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中医院关于2012年9月-
2013年9月医疗纠纷处理情况的通报
为了强化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经我院医疗专家鉴定小组及院务会研究决定对2013年医疗纠纷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2012年12月21日,外二科刘曾医师主管的患者戴群,因前列腺气化电切手术后因并发症死亡,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有一定的医疗过失,赔偿8.5万元。决定按轻微责任处罚刘曾1700元。
2、2012年9月3日,妇产科刘彩霞医师主管的患者沈徐艳,因新生儿先天性肛门闭锁致肠破裂,医师未及时发现,赔偿2.2万元。决定按轻微过失处罚刘彩霞400元。
3、2013年5月3日,外一科叶利民医师主管的患者艾施樟,因股骨骨折,心肺疾病未予重视,赔偿5千元。决定按轻微过失处罚叶利民100元。
4、2012年12月21日,外一科患者陈景仁,因克氏针断裂,赔偿8000元,医生无过错,决定不做处理。
5、2013年2月9日,妇产科患者焦裕兰,因巨大儿肩难产致新生儿死亡,赔偿3.5万元,医生无过错,决定不处理。
6、2013年5月23日,妇产科患者雷雪玲,因剖腹产切口感染,赔偿3000元,医生无过错,决定不做处理。
通过以上处理,希望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医疗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科室管理,做到事前预防,层层把关,切实做好各项医疗工作。
武宁县中医院
2013年12月25日
《医疗纠纷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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