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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昆承中学《闯红灯问题的分析与对策》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12:08: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常熟市昆承中学《闯红灯问题的分析与对策》研究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机动车辆猛增及外来人员大量流入,给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然而,我市的交通畅通和城市交通秩序也因此而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特别是车辆、行人闯红灯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不时发生,触目惊心,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危胁,也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我们初三(4)班的同学们通过现场调查、问卷、参观、走访等实践活动,发现了不少与闯红灯有关的交通隐患,解决闯红灯问题已迫在眉睫。

我们的问题:

从2001年到2004年,全市共发生重大交通事故934起,死亡1006人,伤234人,直接经济损失207.6万元。其中,2001年227起,死亡251人;2002年235起,死亡256人;2003年236起,死亡250人;2004年236起,死亡249人。四年中共发生特大交通事故10起,死亡39人。闯红灯是导致城市交通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据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统计,2005年至今,行人因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共有36起,死亡8人,伤31人。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闯红灯这一老大难问题的整治力度,大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我们首先在方塔街、书院街、海虞南路等几条重要路段的十字路口作了现场

调查。发现闯红灯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行人和非机动车及一小部分机动车闯红灯频率较高。

常熟市部分路口闯红灯情况统计表

大润发路口

( 9:15 —— 10:30 )

方塔街路口

( 12:05 —— 1:05 )

新世纪大道省中路口 ( 12:05 —— 1:05 )

行人:42 人次 行人:632 人次

摩托车:13 辆次

车辆:21 辆次

自行车:12 辆次

行人:31 人次

也就是说,要想解决好交通安全问题,首先要提高这部分市民的交通意识,不闯红灯。我们通过问卷、走访,发现多数人闯红灯的原因有:

1、绿灯时间短,红灯时间长;

2、横向路口没有车辆;

3、闯红灯的人较多,从众心理使然;

4、上下班赶时间;

5、交通法律法规存在缺陷,特别是“机动车负全责”的条款使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变得“肆无忌惮”。

不难想象,如果大家都这样毫无安全意识我行我素,重特大交通事故随时有可能发生!解决闯红灯问题刻不容缓,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安定的和谐的社会环境。

现有政策:

1、国内政策:

(1)国家政策:

政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优点:能普及道路安全常识,提高人们的交通素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缺点:教育大都仅停留在表面形式,很少有单位经常性、真正地实施。而且

即使进行教育,由于各方面原因,效果也很差。这种教育对社会上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更没有制约力。

建议:单位要加强措施,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对单位的交通安全教育建立检查、考核制度,最好纳入年度考核,如果单位没有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导致单位内部职工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可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社会其他人员也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教育。

政策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优点:通过惩罚手段,起到一种警示作用,能制约一部分人遵守交通规则;

缺点:一是有些行人是青少年,没有经济承担能力,罚款要求太重,二是考虑太片面,少年儿童法律意识薄弱,实施起来很难做到一视同仁。

建议:按年龄阶段划分处罚方法

政策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优点:“机动车全责”使开车的更加小心,有利于保护交通中的弱势群体。

缺点:使得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变得“肆无忌惮”,甚至出现有些人故意“碰瓷”敲诈勒索的情况,机动车司机较难举证。

(2)各省、市政策:

江苏省政策一:《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

时继续通行的。”

优点:通过对交通违法者的重罚,能加大教育力度,达到口头教育达不到的效果。

缺点:处罚仅限于物质角度,有时候还容易引起逆反心理,所谓“口服心不服”,很难达到形成自觉守法的目的。还有对于闯红灯的二轮摩托等一些机动车,“电子眼”无法取证,只能现场处理,警力不足的矛盾又凸现出来。

建议:实际上,汽车故意闯红灯的现象极为少见,大部分是新手上路少熟悉车辆性能,或者路口处理能力不强,倒是二轮摩托等一些机动车闯红灯问题较为严重,建议建立一些具体、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二轮摩托等一些机动车的监管。

江苏省政策二:“不闯红灯”文明交通行动:“公务员教师军人将抄告所在单位,跨隔离栏罚20元。”

优点:将有社会表率作用的公务员、教师、军人列为抄告单位教育的对象,具有普及性的警示作用,也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改经济制裁为思想教育,效果更好。

缺点:在目前警力有限的情况下,很难做到百分之百纠违,难免造成不公平现象;对有些素质较低的公务员、教师、军人,如果抱有无所谓的态度,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另外,对无单位的人员甚至无业人员,又能怎么办呢?

建议:将公务员、教师、军人列为抄告对象作为治理闯红灯措施的开头一炮未尝不可,但应逐步把范围扩大到全社会,要把单位教育、社会教育和适当的经济处罚结合起来。

上海政策:上海市公安局整治“二乱、四车”整治活动中对闯红灯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人采取拍照并送往当事人单位,请单位负责人辨认是否系本单位职工的做法,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三款“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规定。

优点:让闯红灯者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严于律己,同时警示其他市民。

缺点:侵犯了闯红灯者的隐私权,如果伤害人格尊严太甚,容易引发对抗情绪,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建议:应该在教育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处罚,对闯红灯者进行处理,曝光照片应谨慎采用,屡教不改者曝光事先也要通告本人,以免造成反作用。

佛山政策:“对在校中小学生,采取现场教育、劝导或将其交通违法行为登记造册,每月发函到佛山市教育局。”

优点:有利于增强学生的交通法规意识,对学生闯红灯现象有震慑作用。

缺点:中学生逆反心理比较强,如果当场处理,容易伤害自尊心,效果会适得其反。

建议:不应该发函教育局,应该先通知父母,通过家庭教育达到教育的目的。

郑州政策:对市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凡个人全年因闯红灯、翻护栏等被记录3次的,建议所在单位取消个人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评选资格。对中央驻郑、驻郑部队和省直机关职工,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建议所在单位参照郑州市做法将个人交通违法记录情况与个人评先、文明奖相挂钩。对全市大中小学生,凡个人在学期内因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被记录3次以上,取消该生“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评选资格,取消该生保送资格、奖学金资格。对国家、省市区级文明单位员工凡闯红灯被记录1次,由其单位进行教育,不扣发文明奖;被记录2次者,所在单位扣其1~2月文明奖;3次者,扣发5个月文明奖;6次者,扣其全年文明奖。

优点:实施措施详尽,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缺点:对于一些素质低下的市民,或者不是上述对象如无业人员等,还是缺乏约束力。

建议:参照上述做法,针对不同对象制定相应的措施,最好能涵盖各种对象。

常熟市政策:“不闯红灯——常熟2006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行人闯红灯的将被处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的将被处50元罚款,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阻碍交巡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将被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其中,还有一点特别引人关注的就是抄告制度,对公务员、大中学校师生及现役军人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将抄告其所在单位。

优点:通过加大惩罚手段,起到警示作用,能强制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抄告单位有利于增强公务员、学生、现役军人的交通法规意识,具有较强的震慑作用。

缺点:在贫富不均、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加上“法不责众”意识的影响,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罚款很难到位;拘留的可能性不大,只能偶尔为之;抄告制度用得好能起正面作用,用得不好适得其反,很多人可能会用报假名字、假单位,甚至沉默不语的方式来欺骗、对抗警方。

建议:加强交巡警的培训,切实做到违法必究、一视同仁;抄告制度可借鉴郑州市做法,要有相应的落实措施。

2、国外政策:

(1)新加坡政策:“行人过街闯红灯或不走斑马线,罚款20新元(1新元合人民币6元),最高可处500新元罚款,还可以处3个月监禁。”

优点:通过有力度的处罚,能有效控制闯红灯现象。

缺点:只侧重于物质上的重罚,缺少思想方面的教育;罚款力度太大,不大可能直接被国内引用。

(2)德国政策:加大力度对驾驶员和行人做素质培养,若双方同时遇到绿灯,则让行人,并在此上获得较大的成功。

优点:没有单纯从物质上进行惩罚,而是侧重于精神素质的培养,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闯红灯问题,避免了治标不治本的弊病。

缺点:养成良好的素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经过长时间的教育,短时间内不可能奏效,而且要大大加强普及度,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3)英国政策:设置“电子眼”,全国联网,若是被拍摄到,则会迅速查到车主,并发出罚单,若在14天内缴费则可打折,超过28天内,则要加倍。

优点:科技手段的应用,使得交通违法“无从遁形”,实际应用效果好。

缺点:投入资金巨大,而且需要全民高素质的配合,如果违法人数较多,工作量会非常繁重。

我们的方案:

1、设计智能化控制,自动切换红绿灯

我们查阅资料发现,行人等红灯也有生理忍耐极限。在同济大学召开的一个有关“中德道路信号灯研讨会”上,专家指出:红绿灯间隔时间设计不合理是造成行人乱穿马路很难解决的原因之一。行人等待红灯的忍耐极限,理性的德国人是60秒,英国人是45秒,而中国从来没有做过相关的测试。上海交警总队表示,上海红绿灯的信号周期较国外长,这是由中国目前机非混行的道路交通条件和车况路况决定的。江苏省交巡警总队副总队长李洪武说,交管部门主要根据相交道路的交通流量、流向、道路条件、整个交通组织的要求等设置信号灯时间。

这样看来,只要红灯时间短,就可以解决行人等待的生理忍耐极限问题。但是我们发现,要红灯时间短,只有两种可能,第一,多向位车同时进行,这样行人过街受车辆影响的不安全因素增加,交通也容易混乱;第二,多用单向、禁左、禁右等交通体系,但这不符合目前我国的交通实际。

因此我们认为红绿灯的设计应该向德国学习,进行智能化控制,根据交通流量实行红绿灯自动切换。如果没有机动车通行,人行横道的红灯时间可以缩短,提前切换到绿灯;而如果这一时间段人流量相当大,可以把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间延长,确保行人能够全部安全地通过马路。

优点:可以解决行人等待的生理忍耐极限问题,提高了交叉路口的通行效率的同时,又确保了行人的安全通行。

缺点:科技含量较高,需要投入较多的研究资金和相关设备。

2、实施“二次过街”:在宽的路口中间设置安全岛,过完一半马路,行人可以站在安全岛上。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绿灯持续时间很短,行人走到一

半绿灯就开始闪烁。不少人小跑前进,没过到对面,车辆就开了过来。有人说过马路简直就像在“博命”。在实际生活中,行人在过街时可能都会遇到绿灯显示的通行时间所剩无几的状况,甚至遇到过街过到一半时红灯就亮了的状况,过街安全大受影响。

长沙市交警支队设计改良了全国首例的行人二次过街形式:自行研究改良后的新设施没有交通护栏及行人横道柱设计,方便了市民又不会影响城市整体形象。斑马线中央的20米长的菱形“安全岛”周围,散布着数十个像小地雷样的突起路标。无车轮碾压时突出路面5厘米的路标,一旦有车经过碾压就会降至2.5厘米,震动效果及时提醒司机避让,又不影响行驶安全。一到晚上,突起路标反光膜作用在车灯照射下,整个安全岛成为反光带,提醒司机避让待车区,行人车辆都安全。

我们建议普及长沙经验,实施“二次过街”,在宽的路口中间设置安全岛,通过设置活动路标提示司机减速以达到保证路人安全的目的。常熟也有类似的安全岛设施,但还不是太普及,设施也比较简陋。

优点:采用二次过街,设置安全岛,可以延长等候的忍耐力。有了安全岛,行人就可以在“岛内”等候,既方便又安全,也可以提高道路的使用率,而不至于因机动车全部为行人让行造成严重堵车。

缺点:不是所有路口都能设置二次过街安全岛;需要投入一定资金;实际上是增加了等候时间。

3、路口设置视频设备

行人在路口等红灯也可以看看视频,是不是闯红灯的行为就会减少?杭州交警正在做这样的实验。据《都市快报》报道,交警前不久在南山路柳浪闻莺路口的行人信号灯上装了一套视频系统,播放猫和老鼠等动画短片。执勤交警说:实验期间,一半以上的人走过都会看视频,行人路口闯红灯的概率减少了40%左右。

我们设想:在十字路口设置视频设备,可以播放一些趣味性的短篇,或者插播一些交通安全知识尤其是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让血淋淋的事故场面直接起到警示作用。

优点:通过观看视频,可以适当转移行人的注意力,缓解等红灯时的急躁心理,同时插播交通安全知识能起到广泛的宣传作用。

缺点:视频屏幕太小效果不好,太大成本太高;音量过响会影响过往司机注意力及周围居民生活。

我们的方案:

4、在路口安装感应装置和音响设备,有闯红灯现象发出鸣叫进行警告

我们发现,现有的“电子眼”可以发现并拍摄汽车的闯红灯情况,主要原理是:电子眼采用感应线来感应路面上的汽车传来的压力,通过传感器将信号采集到控制中心,车辆捕获率-----100%(不包括二轮摩托车等),识别时间-----约1秒,车牌识别率-----白天95%以上,晚上90%以上。因此,除了一些出租车等故意闯红灯之外,一般的汽车都不敢闯红灯。而行人因为不会被感应,所以没有顾忌,闯红灯现象较多。

我们设想:能不能设计一种“两道感应线”的感应装置,让所有闯红灯的情况都能被感应,如果闯过第一道线,由路口的音响设备发出类似警笛的鸣叫声,进行警告,劝阻一部分闯红灯现象;如果继续再闯过第二道线,则进行拍摄,作为处罚的证据。

优点:能够使所有的闯红灯现象都能得到制止或制裁。

缺点:科技含量高,设计难度大,投入资金多。

5、修改交通法律法规,弥补法律法规的缺陷

(1)修改“机动车全责”的条款

我们认为,行人和非机动车因闯红灯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过错在机动车,机动车应负全责;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应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如果机动车无错,也应按最低比例赔偿,如果机动车司机不报案应负全责,逃逸则应加重处罚。

优点:合理保护司机和行人的正当权益,也给行人乱闯红灯敲响警钟。

缺点:过错比例的确定较难;举证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过错较难。

(2)加大罚款和教育力度

新加坡交通发达,但却很少堵车,交通事故也少,这是因为管理严格。根据规定,行人过街闯红灯或不走斑马线,罚款20新元。每个司机在两年中共有24分,如果违章,将被扣分,闯一次红灯扣4分;开车时打手机扣9分;不系安全带除扣4分外,还要罚120新元;汽车乱停放者罚70新元等。当24分被扣光后,驾驶执照即被吊销。

而在国内,闯红灯,不遵守交通法规似乎已不是什么错事,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反而是不闯红灯,遵守交通法规成了不正常现象,倒有些丢人。在红灯这面镜子前,照出了个别人心目中倒置的荣辱观。“红灯,站住!”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回答:“嘿!我就不站住,你能拿我怎么办?”“要钱没有,你拿我怎么办” 。而且只要有一个人带头乱穿马路,别人也就尾随跟着过。对于站岗的一两个警察来说,很难做到对他们一一进行处罚。

我们建议:学习新加坡经验,不仅对汽车,也要加大对闯红灯的行人的处罚,尤其要对带头闯红灯的人予以重罚,要以重罚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同时,可以采取教育手段:(1)对行人实施违法记分。对行人实行违法记分管理,即积满一定分数的行人,也同驾驶员一样,必须进学习班接受集中教育。(2)闯红灯须当街宣誓改过。学习长沙的经验,让违规者当场宣读誓言,表示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3)体验站岗。对于乱穿马路、乱闯红灯者,要求其现场维护交通秩序,通过“站岗”,亲身体验遵守交规的必要性。

优点:重罚能迫使闯红灯的人遵守法纪。

缺点: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警力不足也是一大问题。

6、建立交通志愿者队伍

我们查阅资料发现,国内外都有交通志愿者这项活动。

上面图片中的是德国杜赛尔多夫的一个青年,在圣诞节前车水马龙的街头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他只是周末众多志愿者中的一员。

为贯彻市文明委关于《“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每天有3000多名交通文明志愿者在500个市区创建文明路口和重点监测路口、乱点路口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先后有50万市民参与了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为交通宣传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建议:从各个基层团支部中抽出一部分共青团员,由交警部门进行统一培训,统一着装、形象、语言、动作等规范,到交通路口协助交通民警维护交通秩序,并将工作考核纳入单位文明考核中去。

优点: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社会影响广泛,效果良好。

缺点:志愿者专业素质不够,处理能力有限;临时性活动还可以,长期坚持有难度。

7、下雨天的温暖一“伞”

调查发现,下雨天或者夏季大太阳天,因为怕淋湿或怕晒,行人等红灯耐心普遍缩短。因此我们设想:能不能在路口,安排一顶大伞,或者做一个伞形的避雨亭,让行人歇脚。伞上可以写一些标语:“风大雨大,耐心等候”、“It is raining,please wait for a minute”。

优点:方便实用,充满人性化

缺点:会耗费一些成本,容易被人破坏

行动计划:

1、

向社会、学校、家长发倡议书。(倡议书另附)

2、

发起“知荣耻,守法规,坚决不闯红灯”万人签名活动。

3、

向常熟市立法部门提交议案。(议案另附)

4、向道路建设部门和交警部门提建议。(建议书另附)

5、向教育局建议:“不闯红灯,从娃娃抓起”,以漫画、图片、故事、文艺节目等方式在全市各小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建议书另附)

各位市民:

众所周知,闯红灯的危害是难以计量的,如果一个家庭里的某一个成员由于闯红灯而受伤或是死亡,那么,这一个家庭基本就破裂了。而如果一个家庭里的某一个成员由于闯红灯而导致别的家庭破裂,那自责、悔恨会一直萦绕在心中。短短的几秒钟内,闯一个红灯就毁坏掉两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我市每年重特大交通事故在240起左右,死亡人数在250人左右。其中,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所占的比例近年来一直在1%至3%徘徊,行人随意穿行等都是造成事故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

大家一定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自己原本在静静地等红灯时,后面的行人看也不看地直接闯红灯,走得那么理所当然,于是,我们就会想,既然他们都闯红灯,那么等在这儿岂不是傻傻地浪费时间?于是,我们就自我安慰地顶着红灯穿过马路。正是这种从众心理,使许多原本遵守交通规则的人纷纷无视红灯,带着孩子的家长会把这种不良、违法的习惯传递给孩子,渐渐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城市交通是这个城市的所有市民向外界交出的第一张城市名片,一个城市的交通从侧面也体现了这个城市的管理体系、文明发展速度和市民素质这三个方面。一个城市的经济再怎么发达,如果交通混乱,到处是违章违规现象,那么这个城市就永远也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发展。

为了使市民们更安居乐业于常熟这个美丽的城市,也为了我市交通环境更畅通和谐,我们昆承中学初三(4)班全体同学在此郑重倡议:

1.

即使在无车无人的路口,遇到红灯时,也要自觉停下,等待绿灯的到来。

2.

当别人闯红灯时,要克服自己的从众心理,坚定”不闯红灯”的原则,并阻止那些违规者,以一名普通市民的身份维护交通秩序。

3.

积极向周围的朋友、家人宣传不闯红灯的意识,对自己负责,也对别人负责,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常熟市昆承中学初三(4)班

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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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交通法律法规的建议

尊敬的常熟市立法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机动车辆猛增及外来人员大量流入,给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然而,我市的交通畅通和城市交通秩序也因此而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特别是车辆、行人闯红灯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不时发生,触目惊心,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危胁,也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我们初三(4)班的同学们通过现场调查、问卷、参观、走访等实践活动,发现了现有的交通法律法规存在缺陷,特别是“机动车负全责”的条款使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变得“肆无忌惮”,经过我们的研究,我们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想法和建议:

1、修改“机动车全责”的条款

我们认为,行人和非机动车因闯红灯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过错在机动车,机动车应负全责;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应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如果机动车无错,也应按最低比例赔偿,如果机动车司机不报案应负全责,逃逸则应加重处罚。这样做有利于合理保护司机和行人的正当权益,也给行人乱闯红灯敲响警钟。

2、加大罚款和教育力度

新加坡交通发达,但却很少堵车,交通事故也少,这是因为管理严格。根据规定,行人过街闯红灯或不走斑马线,罚款20新元。每个司机在两年中共有24分,如果违章,将被扣分,闯一次红灯扣4分;开车时打手机扣9分;不系安全带除扣4分外,还要罚120新元;汽车乱停放者罚70新元等。当24分被扣光后,驾驶执照即被吊销。

而在国内,闯红灯,不遵守交通法规似乎已不是什么错事,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反而是不闯红灯,遵守交通法规成了不正常现象,倒有些丢人。在红灯这面镜子前,照出了个别人心目中倒置的荣辱观。“红灯,站住!”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回答:“嘿!我就不站住,你能拿我怎么办?”“要钱没有,你拿我怎么办” 。而且只要有一个人带头乱穿马路,别人也就尾随跟着过。对于站岗的一两个警察来说,很难做到对他们一一进行处罚。

我们建议:学习新加坡经验,不仅对汽车,也要加大对闯红灯的行人的处罚,尤其要对带头闯红灯的人予以重罚,要以重罚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同时,可以采取教育手段:(1)对行人实施违法记分。对行人实行违法记分管理,即积满一定分数的行人,也同驾驶员一样,必须进学习班接受集中教育。(2)闯红灯须当街宣誓改过。学习长沙的经验,让违规者当场宣读誓言,表示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3)体验站岗。对于乱穿马路、乱闯红灯者,要求其现场维护交通秩序,通过“站岗”,亲身体验遵守交规的必要性。这样通过重罚能迫使闯红灯的人遵守法纪。

我们希望通过提出以上建议,改善常熟市的道路交通现状,保障行人通行的安全。希望可以采纳我们的建议!

常熟市昆承中学初三(4)班

2006年10月

[NextPage]

关于改进红绿灯设施、加强红绿灯管理的建议

尊敬的常熟市道路建设部门、常熟市交巡警大队: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机动车辆猛增及外来人员大量流入,给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然而,我市的交通畅通和城市交通秩序也因此而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特别是车辆、行人闯红灯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不时发生,触目惊心,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危胁,也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我们初三(4)班的同学们通过现场调查、问卷、参观、走访等实践活动,发现了不少由于红绿灯设施不完备、管理不到位产生的问题,经过我们的研究,我们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想法和建议:

1、设计智能化控制,自动切换红绿灯

我们认为红绿灯的设计应该向德国学习,进行智能化控制,根据交通流量实行红绿灯自动切换。如果没有机动车通行,人行横道的红灯时间可以缩短,提前切换到绿灯;而如果这一时间段人流量相当大,可以把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间延长,确保行人能够全部安全地通过马路。

2、实施“二次过街”:在宽的路口中间设置安全岛,过完一半马路,行人可以站在安全岛上。

长沙市交警支队设计改良了全国首例的行人二次过街形式:自行研究改良后的新设施没有交通护栏及行人横道柱设计,方便了市民又不会影响城市整体形象。斑马线中央的20米长的菱形“安全岛”周围,散布着数十个像小地雷样的突起路标。无车轮碾压时突出路面5厘米的路标,一旦有车经过碾压就会降至2.5厘米,震动效果及时提醒司机避让,又不影响行驶安全。一到晚上,突起路标反光膜作用在车灯照射下,整个安全岛成为反光带,提醒司机避让待车区,行人车辆都安全。我们建议普及长沙经验,实施“二次过街”,在宽的路口中间设置安全岛,通过设置活动路标提示司机减速以达到保证路人安全的目的。常熟也有类似的安全岛设施,但还不是太普及,设施也比较简陋。

3、路口设置视频设备

我们建议:在十字路口设置视频设备,可以播放一些趣味性的短篇,或者插播一些交通安全知识尤其是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让血淋淋的事故场面直接起到警示作用。

4、在路口安装感应装置和音响设备,有闯红灯现象发出鸣叫进行警告

我们建议:能不能设计一种“两道感应线”的感应装置,让所有闯红灯的情况都能被感应,如果闯过第一道线,由路口的音响设备发出类似警笛的鸣叫声,进行警告,劝阻一部分闯红灯现象;如果继续再闯过第二道线,则进行拍摄,作为处罚的证据。

5、建议在路口设置伞形遮阳避雨亭(或一把大伞)

由于雨天或夏季烈日下,一般是交通事故多发时间,因为害怕淋雨或日晒,行人等待红灯的耐心普遍缩短。因此我们建议在路口设置伞形遮阳避雨亭或一把大伞,伞上可绘上一些提示标语,如“风大雨大,请耐心等候。”“It’s raining, please wait a moment”等。

我们希望通过提出以上建议,改善常熟市的道路交通现状,保障行人通行的安全。希望可以采纳我们的建议!

常熟市昆承中学初三(4)班

关于“不闯红灯,从娃娃抓起”的建议

尊敬的常熟市教育局: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机动车辆猛增及外来人员大量流入,给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然而,我市的交通畅通和城市交通秩序也因此而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特别是车辆、行人闯红灯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不时发生,触目惊心,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危胁,也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我们初三(4)班的同学们通过现场调查、问卷、参观、走访等实践活动,发现闯红灯现象比较严重,闯红灯的人群中,我们发现了不少学生的身影,有些孩子在父母或者其他人的影响下,闯红灯已经成为“理所应该”的习惯,看来解决闯红灯问题尤其是在孩子们中间宣传交通意识已迫在眉睫。

我们建议,以漫画、图片、故事、文艺节目等方式在全市各小学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具体做法是:在各幼儿园,每月利用一节课的时间,对小朋友们进行一次闯红灯的相关教育,可以以漫画、儿童剧、小品、图片等形式,使小朋友们更容易接受。具体时间由校方自由选择(注:但至少每个月一次)。同样,在各小学每个学期可以举办一次有关闯红灯方面的活动,如知识竞赛、辩论赛等,通过这些活动以加强同学们的意识,从而避免学生闯红灯现象的发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对以上活动进行检查、评比、表彰。

我们希望通过提出以上建议,改善常熟市的道路交通现状,保障行人通行的安全。希望可以采纳我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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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昆承中学《闯红灯问题的分析与对策》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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