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退还申请书
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本人与崔郁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4】穗天法金民初字第
号),审判判决该案的案件受理费525元,公告费1000元,上诉合计1525元,均由被告
负担。
现审判判决已生效,本人在此特向贵院提出如下申请:申请将本人向贵院预交的该案的审判诉讼费1525元退还至本人如下账户: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申请人:
时间:
《诉讼费退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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