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雁公司关于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神华集团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神华集团和公司2014年1号文件的分解落实,结合实际,公司决定对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现将做好修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范围
(一)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各岗位工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所属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机关各岗位人员、各部室安全生产责任制,部室所属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内容和编写要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应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清晰安全管理的责任界面,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体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应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协调一致,应做到与岗位工作性质、管理职责协调一致,做到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应有明确的监督、检查标准或指标,确保责任制切实落实到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变化及安全生产新的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切实增强各级主要责任人、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各岗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调动各级主要负责人、各管理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自主管理,落实责任;要将其作为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部门、各级人员在本安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
(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与神华集团各部室管辖范围及职责进行对接,保证一致。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
专人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工作;修订完成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内审,审核同意签字后上报安监局。
(二)保证质量。要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质量,并做到覆盖所有部门、工种和人员;要按照模板,结合本单位实际,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性质、管理职责清晰、协调一致,做到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三)报送及时。各部室、各单位要在2014年3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电子版)上报安监局体系科。
联 系 人:吕学胜丛志强
联系电话:86442358643892
内网邮箱:安监局综合部吕学胜
附件:1.安监局安全生产责任制(模板)
2.安全副矿(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模板)
3.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模板)
安 监 局
201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