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诉讼费申请书
申请人:范学义,男,汉族,68岁 住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东天齐村1组162号
申请事项:申请减免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天齐村民委员会工伤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本事故导致本人瘫痪在床,丧失劳动能力,本人系农民,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为此,申请人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减免诉讼费的申请,请求贵院依照有关规定对诉讼费用给予减免,请予准许。
此致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范学义
申请日期:2016年8月31日
《减免诉讼费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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