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指南
一、适用条件:
因依法被征收、或用地期限届满未办续期、或因生效的法律文书致使原权属人土地权利消灭的。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必要时可进行公告)——记载于登记簿。
三、提交材料(应提交原件,如只要求复印件的还需提供原件核对):
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原土地权利证书;
5、证明土地权利消灭的的材料,如:
(1)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应提交政府征收国有土地的批文;
(2)非住宅用地期限届满未办续期手续的,提交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或使用)合同书;
(3)因生效的法律文书致使在原土地权属人权利消灭的,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需公告的,另加35天)。
五、收费标准:注销登记不收费。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指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