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工程技术人员
建筑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建筑企业、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2012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建筑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拟于今年第二季度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范围、对象
凡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建筑暖通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工作,符合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规定的申报条件者,无违反计生或违反计生处罚期已满,均可根据所学专业及从事工作情况选择参评专业。
不具备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满足下列条件可申报相应专业评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大专满4年。函授的也可以申报
2、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有非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及本文规定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的任职年限,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发行的本行业刊物(须有CN刊号)上独立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
(2)、正式参与出版过本专业专著(作者署名限前三名);
(3)、取得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之一。
3、取得非公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全日制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非全日制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二、申报人员应报送材料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简明表》(详见附件,
一式12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要求其任职以来近2个年度考核合格);
4、专业技术代表作或技术总结1份,2000字以上;
5、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送材料时请随带毕业证书原件,经我办核验后退还);
6、《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1份(县级计生部门应签“同意申报”字样);
7、获奖者应提供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请随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8、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9、个人业务自传;
10、工作年限证明;
11、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含电子文档)见附件;
12、单位联系电话;
13、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
三、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时申报,并如实填写规范的评审材料。
1、各种证书、材料统
一使用A4纸复印并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印章;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者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并在申报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进行核查;
4、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意见并注明“经公示(公示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材料属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6、评审材料应按第二条的材料顺序归类整理,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者姓名、所在单位、材料清单、申报级别、申报专业、联系电话。
五、评审收费
评审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六、报送评审材料起止时间
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6月0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送评审材料地点
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田安路与六灌路交叉口丰泽建设大厦六楼职改办),联系电话:22584150。
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