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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复习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21:57: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复习题

1、《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什么时间通过的?

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第11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

2、本条例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10章,50条.

3、本条例都有哪十章?每章多少条?

1.总则6条;2.协商代表10条;3.协商内容4条;4.协商程序4条;5集体合同的签订7条;6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3条;7.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6条;8集体合同的审查和监督4条;9.法律责任4条;10附则2条。

第一章

总则

共6条 ; 1~6。

4、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什么?(1条)

为了规范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明确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5、什么是用人单位?(2条)

用人单位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

6、什么是集体合同(包括专项集体合同)?(3条)

是指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劳动安全与卫生,职业技能培训,补充保险和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7、如何签订集体合同?(2条

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工会或者工会联合会的,由工会或者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一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或者工会联合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一方推选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执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8、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4条)

应当遵循公正合法,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

9、本条例由什么部门组织实施?(5条)

本条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10、本条例由哪一级工会负责宣传、帮助和指导?(5条)

本条例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对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进行宣传,帮助和指导。

11、本条例由什么组织帮助和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由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帮助和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5条)

12、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谁和谁具有约束力?(6条) 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

13、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能否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不能。(6条)

14、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订立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能否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不能。(6条)

第二章

协商代表;

共10条;7~16。

15、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各方协商代表人数不得低于几人?3人。(7条)

16、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能否多于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并且双方都应当确定几名首席代表?不能;一名。(7条)

17、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能否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士担任本方的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人数的几分之几? 可以委托;三分之一。(7条)

18、职工协商代表应由谁选派?(8条)

应由用人单位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选派。

19、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应由谁担任?(8条)

应由工会主席或者由其书面委托的本单位协商代表担任。 20、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协商代表应由谁推荐产生? (8条)

应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产生;未建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在其中推荐产生。

21、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职工协商代表中是否有女职工代表?(8条)

应当有。

22、用人单位协商代表应由谁确定?(9条)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由其指定的负责人确定。

23、用人单位的首席代表应当由谁担任?(9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本方协商代表担任。

24、职工协商代表参加平等协商的活动视为正常活动,其工资和福利受不受影响?不受影响。(10条)

25、在参加平等协商活动期间和集体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调整职工协商代表工作岗位是否征得其本人同意?(10条) 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6、双方协商代表是否可以相互兼任?不可以

(11条)

27、专职或者兼职工会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担任用人单位的协商代表? 不可以。(11条)

28、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由谁确定?由被代表方。(12条)

29、协商代表的职责是什么?(13条)

1.进行平等协商前的准备工作;2.参加平等协商会议;3.参加平等协商争议处理;4.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30、首席代表的职责是什么?(13条)

除履行协商代表的职责外;1.召集和主持协商代表会议;2.负责向本方公布协商情况;3.向对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4.在会议纪要和集体合同及其相关文件上签字。

31、协商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14条)

1.协助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2.保守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3.遵守协商双方约定的纪律,不得散布或传播协商过程中的信息。

32、职工协商代表是否为提出协商意见和建议的职工保守秘密? 必须保守秘密。(14条)

33、职工协商代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其代表资格?(15条)

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协商纪律,损害职工利益的;3.不能胜任其职责或者不能履行其义务的。

34、双方协商代表在平等协商前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16条)

1.拟定议题;2.确定时间和地点;3.收集用人单和职工意见;4.收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5.共同确定记录员。

35、双方协商代表在平等协商前的议题应由谁起草?(16条)

应由提出协议的一方起草;也可以由双方指派的代表共同起草;记录员应当如实记录和保守秘密。

第三章

协商内容;

共4条;17~20。

36、双方进行平等协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7条)

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劳动定额;10.奖惩;11.裁员;12.集体合同期限;13.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4.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

37、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本条例第几条规定的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第17条规定;或者就其中某项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18条)

38、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一般应当多久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等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每年。(19条)

39、建立和推进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依据是什么?(20条)

因用人单位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提高等情形,用人单位或职工一方可以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建立和推进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第四章

协商程序;

共4条;21~24。

40、什么是协商程序?(21条)

是指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均可以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要约。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之日起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协商。

41、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通过什么形式进行平等协商?22条

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平等协商。

42、平等协商会议由谁主持?(23条)

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43、平等协商会议的程序如何进行?(23条)

1.宣布会议内容和纪律;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3.双方就协商事项发表意见,进行商谈;4.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44、首次协商会议由谁主持?(23条)

由提出要约一方的首席代表主持。

45、何为协商期间?(24条)

自职工一方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约之日起到签订集体合同之日止,为协商期间。

46、协商期间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50天。(24条)

47、因协商发生争议超过协商期限未能签订集体合同的上级工会应当在多少日内给予协调?30日。(24条)

48、上级工会对事项内容协调后仍有争议的如何处理?(24条) 由按属地管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共同协调处理争议,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最多可延长十五日。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签订;

共7条;25~31。

49、什么是集体合同的签订?(25条) 是指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协商代表在集体合同草案文本上签字确认。为集体合同的签订。 50、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谁讨论?(26条) 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

51、集体合同草案如何通过?(26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即获通过。通过的集体合同文本需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52、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是否重新协商修订?(26条) 应当重新协商修订。

53、用人单位应当在集体合同签字后多少日内将文本一式几分报送何部门备案审查?(27条)

十日内;一式三份;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审查。

54、集体合同有效期由谁确定?(28条) 由双方协商确定。

55、集体合同有效期最短不得少于多少年?一年。(28条)

56、集体合同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年?三年。(28条)

57、集体合同有效期满前50日内,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可否有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要求?可以有。(29条)

58、用人单位合并,分立,重组,原集体合同是否有效?(30条) 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承继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59、合并,分立,重组后的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的可否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可以。(30条) 60、在平等协商期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一方应当做到什么?

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有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行为。(31条) 第六章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共3条;32~34。

61、什么是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32条) 由乡镇,街道,社区等工会组织以及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工会组织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为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区域性集体合同。

62、依法订立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对区域内和行业内的谁和谁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职工.

(33条) 6

3、订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34条) 1.最低工资标准;2.工资调整的幅度;3.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标准;4.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与卫生标准;5.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6.需要进行平等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共6条;35~40。

64、集体合同一经生效,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如何解决?协商解决。(35条) 6

5、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36条) 1.双方协商一致;2.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3.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6、用人单位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在几日内向何部门备案?

15日内;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37条) 6

7、什么是集体合同的终止?(38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及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依法破产、决定解散的,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6

8、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适用于本条例第几章的有关规定?(39条)

第四章.6

9、因履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争议双方是否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否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先仲裁;然后再起诉。(40条)

第八章

集体合同的审查和监督;共4条;41~44。

70、集体合同审查的内容是什么?(41条)

1.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7

1、集体合同何时生效?(41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7

2、集体合同的审查可否适当收取费用?不可以。(41条) 7

3、集体合同的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是什么?(42条)

1.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2.收到集体合同的时间;3.审查意见和理由;4.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7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多少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用人单位?15天。(42条) 7

5、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书对集体合同是否进行修订? 应当修订。(42条)

76、用人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多长时间听取和审议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每年。(43条)

77、职工一方首席协商代表应当在集体合同签订后多少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报送上一级工会?上一级工会如果发现问题,应当怎样通知用人单位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10天。及时通知。(44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共4条;45~48。

78、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在行政部门责令其在十五日内改正;逾期不改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处多少至多少罚款?对用人单位处多少至多少罚款?(45条)

五百以上二千以下;五千以上一万以下并向社会公布。

79、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几种行为?(45条)

1.拒绝或者拖延答复对方平等协商要求的;2.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所需情况和资料的;

3、拒绝依法签订集体合同的;4.阻扰上级工会指导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5.不按规定报送集体合同进行审查的;6.拒不履行生效的集体合同的。

80、违反本条第一款

一、

三、六项规定情节严重,并且逾期不改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处多少至多少罚款?对用人单位处多少至多少罚款?

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45条) 8

1、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法律责任是什么?(46条)

1.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扣发、降低协商代表的工资或者福利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福利,并按应得工资,福利总和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协商代表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协商代表不要求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8

2、职工一方未履行集体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承担责任?应当承担责任。(47条)

8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行政处分。(48条)

第十章

附则;

共2条 49~50。

84、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分支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依照什么的规定执行?49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8

5、本条例何时施行?自2010年10月1日施行。(50条)

1、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什么?1 为了规范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明确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什么是用人单位?2 用人单位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

3、什么是集体合同(包括专项集体合同)?3 是指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劳动安全与卫生,职业技能培训,补充保险和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4、如何签订集体合同?2 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工会或者工会联合会的,由工会或者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一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或者工会联合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一方推选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执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5、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4 应当遵循公正合法,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

6、协商代表的职责是什么?13 1.进行平等协商前的准备工作;2.参加平等协商会议;3.参加平等协商争议处理;4.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7、首席代表的职责是什么?13 除履行协商代表的职责外;1.召集和主持协商代表会议;2.负责向本方公布协商情况;3.向对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4.在会议纪要和集体合同及其相关文件上签字。

8、协商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14 1.协助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2.保守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3.遵守协商双方约定的纪律,不得散布或传播协商过程中的信息。

9、职工协商代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其代表资格?15 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协商纪律,损害职工利益的;3.不能胜任其职责或者不能履行其义务的。

10、双方协商代表在平等协商前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16 1.拟定议题;2.确定时间和地点;3.收集用人单和职工意见;4.收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5.共同确定记录员。

11、双方进行平等协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7 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劳动定额;10.奖惩;11.裁员;12.集体合同期限;13.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4.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

12、建立和推进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依据是什么?20 因用人单位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发的工资指导线提高等情形,用人单位或职工一方可以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建立和推进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13、什么是协商程序?21 是指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均可以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要约。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之日起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协商。

14、平等协商会议的程序如何进行?23 1.宣布会议内容和纪律;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

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3.双方就协商事项发表意见,进行商谈;4.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15、上级工会对事项内容协调后仍有争议的应如何处理?24 由按属地管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共同协调处理争议,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最多可延长十五日。

16、什么是集体合同的签订?25 是指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协商代表在集体合同草案文本上签字确认。为集体合同的签订。

17、集体合同草案如何通过?26 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或职工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即获通过。通过的集体合同文本需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18、在平等协商期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一方应当做到什么?31 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有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19、什么是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32 由乡镇、街道、社区等工会组织以及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工会组织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为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区域性集体合同。

20、订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34 1.最低工资标准;2.工资调整的幅度;3.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标准;4.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与卫生标准;5.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6.需要进行平等协商的其他事项。

21、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36 1.双方协商一致;2.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3.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什么是集体合同终止?38

集体合同有效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及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依法破产、决定解散的,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23、集体合同审查的内容是什么?41 1.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24、集体合同的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是什么?42 1.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2.收到集体合同的时间;3.审查意见和理由;4.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25、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几种行为?45 1.拒绝或者拖延答复对方平等协商要求的;2.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所需情况和资料的;3。拒绝依法签订集体合同的;4.阻扰上级工会指导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5.不按规定报送集体合同进行审查的;6.拒不履行生效的集体合同的。

26、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法律责任是什么?46 1.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扣发、降低协商代表的工资或者福利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福利,并按应得工资,福利总和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协商代表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协商代表不要求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7、何为协商期间?24 自职工一方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要约之日起到签订集体合同之日止,为协商期间。

28、双方协商前议题由谁起草?16 应由提出协议的一方起草,也可以由双方指派的代表共同起草;记录员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守秘密。

29、本条例由什么组织帮助和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由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帮助和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5条) 30、什么是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一般应当每年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等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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