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勤职责
一、内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开办公室,擅离职守;
二、及时准确地接受、传达上级指示、通知、收集、汇报执勤情况,并进行登记;
三、认真详实填写值班记录,如有报案必须写清楚报案时间、案发地点、报案人姓名、单位、事情经过,并及时上报中队干部,并做好处置事件的准备工作。
四、交接班时必须将本班所有事情和注意的问题向接班人员移交清楚,并于每日8:30交接前将中队的巡逻、护矿工作向经济民警大队值班室汇报清楚;
五、管理中队的印章、财务、中队的公用物品,处理日常事物。
六、完成中队各项资料的建立及完善工作。
七、工作期间不得睡觉,看电视、酗酒,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对于每一件事情必须做到一清二楚;
九、对公用物品的发放、领取必须登记造表;
十、对工资、奖金的发放及生活补助,做到队务公开;
十一、对于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应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十
二、完成中队干部及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勤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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