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厅项目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1、按相应的验收管理办法(“科技支撑计划验收管理办法”或“河北省软研究验收管理办法”等)准备验收材料。
(1)科技支撑计划需提供的材料: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大纲、项目任务合同书(或项目申请书)、项目工作总结、项目技术报告、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指令计划需填列)\\与项目成果有关的其他文件,如发表的相关论文、用户意见等;
(2)软科学验收需提供的材料:软科学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任务合同或项目申请书、项目工作报告、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
一、研究报告摘要
二、调查报告、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发表的相关论文等。
2、项目负责人持验收材料到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再先后到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河北省科技厅相关处室(高新技术处、政策法规处等下达任务处室)审核盖章,确定验收形式。(注:验收方式分三种,会议验收、网上通讯验收和书面审核验收,其中最常用的是前两种验收方式。需项目组先在办理验收手续时提供验收专家名单,其中指令计划须有财务专家。)
3、按确定的验收形式办理验收。
网上通讯验收需要专家签字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印章。会议验收需事先准备好科技厅下达的验收安排、汇报所用的工作报告、研究(技术报告)的PPT等相关文件资料,提前准备好验收意见草稿,并将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通知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
4、准备验收证书。验收证书按上述办理验收申请的程序先后在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省教育厅科技处、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审核盖章,同时网上提交验收证书电子版。
验收证书需在“河北省科技计划信息填报系统”填写。(“河北省科技厅-业务大厅-申报项目申报中心-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下载专区”下载。)
注:证书生成程序
(1)下载安装后,填列:验收管理-验收数据处理-新建验收证书,按提示 1
操作,之后导出ZIP文档,以备文件上传之用。
(2)登陆河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业务大厅-项目申报中心-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申请人登陆(口令及密码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全拼),之后上传上一步骤所生成的ZIP文档。
(3)上传成功后,如确认无误,即可打印验收证书,保证验收证书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的一致。验收证书数量不限,科技厅业务处室及科研处分别留存一份,其余为项目组所有,一般每个成员人手一份。
5、验收完毕后,将一套完整资料及验收证书交成果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