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1、在中、小学教务(导)处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采购、编目、整理、收集、装订图书和杂志。
3、建立图书目录、索引,以方便查阅。
4、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的整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咬和火灾。
5、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6、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教学教研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7、负责制定本校图书馆的管理细则,经校长室批准后执行。
8、每日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注意安全。
二、教师阅览室制度
1、教师阅览室是供全校教师备课或查阅资料的处所,不做他用。
2、教师阅览室书刊资料只供在室内查阅,不得携出室外,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短期借用,但需在指定期限内归还。
3、资料复印,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
4、严禁私自裁剪,夹带读物离室。
5、资料用完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6、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7、请勿在书刊、文献上折页、勾画、圈点、描拓或撒割,违者罚款。
三、学生阅览室制度
1、凡本校学生,均可在活动时间自由进入阅览室借阅书刊,查阅资料;在阅读课时间必须在当班老师的带领下,方可进入阅览室进行借阅。
2、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读,每人每次限取书一本。取书时,请将代书板横放于取书位置,阅后将书刊归还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3、学生阅览室书刊资料不外借,严禁私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外。
4、爱护书刊资料。不得对书刊资料进行裁剪、撕页、乱划等,否则按制度进行处罚。
5、不得将零食、非阅览室书刊和书包带入阅览室,允许带笔与笔记本。
6、借阅结束,请将座位摆回原处,并办好书刊归还手续方可离开。
7、保持室内整洁、安静,文明阅览,注意公共卫生。
四、书刊借还制度
1、读者凭本人有效借书证借书。
2、学生每证每次可借1本(高三学生每证2本),教职工每证每次可借30本。学生借期为两周,教师借期一学期。超期借阅需办续借手续(续借时须将原书带来,以一次为限)。
3、爱护书籍,不损坏书标、条形码。不在书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赔偿。
4、非图书管理员不准进入书库。
5、保持室内安静,注意环境卫生。
6、学生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五、图书馆外借处借还书程序
1、在电脑中查出想要借阅的书籍名称及索书号。
2、填写索书单交给外借处老师。
3、交索书单次日,学生凭借阅证到外借处取书,借阅证留在图书馆。
4、还书时,将书籍送到图书馆外借处归还,同时取回借阅证。
六、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1、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2、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4、外来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5、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6、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工作。
七、书刊赔偿、注销制度
1、对图书期刊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情况发生必须赔偿。
2、赔偿方法:
①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 ②以书刊原价的三倍赔偿。
③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3、注销范围:
①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的书刊。
②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有财会室发票作证的书刊。
4、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削减固定资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