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五中对违纪学生处理
2011.11月8日第一节晚自习后课间,初
三、二宋凡强、韩继兴在实验室前花池内小便并抽烟;初
三、三班赵大国在厕所内玩手机;初
三、一班孙启祯在第二节课上玩手机;第二节课后任玉琪在厕所内抽烟并带手机;初
二、一班李园园和高明建第一节课间在操场东北角约会;初
三、二班韩振哲喝酒、吸烟、带手机、谈恋爱。
以上情况严重违反学校规定,影响极坏,为维护学校尊严树立正气,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做出如下规定:
一、对学校负责人及所在班级班主任,因教育监管不严,扣除当月工资如下: 宋现银:扣发300元
张传刚:扣发50元
胡宽美:扣发100元
孙继常:扣发100元
张勇:扣发100元
二、对违纪学生,因影响极坏无视学校纪律,做如下处理:
1、对宋凡强、韩继兴、任玉琪给予记过处分,并回家戒烟;
2、对韩振哲, 劝其退学;
3、对赵大国多次带手机给予记过处分,并回家戒瘾;
4、对任玉琪、孙启祯、韩继兴、赵大国的手机当场销毁,并给予记过处分;
5、对李园园因打仗与同学不正常交往,及高明建给予记过处分,并回家反省。
长清五中校委会
2011.11.9
《长清五中对违纪学生处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