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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0-03-03 07:28: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组织实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开放实验项目与开放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校教[2013]32号

各院部系、实验中心:

为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本科生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校教[2006]2号)和《中国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管理细则》(药大教[2006]21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实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和开放实验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验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1、开放形式与时间

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应充分利用江宁校区的本科实验教学资源,开设未列入教学计划的实验项目,或提供综合型、设计型的实验项目,在正常实验课教学以外的时间对学生开放。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结束实验。

有条件的院部系应设立科研性开放实验项目,由教师公布,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和教师的研究团队,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

2、项目申报与实施程序

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继续采用软件进行管理,教师和学生须登录“中国药科大学实验室管理系统”中的“开放性实验管理”栏目进行项目的申报、审核、选题以及结题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项目的申报与审核

10月11日至16日,教师添加开放实验项目,填写相应内容。教师须登录系统,在“开放性实验管理”栏目“实验项目申请”页面“添加开放项目”,逐项填写后点击“提交”,在“提交成功”提示窗口中点击“确定”后,进入计划书填写页面继续填写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在“操作”列中可以添加项目所需主要耗材和仪器。

10月17日,实验中心和院部负责人及教务处审核申报项目。 (2)学生报名与批准

10月18日至22日,学生登录系统,在“开放性实验管理”栏目“选择实验项目”页面,查看面向本专业的开放实验项目,在“操作”列中点击“选择该项目”,填写并提交报名。每名学生最多同时报名2个项目。

10月23日至25日,教师选择参加项目的学生,指定组长,并由各项目指导教师通知学生。

10月26日,学生在“开放性实验管理”栏目“已选择的项目”页面的“状态”列中,查询自己是否被选中参加项目。如被选中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实验。

(3)项目的实施

10月26日至12月31日,被选中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开放实验项目。

(4)项目结题和考核

12月31日前,开放实验项目结题,每名学生需撰写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验的目的、方法、结果、讨论和个人收获,交给指导教师审阅签字、评判成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如发现报告有抄袭现象,成绩一律判为不及格。

指导教师在“开放性实验管理”栏目“实验项目总结”页面的“操作”列中,点击“进入填写”,撰写项目总结并提交;在“实验项目总结”页面“填写学生成绩”列中,点击“进入填写”,填写各学生成绩。报名通过后未参加实验的学生不要填写成绩。

2014年1月4日,实验中心负责人和院部负责人审核项目总结书。

- 2准备、调整、维护实验仪器设备,做好开放情况记录,为学生实验报告评分、撰写评语。学生经允许并签名后方可使用实验室。

5、实施程序

本学期开放实验室工作继续采用软件进行管理,教师和学生须登录“中国药科大学实验室管理系统”中的“实验室日常教学管理”栏目进行项目的申报、审核、报名、选拔以及结题工作。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1)教师或教辅人员发布实验室开放信息

请每次现场负责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如有多人,只需其中一人)登录系统,在“实验室日常教学管理”栏目的“实验室开放申请”页面点击“添加实验室开放”按键,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即可发布某一日的实验室开放信息(全校学生登录系统后都可以查看到该信息)。

或者点击“导入实验室开放”按键,下载模板,填写并上传,可以发布多个日期的实验室开放信息。

点击“导出实验房间列表”,可以查询实验房间的代码。 发布信息完成后请告知实验中心负责人。

为方便学生报名,请在实验室开放具体日期之前一周以上时间发布信息。

如果对实验室开放的要求内容较多,教师或教辅人员也可以在“实验室日常教学管理”栏目的“实验室开放公告”页面点击“添加新内容”,撰写公告并提交发布。

(2)实验中心负责人审核

实验中心负责人登录系统,点击“实验室日常教学管理”栏目的“审核开放实验室”,对该中心的各实验室开放申请进行审核。

(3)学生报名

学生登录系统,点击“实验室日常教学管理”栏目的“选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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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励学分

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一项,成绩合格,可计1个公选课奖励学分,在校期间参加多项开放实验项目者不累计学分。

开放实验项目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同学,继续以该项目申报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参加开放实验室进行自主实验的学生一学期累计3次实验达12学时,且实验报告评分为60分以上者,奖励0.5个公选课学分。此学分在校期间不累计。

在校期间既参加过开放实验项目又参加过开放实验室自主实验的学生,符合相关条件后,不论参加次数多少,最多奖励1.5个公选课学分。

奖励学分工作在每年5月进行,完成开放实验且成绩合格者,不必提交《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申请表》,教务处将在学生毕业前,统一根据完成情况认定奖励学分。

四、注意事项

1、进入教务处主页(http://jwc.cpu.edu.cn/)左侧“综合实践管理平台”,选择相应入口,即可登录 “中国药科大学实验室管理系统”。学生与教师的账号和密码与上学期相同。新入学学生的账号和密码皆为学号,登录系统后可以修改密码。

2、登录实验室管理系统时,请勿在同一台电脑上同时登录二个或二个以上账号,否则会导致数据错误流失。在同一台电脑上操作时,请先退出前一个账号后,再登录下一个账号。

3、由于系统升级,原教师填写开放实验项目计划书的步骤与添加开放项目申请的步骤合并,简化了流程。

五、联系方式

江宁校区行政楼202房间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黄锐,联系电话:86185205。

教务处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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