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的通知 各幼儿园、高庙小学学前班:
现将2016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的相关表册共享,请下载后,按要求办理。 其基本条件为: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主要包括: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幼儿。 要求
1.各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通过有效渠道,公开评选的名额、条件、程序和办法等具体信息,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学区将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在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并在其档案中记载不诚信记录,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以前接受过资助的困难学生,本次尽量不考虑,把机会给其他同等困难学生,以大班学生为主,2016年春季新入学的幼儿不在本次资助范围。(2015年秋季资助花名册、免除保教费花名册已同时共享,这两个表中的学生,没有特殊原因,本次不再资助) 4.上报信息必须真实,要经得起核实。
5.18号之前上交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存一份,学区一份,户口本(幼儿、监护人和户主页)及贫困证明的复印件,花名册只上传电子表,尽量在今天下午传来,18号交申请表时带上户口本、残疾证、低保证、贫困证明等原件。 朱店学区 2016.5.17
《学前教育资助办理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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