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商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销售。
二、范围
适用于从商品进库到出库,不合格品的控制、评审和处置。
三、职责
( 一 )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定和处置。 ( 二 ) 各相关部门参与对不合格品的评定和处置。
四、概述
( 一 ) 不合格品的确认。
1、进货验收时发现不合格品、立即通知仓库对其进行隔离和标识,以防在作出适当处理前误用,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质量管理部判定。
2、周转和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发现者应立即隔离并向检验员报告, 由检验员确认后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质量管理部判定。
3、用户退回的不合格品,应由检验人员进行确认,通知库房进行隔离放置,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质量管理部判定。
( 二 )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处理单》的判定,不合格品判定结果分为: (1) 让步接收 (2) 拒收或报废 1、判定为让步接收的商品,必须得到顾客同意并满足预期使用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质量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2、判定为拒收的商品,应报总经理批准。由营销部负责记录并与供应商交涉退换。
( 三 ) 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及结果应由检验人员如实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保管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 四 ) 质量管理部负责将质量信息传递到供应商处,必要时传递到用户。
退货商品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配送退回产品和购进产品退出和退换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或仓管员不得擅自接受退货产品。
3、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4、所有退回的医疗器械,均应按购进产品的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并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区,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5、质量无问题,或因其它原因需退出给供货方的产品,应经质管理部门审核后凭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及时办理。
6、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帐,认真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