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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岗位聘任办法最新(第五聘期)稿

发布时间:2020-03-03 09:05: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河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第五聘期聘任考核方案

(修改稿)

(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

第一章聘任方案的基本思路

以学校聘任政策文件为原则,以岗位任务为目标,以聘期业绩为依据,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强化科研和教学团队建设,强化学科专业建设,根据条件自愿报名,承诺上岗,择优聘用、分类考核,创造人才脱颖而出和个性化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及可持续发展。

任职条件的先后次序:岗位责任与个人上岗意愿、教学科研工作水平和上聘期科研教学工作业绩。

1-7级全面考核;8-12级简单考核。

第二章聘任组织

聘任小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组成,聘任小组按照学院聘任方案进行。学院聘任采用自愿申报和聘任公示制度。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条件

学院岗位设置包括管理岗位、教师(含政治辅导员) 岗位、教辅岗位三类。岗位按现有在岗人员设置。

第一节教师岗位与级别设置、岗位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 教师岗位(含政治辅导员)

按照学校岗位设置办法,校聘岗(1-3级)和院聘教授岗位(4级),副高职岗位(5-7级),中职岗位(8-10级)和初职岗位(11-12级)。

1.校聘教授岗(1-3级):教授一级、二级、三级,人数 X 人。 2.院聘教授岗(4级):教授四级 17-X 人。

3.院聘教授(副教授)岗(5-7级):五级教授 15 人,六级教授17人,七级教授 15人。

4.院聘讲师岗:讲师八级13人,讲师九级19人,讲师十级 13 人。

(二) 岗位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1.校聘重点岗(1-3)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见学校校聘岗条件) 2.院聘教授岗(4)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 岗位职责与任务

把握课程的研究发展方向,组织并主持开展课程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积极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形成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教研成果或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完成年度和聘期内教学工作量,聘期内需完成下面的科研任务:

四级教授:聘期考核任务分:180分(每年完成60分);发表第一作者论文5篇,其中三篇为核心期刊(或三篇ISTP、ISSHP收录论文或两篇EI会议、重要期刊论文或一篇EI期刊、CSSCI、SCI收录论文,一部专著折抵两篇核心期刊论文);主持省级以上项目一项或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项或重大横向课题(50万)一项。

(2) 任职条件

具有正教授职称或副教授职称、招收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或满足校聘岗直聘条件;上一聘期教学科研考核合格;承担或愿意承担学院学科建设职责;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教学科研成绩突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下同)教学科研业绩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4条:

1) 参加(前三名)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主持一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2) 主持完成的教学成果至少有1项获校级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的教学成果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3) 在学校举办的各项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4) 聘期内有1门主要课程采用双语教学,并效果显著。 5) 为主参加(前三名)国家级指令性科研课题。

6) 至少主持1项或参加(前三名)2项省部级(含国家级项目子课题)指令性科研课题,或承担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5万元厅局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承担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横向课题。

7) 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通过验收或技术鉴定,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8) 作为主研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1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和社会科学成果奖。

9) 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科技竞赛(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创业计划大赛)取得一等奖以上的奖励。

10)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或EI或SSCI、CSSCI、《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者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

11) 作为第

一、二发明人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2) 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一部及以上专(译)著、主编一部国家规划教材。 13) 至少主持1项校级教研立项或参加(前三名)1项省部级教研立项。 14) 个人引进科研经费25万元以上。 3.院聘教授岗(5-7)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1) 岗位职责与任务

把握课程的研究发展方向,组织并主持开展课程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积极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形成有一定水平的科研、教研成果或发表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完成年度和聘期内教学工作量,需完成下面的科研任务:

五级教授:聘期考核任务分:120分(每年完成40分);发表第一作者论文4篇,其中二篇为核心期刊(或二篇ISTP、ISSHP收录论文或一篇EI会议、重要期刊论文或一篇第二作者EI期刊、CSSCI、SCI收录论文,一部专著折抵两篇核心期刊论文);主持省级以上项目一项或两项厅级或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项或主持一项重大横向课题(30万元)。

六级教授:聘期考核任务分:90分(每年完成30分);发表第一作者论文3篇,其中一篇为核心期刊(或一篇ISTP、ISSHP收录论文或一篇第二作者EI会议、重要期刊论文、第二作者EI期刊、CSSCI、SCI收录论文,一部专著折抵两篇核心期刊论文);主研省级(前两名)以上项目一项或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前两名)一项或主持一项横向课题(10万元)。

七级教授:聘期考核任务分:60分(每年完成20分);发表论文3篇,主研省级(前三名)以上项目一项或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前三名)一项或主持一项横向课题(5万元)。

(2) 任职条件

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其以上的职称。

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工作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教学科研能力强,业绩位于全院前列,近三年(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教学科研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5级岗至少具备4条,6级岗至少具备3条,7级岗至少具备1条:

1) 做为主要完成人(前五名)参加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参加(前三名)一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2)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二名)完成的教学改革成果至少有1项获校级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四名)、三等奖(前三名)

3) 在学校举办的各项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4) 聘期内有1门主要课程采用双语教学,并且效果显著。 5) 为主参加(前五名)国家级指令性科研课题。

6) 至少为主参加(前三名)1项省部级(含国家级项目子课题)指令性科研课题,或承担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0万元厅局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承担单项到校经费至少20万元横向课题。

7) 为主参加(前三名)的科研成果至少有一项通过验收或技术鉴定,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8) 作为主研人(前三名)完成的科研成果至少有一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9) 作为指导教师(前二名)指导学生参加省级科技竞赛取得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10) 作为第

一、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或EI索引收录,或者作为第

一、二作者至少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或作为第

一、二作者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6篇学术论文。

11) 作为第

一、二发明人至少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2) 参编正式出版一部及以上专著、编(译)著、教材,撰写文字在2万字以上。

13) 主持1项院级教研立项,或为主参加(前二名)1项校级教研立项,或参加(前五名)1项省部级教研立项。

14) 个人引进科研经费20万元以上。

15) 聘期内担任课程群、学科、专业的负责人,成绩显著。 16) 教学效果在前1/3或在学院对外培训中效果评价优异。 正教授最低为6级。

院聘教授(4-7)年度考核教学必须合格、科研完成年度任务分的80%为年度合格。聘期考核时,完成所有职责为合格。

4.院聘讲师岗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 岗位职责与任务

根据学科专业和课程的发展,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加科研工作,第一作者发表教学和学术论文3篇或第二作者完成论文同时聘期累计引进经费5万以上。

(2) 任职条件

1) 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 上一聘期教学科研考核合格;

3) 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具体体现为上个聘期的教学科研完成情况,重点是教学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按成绩排队确定岗级)。

年度考核,讲师完成教学任务为合格。聘期考核要完成岗位所有职责任务为合格。

5.院聘助教岗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 岗位职责与任务

根据学科专业和课程的发展,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加科研工作。

(2) 任职条件

1)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2) 上一聘期教学科研考核合格;

年度考核,完成教学任务为合格。聘期考核要完成岗位所有职责任务为合格。 6.为鼓励冒尖和为学院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制定以下直接聘岗条件

(1)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岗且教学科研考核合格并满足校聘岗任职条件的可直接聘为院聘四级岗。

(2)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岗并教学科研考核合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副教授可直接聘为五级岗:

1)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2) 主持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国家级课题,且单项到校经费自然科学类课题至少40万元,软科学类课题至少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课题至少8万元。

3)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Ⅰ区论文。

4)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40万元厅局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100万元横向课题,或主持课题年均到校累积达到80万元。

5) 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负责人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主持人或聘期内每年教学效果评价优秀。

(3)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岗并教学科研考核合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讲师可直接聘为八级岗:

1) 获得学校(含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讲课大赛一等奖或聘期内教学效果每年评价优秀。

2) 主持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国家级课题(含子课题),且单项到校经费自然科学类课题至少30万元,软科学类课题至少20万元。

3)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重要期刊论文或EI期刊论文或SCI论文。

4) 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30万元厅局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主持单项到校经费至少50万元横向课题,或主持课题年均到校累积达到40万元。

第二节教辅岗位与级别设置、岗位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 教辅岗位设置

设岗数5个。副高级6级1个、7级1个、中职9级3个。

(二) 岗位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1.副高级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1) 岗位职责

1) 根据需要,按照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编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进行实验课的考查、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配合指导教师做好研究生的实验指导工作)。

2) 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定每学期的实验教学课程表,及时检查实验教学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准备实验,使实验室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按时开出实验,保证实验质量。

4) 参加实验技术和器材设备的研制工作,承担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管理工作。

5) 参加实验室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培养其他人的工作,完成实验室主任交给的其他技术和行政工作。

6) 负责所在实验室的设备和其他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

7) 协助实验室主任工作,一名副主任,一名任计算机网络的维护与维修、系统管理。

8) 考核任务分:80分,发表论文2篇(6级);50分,发表论文1篇(7级)。

年度完成教学任务为年度合格,聘期完成所有教学科研任务为合格。 (2) 任职条件

高级职称,并具有实验工作经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2.中职岗岗位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1) 岗位职责

1) 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熟悉实验内容及所用仪器设备。参加指导学生实验。监督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2) 不断提高实验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技术水平。协助作好教学、科研实验方面的辅助工作。

3) 负责实验室的文明整洁工作。提出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意见。按时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其它行政工作。

4) 负责实验用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提出更新、改造意见,解决关键实验技术问题并组织实施。

5) 参加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管理工作。 6) 负责其所在实验室的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7) 参加实验室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其它人员的培养工作,完成主任分配的其它技术和行政工作。

8) 根据学科专业和课程的发展,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发表教学和学术论文,发表论文1篇。

年度完成教学任务为年度合格,聘期完成所有教学科研任务为合格。 (2) 任职条件 中级以上职称。

第三节管理岗位与级别设置、岗位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1.校聘管理重点岗2人: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1人。 2.院聘管理中级岗4人:团委书记1人,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教学办公室主任1人,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主任1人。

3.院聘管理基本岗1人。

其中:院聘管理中级岗5A两人,5B两人,基本岗6级1人。

第四章有关说明

1.科研业绩均应署名河北科技大学;科研业绩均应属于本学科的科研业绩,如有争议由聘任小组确认;核心期刊论文不包括增刊论文。

2.聘期为2016.1.1-2018.12.31。

3.在聘期内新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或上岗条件确认岗位(不执行低职高聘规定),2015.1.1上岗人员在聘期内岗位不再调整。

4.在保护期内的博士教师最低实行8级保护岗级,保护期为1年半。 5.其他问题:

(1) 关于缓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缓聘:在国内全脱产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公派出国半年及以上者;受组织委派挂职锻炼的人员;由学校派出外借工作一年以上者;因病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者。缓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 关于拒聘。本人无正当理由不申报,也不应聘或拒绝受聘者视为拒聘,拒聘人员从拒聘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承担学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按承担的工作量发给相应的津贴;拒聘人员不接受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按旷工处理。

(3) 关于解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可以解除聘任。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工作任务者;在聘期内,工作严重失职,发生严重责任事故,或擅离职守,对国家、学校和学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者;未经学校批准出国逾期不归者;严重违反国家法纪和学校有关规定,造成很坏影响者;因校外兼职而影响学院工作或侵犯学校权益者;因病不能正常坚持工作,超过半年及其以上者;因公致伤丧失工作能力者(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开除、劳动教养者。

(4) 关于待聘。对于拒聘和解聘人员学院报学校人事处作为待聘人员处理,有关待聘人员管理办法按学校规定执行。

(5) 关于投诉与申述。在聘任公示期内,所有应聘人员可以就学院对校聘岗位推荐和院聘岗位聘任工作提出投诉与申述。投诉都应以书面形式,投诉与申述者要签署真实姓名,学院聘任领导小组有义务为投诉与申述者保密。投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署名的投诉一般不予受理。

(6) 关于不够一个聘期的教师,可选择正常竞岗正常考核,也可选择不竞岗,不竞岗的教师酌情降低级别聘任,可不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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