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校外)实习
安全责任书
毕业实习是职业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独立工作能力,为毕业就业打下良好基础的有效途径。为确保学生顺利安全地完成实习任务,栾城职教中心就校外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问题与学生及家长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安全责任书。
1、毕业实习是指学生毕业前(毕业当年6月30日)学生离校到校外生产企业进行长时间的生产实习。
2、学生离校前,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安全教育。学生实习期间,班主任要与学生加强联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3、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远离危险区域,注意人身安全。
4、实习期间注意用电安全,未经单位和电工允许,不得擅自私接乱装电器设备。上下班及回家和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和冬季取暖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
5、工余时间禁止上歌舞厅、网吧等安全隐患比较大的公共场所,严禁下海(河)游泳、防止溺水事故。女生外出要结伴而行,要自尊、自重、自爱,防止意外事故。实习生不得酗酒、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
6、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提高各类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7、学生家长要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若学生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含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安全责任。
8、学校推荐安置的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原因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由学校和学生及其家长一起同实习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9、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经实习单位和学校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私自调换实习单位的,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10、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需向班主任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同意后方可离开学校,离校前要留下实习单位地址和本人的联系方式。实习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此责任书至学生毕业时间自行废除。
栾城职教中心(章)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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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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