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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2 17:19: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诸暨市教育局文件

诸教[2009]14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为深化我市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强化中层干部动态管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职位设置

(一)直属学校中层干部设置:

1.普通高中:设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

2.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设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科室主任、招生就业处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区域经济研究室主任。

3.直属幼儿园:设教导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

4.直属教育集团各分校按相应学校中层设置。 5.其他直属学校:设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

(二)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中层干部设置: 教办(中心学校)设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安全管理主任。

(三)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所属学校中层干部设置:

1.镇(乡)中设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

2.镇(乡)小和暨阳街道教办所属局任命校长的学校设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

3.九年一贯制学校设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其中,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由中心学校相应中层正职兼任。

2 4.完小设校长;中心幼儿园设园长(园长局任命的中心幼儿园设副园长)。

三、任用要求

(一)任用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任职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学历达到规定要求。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能积极准确地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新提任的完小校长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二)任用程序

1.制订方案。成立学校中层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选任岗位、选拔范围、任职条件、实施步骤、组织领导等,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2.推荐审核。采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学校中层干部候选人,经学校中层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每一职位有2名以上竞争对象的原则,确定竞争上岗对象。

3.竞争演讲。竞争上岗对象在全体教师或者教代会代表

3 会议上进行竞争演讲。演讲内容包括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一岗位的有利条件及本人如果担任该职务将如何开展工作等。

4.民主测评。学校中层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与会人员和所在学校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一般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5.讨论确定。根据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对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的考察,在征求党组织、工会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中层选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6.公示。对拟任中层干部人选在校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七天。

7、教育局审核。填写《学校干部任免审核表》报送教育局审核备案。

8、发文公布。经教育局审核同意批复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任用干部行文公布。

四、管理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校要严格按照局规定职数设置中层岗位,不得擅自增加。凡自设中层岗位或未经任前审核的中层干部,教育局不予认可,并不得享受中层干部待遇。要高度认识学校中层干部起到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以确保学校管理有序高效,政令畅通。

(二)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各校要把培养后备干部作

4 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对年轻干部要政治上引导、工作上指导、生活上关心。要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流信息,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特别是对新任中层干部,校长和分管领导应对其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具体指导,使之尽快熟悉工作,顺利开展工作。要定期组织他们走出校门,学习先进学校的管理经验,以拓宽他们的管理思路,开阔管理视野。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组织观念教育,强化他们的全局意识、服从意识、责任意识,促使他们尽心尽职做好自身工作。

(三)强化管理,优化结构。要制定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每学年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要建立中层干部培养使用档案,对任职期间的学习情况、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民主测评情况、综合考核结果等做好记载,并进行信息化管理。要强化考核和管理,形成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后备干部的数量和质量。对经实践证明不适宜继续任职的或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要调离中层岗位。中层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原则上要及时进行调整,以加快中层干部年轻化步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学校

中层干部

管理

实施意见

抄送:绍兴市教育局,诸暨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陈玲芳、姚汉松、陈焕、章月燕、陈国燕同志

诸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90份)

岢岚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管理培训

中层干部管理技能

中层干部管理定稿

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干部管理意见

中层干部管理提升培训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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