受处罚的乙方自聘销售人员如拒绝交付罚款,甲方有权将其辞退。
3、接受处罚的乙方自聘销售人员如对甲方的处罚不服,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五、其他未尽事宜,将以甲方《员工手册》的各项规定为原则予以处理,
《员工手册》将在培训时发至每一名乙方自聘销售人员手中。
六、本管理规定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