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浏纪办函〔2008〕3号
关于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和跟班学习工作人员的
通知
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 为及时补充委(局)机关工作人员,改善机关干部结构,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选调1名机关工作人员和2名跟班学习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2名跟班),如遇报名人数少于15人,录取人数则按1:5的比例递减。
二、选调范围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选调范围是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一般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品质好,工作热情高,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富有办案和财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76年3月1日后出生的)。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参加工作以来从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5、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不参加报名。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此次选调按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试用等程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考试被录用者,先办理借调手续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正式办理调入手续。跟班学习人员跟班学习期为1年,期满后择优调入机关工作。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报名的人员须在2008年3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到行政中心北栋八楼市纪委党风宣教室(2808室)报名,报名时须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单位编制证明、报名登记表(附后)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报名联系电话:3640654,联系人:卢清红、徐昭明。
附:报名登记表(可复制)
中共浏阳市纪委办公室
2008年3月4 日
浏阳市纪委监察局
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推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