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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导论

发布时间:2020-03-02 16:40: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1章 国际物流概述

一、国际物流:是组织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和制成品在国与国之间进行流动和转移的活动,是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也称国际大流通和大物流。

二、国际物流的特点:a经营环境存在着较大差异b高风险性c物流信息化具有先进性。d主要运输方式具有复杂性。e国际物流的标准化要求较高。

三、国际物流的分类:a进口物流和出口物流b国际商品物流、国际展品物流、国际军火物流、国际邮政物流和国际逆向物流

一、国际物流系统的组成:国际物流系统由商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检验、外贸加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构成。储存和运输子系统是物流的两大支柱,产生时间和空间效益。 外贸运输的两段性:指外贸运输分为国内运输段和国际运输段两段。包装标志:主要有运输标志和指示性、警告性标志两种。

二、国际物流网络系统:指由多个收发货的节点和它们之间的连线所构成的物流抽象网络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信息流网络的有机整体。 节点:指进出口国内外的各层仓库,如制造仓库、口岸仓库。 连线:指连接收发节点的运输连线,如海运航线、铁路线、飞机航线等。

三、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物流系统的运作:

(一)全球化采购 1.全球化采购发展的推动力:a跨国公司生产基地的全球化分布b生产企业与专业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同步全球化c多式联运的发展和国际航线的形成。 2.全球化采购的优势:a扩大供应商比价范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b可以利用汇率变动进一步降低商品的购买成本。c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开化和程序化d实现生产企业从为库存而采购到为订单而采购。e实现采购管理向外部资源管理转变

(二)全球化生产企业在全球化范围内组织生产具有的优势:a可以更好地接近目标市场,满足当地消费者的需求b可以获取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c可以避开东道国的贸易壁垒限制,更顺利地进入国际市场;d降低物流费用,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e可以获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f可以获得东道国的优惠政策。

(三)全球化配送 国际物流网络合理化措施:a

优化线路,减少迂回运输b改善包装,增大技术装载c改进海运配载d减少出口商品的在途积压e采用先进的运输方式,扩大出口贸易额

一、《海牙规则》:是《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简称。 《海牙规则》存在的主要问题:a较多地维护了承运人的利益b未考虑集装箱运输形式的需要c责任期间的规定欠周密,出现空白期间。d单位赔偿限额太低,诉讼时效期间过短,适用范围过窄e对某些条款的解释至今仍未统一。

二、《汉堡规则》是《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简称。

三、《维斯比规则》是《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的简称。

一、集约化,协同化

二、物流服务的优质化与全球化

三、第三方物流快速发展且在物流产业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四、绿色物流是国际物流发展的又一趋势

五、多元化

六、信息化、自动化和网络化

七、智能化

八、柔性化 第2章 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

一、国际贸易的含义:指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服务的买卖或交换。对外贸易又称进出口贸易、输出入贸易、海外贸易。 国际贸易分类:1.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和过境贸易。划分标准:货物流向。

2、总贸易和专门贸易总贸易:以国境作为划分进出口标准,总进口和总出口;专门贸易:以关境作为划分进出口标准。3.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 有形贸易:指实物商品的进出口;无形贸易:指非实物形态的进出口,如知识产权、劳务、国际咨询、国际金融服务等。4.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划分标准:有无第三国参与5.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和邮政贸易。 划分标准:国际贸易运输方式。

二、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一)国际贸易是国际物流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国际物流是在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随着生产的国际化、国际分工的深化,使国际物流从国际贸易中分离。国际间商品的流动体现了商流和物流的统一。

(二)国际贸易促进物流国际化。国际贸易要遵守国际惯例,由此带动物流的国际化。

(三)国际贸易对国际物流提出新的要求。表现为质量、效率、安全、经济等方面的要求。

(一)包销:指出口人(委托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个地区和期

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国外某个客户或公司的贸易做法。包销须事先签有包销协议。 包销方式的优点:包销协议实质上是一个买卖合同;包销商在包销地区享有专营权,有利于调动包销人经营的积极性,达到巩固和扩大市场、避免多头经营自相竞争。缺点:如果出口人不适当地运用包销方式,可能使存在包而不销或包销商对委托人的依赖,遭受出口受阻的风险;包销商能力过强时,可能会利用其垄断地位来操纵价格、控制市场 采用包销方式时应注意的问题:1.慎重选择包销商;对大众商品应有一个试行阶段;2.适当规定包销商品范围、地区及包销数量或金额;3.在协议种规定中止或索赔条款。

(二)代理:指代理人按照委托人授权代表委托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1.代理的基本特点:a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买卖关系b代理人通常运用委托人的资金进行业务活动;c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d代理人赚取的报酬为佣金。

2.代理的种类:a总代理b独家代理c佣金代理。

二、寄售:指委托人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理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销售后,由代理人向货主结算货款。

(二)寄售的特点:a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b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待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c寄售商品在售出之前,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

(三)寄售的优点:a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掌握着货物的销售处理、价格确定等大权b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c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不占用资金。缺点:a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高,增加出口人资金负担,不利于其资金周转b寄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缓慢,一旦代销人不守协议时,可能遭到货、款两空的危险

招标:指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卖方投标的行为

投标: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国际公告或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投标的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招标方式:a国际竞争性招标,有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又

称邀请招标)两种方式b谈判招标(又叫议标,非公开非竞争性招标,通过谈判进行)c两段招标(先公开招标,再选择性招标)

招标、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a招标前的准备工作;b投标c开标、评标、决标d中标签约。

1.拍卖的一般程序:拍卖准备;看货;出价成交;付款交货。 2.拍卖的出价方法

(1)增价拍卖:最常见的一种拍卖方式。拍卖时,由拍卖人宣布预定的最低价,然后竟买者相继出价竞购。拍卖行可规定每次加价的金额限度。至某一价格,经拍卖人三次提示而无人加价时,则为最高价,由拍卖人击槌表示成交。 (2)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源于世界上最大的荷兰花卉拍卖市场,由拍卖人先开出最高价格,然后渐次降低价格,直到有人表示接受,即达成交易。 (3)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由买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单(也称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选择买主。

四、商品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的种类:买空买空;套期保值。

买空卖空:投机者根据自己对市场前景的判断,买进卖出期货合同,从价格涨落的差额中获得利润的纯投资活动。 套期保值两种形式:卖期保值;买期保值。

五、对销贸易:含义:以进出结合、出口抵补进口为共同特征的各种贸易方式的总称。 1.易货贸易:以货易货的贸易,实质是以实物偿付对方价款的交易,一般不涉及货币的支付问题。有直接易货和综合易货两种做法。

先出口的一方在其售货合同中承诺,用所得的外汇购买对方国家的产品,是对销贸易的主要方式。

3.产品回购:多出现于设备的交易,由缔约的一方以赊销方式向对方提供机器设备,同时承诺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由该设备制造出来的产品。进口设备方用出售产品所得的货款,分期偿还设备的价款和利息。

(1)补偿贸易的定义:指交易的一方在对方提供信用的基础上,进口机器、设备、技术或原材料,不用现汇支付,而用向对方回销上述进口设备或原料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产品或劳务所得的价款,分期偿还。 (2)补偿贸易的方式:直接产品补偿;其他产品补偿;劳务补偿。 4.转手贸易

5、抵

销贸易

六、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我国的工厂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诚聘交由对方处置,我国按照约定收取加工费作为报酬。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性质:是一种简单的国际劳务合作形式。

对外加工装配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2.对来料来件的规定(数量、质量);3.对提成成品的规定(规格、数量、交货期);4.对耗料率(每单位成品消耗原材料的数量)和残次品率的规定;5.关于工缴费(加工成本加加工利润)的规定:以国际劳务价格为基准,结合国情适当调整;6.运输(原料运进、成品运出)和保险问题;7.付款方法。

进料加工与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区别

1.交易双方关系不同。从事进料加工的双方是一种买卖关系;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2.产品所有权不同。进料加工产品所有权归原料进口方,即成品出口方所有;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产品所有权归原料提供方所有。3.原料的来源方式不同。进料加工是加工方自行进口原材料进行加工出口;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委托方提供原料。4.取得的利润不同。进料加工的利润是外汇增值额;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利润为净加工费。5.产品技术和质量要求的责任不同。进料加工是原料进口方根据预测的市场行情自行决定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由原料提供方负责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的确定。

六种常用的贸易术语

1.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FOB术语是指当货物在制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FOB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单据;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费用和风险。买方责任:付款,提货;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后的风险和费用。 2.CFR(成本加运费)指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其他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

单据;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费用和风

险。买方责任:付款,提货;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后的风险和费用。 3.CIF(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指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还要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交货,移交单据;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费用和风险。买方责任:付款,提货;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后的风险和费用。 总结:CIF=CFR+保险费=FOB+运费+保险费 4.FCA(货交承运人)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承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之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5.CPT(运费付至)CPT是指卖方须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其他额外费用也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6.CIP(运费、保险费付至)CIP术语是指卖方除了须承担在CPT术语下同样的义务外,还须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进行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CI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总结:CIP=CPT+保险费=FCA+运费+保险费相同点:价格因素构成(均运费、保险费)相似;卖方责任相似;均是装运地交货;都是装运合同;货物在途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不同点:使用范围不同(CIF仅适用于水上运输,CI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具体部位不同;单证不同。

(二)其他贸易术语:1.EXW(工厂交货) EXW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小的一种贸易术语。2.FAS(船边交货)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在码头或驳船上靠船边,即完成交货义务3.DAF(边境交货)4.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5.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该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在进口时支付一切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6.DDU (未完税交货)7.DDP(完税后交货)DDP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一种术语。卖方是在办理好进出口报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一、合同磋商又称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就买卖某种货物的各项交易条件进行洽谈,以求最后达成协议、签订合同的过程。合同磋商的形式:口头;书面;行为。 合同磋商的内容,即订立贸易合同条款的内容,又称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分为:个别交易条件和一般交易条件。个别交易条件如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的时间与地点以及货款支付方式等;一般交易条件如商品检验的时间、地点与方法、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

(二)合同磋商的一般程序 一般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贸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询盘:是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询盘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发盘:指买卖双方的一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合同法中称谓要约2)发盘的构成条件:1.要有特定的受盘人;2.表明承受约束的旨意。即承担安发盘的条件与受盘人订立合同的责任;3.交易条件必须十分确定,特别是主要条件必须确定;4.送达受盘人。发盘的撤回:指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亦即尚未生效之前,由发盘人将其取消。撤回条件:撤回通知先于发盘到达受盘人.发盘的撤销:指一项发盘在已经送达受盘人之后亦即开始生效之后,由发盘人将其取消。撤消条件:撤消通知在对方表示接受前到达对方.发盘在下列四种情况下失效: 在有效期内未被接受而过期;发盘人表示拒绝或还盘;发盘人对发盘依法撤回或撤销;法律的实施。 3.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4.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并愿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 (1)接受的构成条件:1.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2.接受必须表示出来。表示接受可以用口头、书面声明或行为; 3.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 4.接受通知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

(2)接受的撤回:指接受生效

之前将接受予以撤回,以阻止其生效。《公约》规定:接受准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先于接受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如果撤回通知迟于接受送达发盘人,就不能撤回了。

二、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程序:货(备货)、证(催证、审证、改证)、船(租船订舱、装船)、款(制单、结汇)四个环节。 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三种。

收妥结汇:是指国内议付行收到出口公司的各种单据后,首先进行审核,无误后将单据寄交开证银行,开证银行审核无误后,立即付款或授权偿付银行对国内议付银行付款。国内议付银行收到开证银行将货款拨人议付银行账户的通知书后,立即将货款结给出口企业。 定期结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要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到国外付款银行的货款,都将主动安当日外汇牌价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

第3章 国际货物运输业务

(一)海上运输的特点:1.运量大;2.通过能力大;3.投资小、运费低;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5.运输速度慢;6.风险较大。

(二)国际海运市场:按照船舶服务方式和用途划分:(1)不定期船市场;(2)定期船市场,也称班轮市场。

(三)1.海运船舶按用途可分为干货船、油槽船、特种船舶。(1)干货船。可分为:1.杂货船; 2.散装货船;3.冷藏船;4.木材船;5.集装箱船(2)油槽船。可分为油船和液化天然气船。(3)特种船舶。1.滚装船;2.载驳船;3.辅助船

力和容积大小的计量单位,可分为:(1)排水量吨位,可分为轻排水量、重排水量(满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2)载重吨位。分为载重吨位和载货重量(3)注册吨位:又称容积吨位。

二、海上运输的经营方式 主要有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和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两种。

班轮运输:指船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固定的航线、按照既定的港口顺序、经常从事航线上各港之间的运输。

班轮运输的特点:a五定,即定期、定船、定港、定航线、定费率b班轮提单即是运输合同的证明c没有规定货物的装卸时间。不存在滞期费、速遣费。d有利于一般杂货和小额贸易货物运e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f手续简便 方便货方g提供较好的运输质量。

(二)不定期船运输:既没有预定的船期,也不固定航线,挂港根据货量来确定,运价也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收取。主要从事大宗货物的运输,一般都是整船运输。

1.舶所有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船合同安排船舶航线,组织运输;没有船期表和航线。b适合于大宗散货运输,货物特点是批量大、附加值低、包装简单;租船运输的运价比班轮运价低。c船舶的租赁一般以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为主。d船舶营运中的风险及有关费用的负担责任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e租船运输中的提单不同于班轮运输提单,对于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它仅相当于货物收据。f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租船合同确定。g租船运输中,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舶延误费,按租船合同规定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分担。

2.主要有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和光租船三种。a定程租船:又称航次租船。b定期租船。可简称为期租船。c光船租船。

三、租船运输合同:租船合同可分为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

四、国际海上运输实务

1.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2.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b提单是证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已装船的货物收据;c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3.否已经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b按照收货人不同分为: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c按照运输方式不同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d按照提单签发日期不同:预借提单、倒签提单和顺签提单。

(二)海运单: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是指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

收妥待装的单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以在目的港提示该单据作为收货条件,无须待单据寄到,船东或其代理人即可凭收货人收到的通知或其身份证明而向其交货的一种货运单。

第2节 国际陆路运输

铁路轨距:可分为宽轨、标准轨(1435毫米)和窄轨.

内燃机车和电力机车。 2.铁路车辆:可分为客车和货车两大类。

按用途可分为通用货车和专用

货车两大类。

(1)通用货车:可分为棚车、敞车和平车。(2)专用货车。可分为保温车、罐车、家畜车。

(三)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概念与特点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特点:a运输量较大,安全可靠b铁路运输速度快c铁路运输成本低d铁路运输具有较高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小e环境污染小f安全性高g站地面积小h噪音污染小。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概念及发展状况

1.个或两个以上国际铁路运送中,使用一份运送票据,并以连带责任办理货物的全程运送,在由一个国家的铁路向另一个国际的铁路转移货物时,无须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这种运输方式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2.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发展历程:《国际货约》、《国际货协》。

务种类:(1)整车;(2)零担;(3)大吨位集装箱。

(三)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口货物的程序:1.进口货物国际联运的程序:第一,确定货物到达站;第二,必须注明货物经由的国境站;第三,正确编制货物的运输标志;第四,向国境站外运机构寄送合同资料。 和承运的一般程序:第一,发货人向铁路车站提交铁路货物运单,以此作为货物托运的书面申请;第二,铁路车站审核、签证运单;第三,发货人应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入车站或指定的货位,铁路车站检查、接受货物;第四,整车货物在装车完毕后,发车站在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为承运;零担货物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表示货物业已承运。

四、国际公路货物运输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特点:1.时差效益;2.远距离效益;3.运输质量效益,公路运输装卸环节少,货损货差小,损失比例也较小;4.公路运输的局限性:载重量小,不适宜装载重件、大件货物,不适宜长途运输,运价通常较水路、铁路高。

(二)公路运输的经营方式:1.公共运输业;2.契约运输业;3.自由运输业;4.汽车货运代理。

(一)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方式 定期航行的航班,有固定的航线、始发站、途径站和到达站。 2.包机运输:分为整架包机和部分包机。

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办理

托运,使用一份航空总运单集中发送到同一目的站,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目的地指定的代理收货,再根据航空货代公司签发的航空分运单分拨给各实际收货人的航空货运方式。 4.陆空陆联运 5.航空快递

(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组织方法:1.集中托运方式;2.联合运输方式;3.送交业务;4.货到付款

航空运单的性质:航空运单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本身不能代表其项下的货物,也不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通常不具有转让性

航空运单的作用:a航空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货物运输契约的凭证b是承运人接受货物的证明文件;c是运费结算凭证和运费收据d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的必备单证;e可作为保险证书f是承运人组织货物运输的依据。

(二)航空运单的种类,分为两大类:1.航空总运单:凡是由航空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称为总运单。航空总运单是航空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每一批经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总运单。 2.航空分运单: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公司签发航空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运单,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被称为航空分运单。

(三)国际航空货运单的组成和内容

国际航空货运单通常由相同编号的一式数联组成,包括若干正本和若干副本,一般有正本3份及至少6本副本。

集装箱:又称货柜、货箱,是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专供周转使用并便于机械操作和运输的大型货物容器。集装箱较好地解决了传统运输种货物装卸操作重复劳动多、装卸效率低、运输手续繁琐、运输工具周转迟缓等问题。

集装箱的分类:1.按规格尺寸分:20尺货柜、40尺货柜、40尺高柜、45尺高柜。

集装箱,又称通用集装箱b冷藏集装箱c散货集装箱d开顶集装箱e框架集装箱f罐装集装箱g专用集装箱。

钢制集装箱b铝合金集装箱c不锈钢集装箱d玻璃钢制集装箱。

国际多式联运:指利用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来完成某项运输任务。在国际间进行的多式联运,即为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a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必须签订多式联运合同b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它

既是物权凭证,也是有价证券c必须是全程单一运价,一次计收d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责e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f必须是跨越国境的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1.责任统一:一次托运,一份合同,一次计费,一份单据,一个承运人;2.手续简便;3.运输时间缩短,货运质量提高;4.节省运杂费,减少利息指出;5.降低运输成本,加速货运周转。

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对货物负有全程运输责任,它具有双重身份,对于货主来说,它是货物的承运人,但对于分承运人来说,它优势货物的托运人,分为:1.以船舶运输为主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2.无船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1)承运人型;(2)场站经营型;(3)代理人型。

三、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一)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范围:a咨询业务b货运代理业务c运输经纪业务d承运人或场站经营人业务e国际多式联运业务f运输延伸服务物流服务。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程序:1.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2.空箱的发放、提取(整箱、拼箱);3.出口报关;4.货物装箱及交接(整箱、拼箱);5.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6.办理货物运输保险;7.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

四、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它不是多式联运合同,只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同时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凭其交货的凭证,一般称为国际多式联运提单。

第 4 章国际货物通关业务

一、海关产生的条件:1.地理条件;2.政治条件;3.经济条件。

二、海关的工作任务:a监督管理b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监管手续费);c查辑走私;d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职权的特点:1 .特定性;2 .独立性;3 .强制性。

一、报关注册登记

(一)报关与报关人

报关:申请和接受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办理进出境手续的整个过程。

报关的全过程:申报;接受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后续管理;结关。

报关人: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人,包括报关单位和报关员。 报关单位分为:自理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专业报关企业。

(设立代理报关企业和专业报关企业需要交纳注册资本金150万元,风险担保金20万元。)

一、报关程序: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在我国,货物的进出境必须经过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四个作业环节;进出口货物类保税货物;(2)加工装配类第四,办理索赔的依据。第五,

保税货物。 计算关税的依据;第六,作为

(二)报关程序:比一般进出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证件;口货物报关程序增加了备案申第七,作为仲裁、诉讼举证的请保税阶段和报核申请结案阶有效文件。 段,

四、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的主进出境报关时保税货物暂缓纳管机关: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税,不进入纳税环节。

五、出入境商品检验检

四、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 疫的时间和地点有三种:在出

(一)特定减免税货物:指海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在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特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主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要包括:报检、抽样、检验和理”、“运输服务”、“集运”或

“物流”等字样即可;

b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经营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00万元人民币;经营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国际快递业务—200万元人民币。经营上述两项以上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c业务经营:既有地域限制,也有运输方式的限制d业务范围:与船务代理人、收发货人或其代理应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进出境货物可分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

报关按时间先后可分为: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概念:指在进出口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二)报关程序:1 .进出口申报

申报地: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或代理人在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申报。

申报期限:进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 日内(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延长至 1 个月);出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24 小时之前;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超过规定期限 3 个月的,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申报的具体步骤:a准备申报单证。申报单证分为主要单证和随附单证,主要单证就是报关单,随附单证包括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和预备单证b申报前看货取样。c申报 2 .配合查验。海关查验:指海关依法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等是否与报关单上已申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行为。 3 .缴纳税款 4 .提取或装运货物

三、保税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货物: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从进境之日起就必须置于海关的监管之下,它在境内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直到复运出境或改变性质、办理正式进口手续为止。保税货物一旦决定不复运出境,应办理相应的进口手续。 (1)储存

特征:a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不免进口环节消费税b一般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c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二)报关程序:1.减免税申请(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2.进出口报关。 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与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不同之处:a须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b一般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c注意报关单上备案号栏目的填写。 3 .申请解除监管

五、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一)暂准进出境货物: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

(二)报关程序 按照我国海关的监管方式,暂准进出境货物可以归纳为:a使用 ATA 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b展览品;c集装箱箱体d暂时进出口货物。 展览品的暂准进出境期限:进境展览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 6 个月,如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出境展览品的暂准出境期限是 6 个月。 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应当对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并应当于入境之日起 6 个月内复运出境,如需延长,延长期不能超过 3 个月。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期限:应自进境或出境之日起 6 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进境,如需延长延长期不能超过 6 个月。 第5章国际货物进出境检验检疫业务

一、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以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通常简称为“商检工作”。

二、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的作用:第一,作为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第二,作为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第三,作为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签发证书。

一、报检 报检时限和地点:对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申报。 报检后30天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做自动撤消检验检疫处理。入境货物需要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等,应在入境前30天报检;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天报检。出境货物最迟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二、常用的抽样方式有:a登轮抽样b甩包抽样c翻垛抽样d出厂、进仓时抽样e包装前抽样f生产过程中抽样;g装货时抽样h开沟抽样i流动间隔抽样。

三、检验:具备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免检:第一,在国际上获过质量奖未超过三年时间的商品;第二,经国家商检部门认可的国际有关组织实施质量认证,并经检验机构检验质量长期稳定的商品;第三,连续三年出厂合格率及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率均为百分之百;第四,连续三年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率及用户验收合格率均为百分之百。

四、签发证书 商检证书的种类主要有:品质证书、数量或重量证书、卫生证书或健康证书、消毒证书、熏蒸证书、价值证书、测温证书等。 第6章 国际货运代理与保险业务

一、国际货运代理(人):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人可以充当承运人的角色。货运代理也可以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存、报关、验收、收款等。 二.国际货运代理人的业务特点:a名称:包含有“货运代

多式联运经营人、专业报关行等存在一定的业务交叉。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性质与类型

业务层面上看,国际货运代理人是以货主的代理人身份,并按代理业务项目和提供的劳务向货主收取劳务费;从整个对外贸易运输环节和法律上看,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民法上的代理不同,权利与义务也不一样。 居间人型。特点:经营收入来源为佣金,即作为中间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提供相应中介服务,并收取相应的佣金;企业一般规模小、业务品种单一。 b代理人型。特点:经营收入来源为代理费。可再细分为:直接代理、间接代理。 c当事人型。当事人型也称委托人型、独立经营人型。特点:经营收入的来源为运费或仓储费差价;是独立经营人,具有了承运人或场站经营人的功能,能为客户提供物流增加值服务。

四、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具备的业务素质:1.具备良好的资信; 2.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3.精通国际货运业务知识。

五、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职责:a按照代理协议(合同)规定和委托人的指示负责办理委托事项。b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宜。c代理负有保密义务d代理应如实向委托人收账。国际货物货运代理人的权利:收取因货物的运送、包管、投保、报关等引起的一切费用

三、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

(一)按服务对象分类:1.国际货运代理为发货人服务;2.国际货运代理为海关服务; 3.国际货运代理为承运人服务;4.国际货运代理为班轮公司服务; 5.国际货运代理为航空公司服务。

(二)按服务作用分类,可分为:1.顾问;2.组织者; 3.进出口代理;4.转运代理;5.委托人-提供拼箱服务;6.经营人—提供多式联运服务;7.运输延伸—提供物流服务。

一、班轮货运代理

或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

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也被称为“远洋公共承运人”。

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委托,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集装箱,提供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安排港口作业、代签提单、代收运费等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定的船舶运输辅助性企业。

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运输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货运代理人,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的利益,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事宜,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海上货运代理除了可以从货主那里获得代理服务报酬外,还可以从班轮公司那里获得奖励。

(一)租船运输:又称为“不定期船运输”,既没有固定的船舶班期,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而是按照货源的要求和货主对货物运输的要求,安排船舶航行计划,组织货物运输。

(二)租船经纪人:专门从事租船、定舱等经纪业务的经纪人。为委托人提供市场信息;促成合同的顺利签订;为当事双方调停等。包括船东经纪人、承租人经纪人双方当事人经纪人。

三、海上运输货物保险

(一)海上货运承保的风险:分为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两种,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二)海上损失:简称海损,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按货物损失的程度,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按货物损失的性质,海损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全部损失分为实际损失和推定损失两种。

共同海损: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公共风险,为了解除公共风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风险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分摊可通过共同海损理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

共同海损的特点:a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共同的,采取的

措施是合理的,这是共同海损成立的前提条件b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可避免地c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自动的和有意采取的行为,其费用必须是额外的d共同海损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损失。

单独海损: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a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b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三)我国海运保险险别 1.基本险:a平安险b水渍险c一切险。2.附加险a一般附加险b特殊附加险

一、陆运保险基本险别: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

陆运险与陆运一切险的责任起讫,采用“仓至仓”责任条款。 陆运货物保险的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地车站全部卸离车辆后起算,最多不得超过两年。

空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责任起讫是采用“仓至仓”条款。在投保其中之一的基础上,可加保战争险、罢工险等附加险。

邮包运输保险的险别: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两种。 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的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离开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或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从邮局发出到货通知给收件人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

第7章 国际货物仓储业务

一、外贸仓库

(一)按仓库所处地理位置和商品在流通中的职能分类:1.口岸仓库,又称周转仓库;(特点是外貌商品储存时间短,周转快。一般设置在商品集中发运出口的沿海港口城市。)2.中转口岸,又称内地转运仓库;(一般设置在交通运输方便的大中型城市)3.加工仓库;(主要特点是将商品储存和加工结合起来)4.一般储存仓库(特点是货物储存期长,货物来自四面八方)

(二)按储存商品的性能和技术设备分类:1.通用仓库;2.专用仓库; 3.特种仓库

(三)按照仓库管理体制分类: 1.自由仓库; 2.公用仓库; 3.联营仓库

二、保税仓库:指经海关批准,受海关监管,专门存储经海关核准缓纳税的外贸商品的仓库。

一、保税仓库的类型:专业性保税仓库;公共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监管仓库。

二、保税仓库允许存放的货物:a缓办纳税手续的进口货物b

需做进口技术处理的货物c来料加工后复出口的货物d不内销而过境转口的货物

三、保税仓库的申请、审批和设立

(一)申请人:a仓库经营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b仓库应具有专门存储、堆放进口货物的安全设施c应具有健全、规范的仓储管理制度和仓库账册d应配备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保税仓库的审批和设立:主管海关在审核上述申请文件后,派人员到仓库实地检验,对符合仓库监管条件的,区别不同类型的保税仓库,分别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库,由海关颁发《保税仓库登记证书》。

四、货物进出保税仓库的程序

(一)保税仓库货物的入库 (1)由货物所有人或代理向入境所在地海关申报,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2)海关在“报关单”上加盖“保税仓库货物”戳记,并注明存入保税仓库的名称;经入境地海关审查验放后,货物所有人或代理应将有关货物存入保税仓库。

理应按《海关进口货物转关运输管理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转为本地进货,再按“本地进货”手续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及入库手续。

(二)保税仓库货物的出库 保税货物的出口流向可分为三种情况:储存后原状复出口、加工贸易提取后加工成品出口、向国内销售或使用。 2.加工贸易提取后加工成品出口3.国内销售或使用。

(三)保税仓库货物的核销:保税仓库货物应按月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

五、海关对保税仓库的管理要求:a保税仓库的存储期限为一年,如需延长,向主管海关申请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能超过一年b保税仓库经营单位进口供仓库自己使用的设备、装置和用品,如货架、搬运设备、运输车辆等,不属于保税货物,进口时应按一般贸易办理进口手续并缴纳进口税款。

(四)国际货物仓储业务主要包括收货、入库、储存保管和出货。

一、收货。先进的收货方法:直接装运;直拨;制定收货计划;预收货;收货准备。

二、入库。进仓作业主要包括:a卸货;(进仓作业的第一步)b入库验收c固定(打收缩膜)d贴上储位标签(或条形码)e上架。货架的配置方式是仓储效率的关键。一般电动堆高机的最大工作高度是10米。货

架的层数在4-6层的时候,整

体的硬件投资与效率最为恰当。)

三、储存保管 保管方式:(1)地面平放式;(2)托盘平放式;(3)直接堆放式;(4)托盘堆码式;(5)货架存放式。

保管的一般原则:1.面向通道进行保管;2.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3.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4.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5.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位置;6.依据形状安排保管方法;7.保管还应注意温度和湿度管理、防尘、防虫、防鼠、防盗等问题。

四、出货

收到出货单时会采用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是补货,也叫总量拣货,另一种是拣货。

(一)补货(总量拣货) 补货与拣货的最大不同点是工作的性质与所用的工具不同:补货员的工具是堆高机,拣货员用的是拣货车(没有升降能力);补货员的工作性质:将要出货的品类自货架上取下,置于拣货区货货架的底层,以便于拣货员拣货。

(二)拣货

拣货分为摘果式和播种式两种。

每位拣货员以品类顺序或储位顺序位动线,至每种品类储位下层的拣货区拣取该出货单内该品类的数量堆码在托盘上,再继续拣取下一个品类,一直到该出货单结束后,将拣好的货物与出货单放置于待运区指定位置,由出货验放人员接手。 摘果式的优点:以出货单为单位,每人一单,出错的机会较少而且易于追查。

摘果式的缺点:动线的重复太多,用以在热门品类集中的区域造成进出交通拥塞和补货不及时等现象;人力负荷重。 总表”的品类总数量,到指定储位下层的拣货区一次一项地取货,取完一个品类后,拖至待验区按照出货单的代码将该品类应出货的数量放下。 播种式拣货法需要相当的空间做待验区,且出货时间也有一定的间隔。如果出货单数量不多,这两种方式的效率与效果差别不大。 如果大量出货,播种式比摘果式误差小、处理时间少。

(三)库内加工出库 货物出库的程序包括核单、复核、包装、点交、登账、清理等环节。

整个出库业务过程中,复核和点交是最关键的环节。复核是防止差错的重要和比不可少的措施,而点交是划清仓库和提货方责任的必要手段。 第8章 国际物流信息系统

一、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发展历程

(一)单项数据处理;(20世纪50年代中期-60年代中期)

(二)综合数据处理;(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期)

(三)系统数据处理;(20世纪70年代初期-90年代初期)

(四)辅助决策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

二、国际物流信息系统:通过对与国际物流相关信息的加工处理来达到对物流、资金流和商流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并为企业开展国际物流提供信息分析和决策的人机系统。

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特征:集成化、模块化、实时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一、条形码的概念:也称条码,来源于“Barcode”,是一种信息代码,由一组宽度不同、反射率不同的“条”和“空”按规定的编码规则组合起来,以表示一组数据的符号,是一种能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只读并使数据输入计算机的特殊代码。

二、条形码按码制分类:1.UPC

码;2.EAN(两种类型,EAN-13码和EAN-8码)3.交叉25码;4.39码;5.库德巴码;6.128码;7.93码;8.49码;9.其他码制.按维数分类:1.普通的一维条码; 2.二维条码;3.多维条码

三、条形码技术的优越性:a可靠准确;b数据输入速度快c经济便宜d灵活、实用e自由度大f设备简单g易于制作。

四、条形码在物流中的应用:a销售信息系统(POS系统)b库存系统c分货拣选系统。

一、电子数据交换的概念:从国际物流的角度看,EDI是将与贸易有关的运输、保险、银行和海关等行业的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并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实现各有关部门或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数据传输与处理,并完成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业务过程。

二、电子数据交换的分类:a订货信息系统b电子金融汇兑系统c交互式应答系统d带有图形资料自动传输的EDI。

三、电子数据交换的实现过程:a发送方将要发送的数据从信息系统数据库中提出,转换为平面文件(也称中间文件)b将平面文件翻译为标准的EDI报文,并组成EDI信件,接受方从EDI信箱接收信件c将EDI信件拆开并翻译成平面文件d将平面文件转换并送到接受方信息系统中进行处理。

四、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功能模块和工作原理

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功能模块:a用户接口模块b内部接口模块c报文生成及处理模块d格式转换模块f通信模块 命名和搜址功能2.安全功能3.语义数据管理功能

五、电子数据交换对企业的作用:aEDI正在成为企业生存的支柱b节约企业成本c改进企业内部的操作d改善客户关系e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第4节 地理信息系统(GIS)

一、地理信息系统:是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基础,采用地理

模型分析方法,适时提供多种空间的和动态的地理信息,为地理研究和地理决策服务的计算机技术系统。

二、地理信息系统的类型:a专题信息系统b区域地理信息系统c地理信息系统工具。

三、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领域:a电子地图b辅助规划c交通管理d军事应用。

一、全球定位系统(GPS):是利用通信卫星、地面控制部分和信号接受机对对象进行动态定位的系统。

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构成:GPS由空间部分、地面监控部分和用户接收机三大部分组成。

三、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a用于汽车自定位、跟踪调度、陆地救援b用于内河及远洋船队最佳航程和安全航线的测定、航向的实时调度、监测及水上救援c用于空中交通管理、精密进场着陆、航路导航和监视d用于铁路运输管理e用于军事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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