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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11:33: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我国金融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金融服务业总体水平不高

从1996年到2001年,是我国金融服务业在规范整顿中发展的五年,总体水平还不高。金融服务业法人单位数虽然增加了15%,但在全行业比重的增加相对停滞;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数更是减少了10.37%,每法人单位的营利性产业活动单位数从4.38个缩减为3.42个。其中最为典型的信托投资业,2001年底的1530家信托投资业企业中有5.29%停业,6.54%筹建,规范中发展的特点比较明显。

和1996年相比,我国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增长了109.37%,贷款余额增长了83.65%;证券市场股票市价总值从9842亿元增加到43523亿元,2001年相当于GDP的46.13%;保费收入从1997年的1088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2109亿元,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74%提高到2.24%。根据2000年中国资金流量表,在国内资金运用总计中,通过金融部门运用的部分占48.87%,金融部门已成为最大的资源配置部门。但是,我们同时看到,这五年金融服务业增加值的平均增长速度低于GDP的平均增长速度,而且在GDP中的比重还相对较低。以我国金融服务业较为发达的上海市为例,2001年上海市GDP的构成中,第三产业为50.69%,而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2.52%,虽比1996年11.99%有所提高,但仍然较低。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一比值则更低,2001年全国GDP构成中,第三产业为34.19%,而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5%左右。因此,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

二、我国金融服务业结构不均衡

我国金融服务业存在着诸多方面的结构不均衡。

首先,内部各行业结构不均衡,目前银行业(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企业法人单位数占金融服务业的33.17%,2001年年末实收资本占金融服务业的51.46%,营业收入占金融服务业的70.16%,因此银行业仍居绝对的主导地位。而证券经纪与交易业、保险业、信托投资业的比重相对偏低。

第二,地区结构不均衡。地区结构的不均衡表现为地区规模分布不平衡和地区效益分布不均衡。从地区规模分布来看,对各省(市)区的法人单位数、年末实收资本、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单位实收资本、单位从业人员、单位收入7个指标进行规模综合排名,排名前10位中有8个东部的省市,第11位到第20位中有7个中部省市,第21到第31位中有8个西部省市。可见,规模分布上呈东高西低的态势。

从地区效益分布来看,虽然与规模分布有较大差别,但是,依然呈现自东向西递减的趋势,且中部和西部的差距也相对较小。对省(市)区的人均营业收入、人均资本、资金周转率和相对劳动生产率4个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前10位中有8个东部的省市,第11位到第20位中有6个中部省市,第21到第31位中有7个西部省市。

第三,资本结构以国家资本为主。由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我国金融服务业长期以来是以公有制居主导地位。金融服务业公有制企业法人单位数的比重为91.04%,远高于

全行业40.50%的平均水平;处于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单位数比例达49.80%;实收资本的来源中有74.85%来自国家资本、0.44%来自集体资本。从内部各行业的所有制结构来看,证券经纪与交易业的股份制比例最高,达到54.33%。在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后,这一以国家资本为主的局面将发生重大改变。

三、我国金融服务业竞争力不高

从金融服务业与全行业平均水平的对比可以发现,我国金融服务业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对各行业门类的法人单位数、年末实收资本、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单位实收资本、单位从业人员、单位收入7个指标进行综合排名,金融服务业的规模评分位居第三。对各行业门类的人均营业收入、人均资本、资金周转率和相对劳动生产率4个指标进行综合排名,金融服务业的综合评分位居第一。

但是将我国的金融服务业与发达国家进行对比,由于中国金融服务部门与国有企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关系处在较低的市场化水平中,因此企业等级、服务内容、经营品种、市场渗透等诸多方面,竞争力是较弱的。

《中国企业发展报告(2002)》指出中国有11家企业进入2002年《财富》世界企业500强,其中有4家金融服务业企业,它们是中国工商银行(第213位)、中国银行(第251位)、中国建设银行(第411位)和中国农业银行(第448位),这四家企业均为银行业,尚无保险等其他金融服务业企业能够进入世界前列。即使是入选的这4家企业,与500强前50名中的金融服务业企业(如美国花旗集团(第12位)、德意志银行(第29位)、美国摩根大通银行(第36位)、瑞士信贷集团(第38位)、美国美洲银行(第41位)、法国巴黎银行(第42位)和日本瑞穗银行(第48位))之间的差距也极为明显。

银行业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为:盈利能力差、资本金不足、抗风险能力低、资产质量差、体制性弊病严重、非生利资产比重过高、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等。

在证券经纪与交易业方面,与国外证券业相比,我国存在的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证券市场总体规模较小、市场品种比较单

一、各证券经营机构资金规模普遍较低、业务结构雷同、内部管理机制落后、经营无特色、创新能力不足等。

在保险业方面,尽管近年来得到了迅猛发展,但从保险市场深度(保费收入/GDP)、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和保费收入占居民储蓄比重等指标来看,我国保险业的总体规模仍然较小,和发达国家以及世界平均水平存在明显差距。导致这些差距的原因主要有:民众保险意识淡薄、保险商品种类较少、保险范围较窄、保险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少、保险立法不完善。

四、加入WTO给我国金融服务业带来冲击

从近期看,由于我国金融服务业与发达国家的种种差距,加入WTO后该领域势必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这些冲击将主要集中在管理和经营体制、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人才等方面,而这些冲击将最终表现为国内金融服务业市场份额的下降。

(一)对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方面的冲击

外国金融服务业管理体制健全、决策机制科学和经营机制灵活,具备较强的化解风险和业务开拓的能力。而且,大部分外国金融服务业企业拥有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基础雄厚,能做到银行业务全球联网。这不仅使这些企业的管理层能对其全行业务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也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率,使其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发展潜力。

在体制方面的冲击首先表现在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上。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强调金融自由化,银行向全能银行发展,即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和投资银行发行、包销和承兑证券业务的结合,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包括银行证券分业最严格的美国和日本,80年代以来都逐步以各种补充法规来放宽银证兼营的范围,直到最近美国通过了新的银行法案,这是对全能银行发展的全面肯定。而我国的银行法则坚持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四业分管。在加入WTO之后,这个体制矛盾会变得更加突出。因为外国银行会依仗全能银行或其一系列子公司的业务优势来争夺客户,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业务要求。而我们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不但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也妨碍了自己去积累全能银行综合服务的经验。尤其是信托业,这本来是银行与证券业的一个中间地带,业务范围很宽,西方称之为“金融百货公司”,我国银行不能兼营信托,又把信托业的机构作了很大收缩,管理上归属央行,而证券方面又对信托业作了诸多限制,比如不许介入证券的发行、经纪和承销。加入WTO,一旦国外信托公司介入中国,中国的信托业势必会面临很大压力。

在体制方面的冲击还表现在自主经营上。国外银行有自主经营的优势,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则相对较弱。比如,外资银行对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掌握自主性较大,对呆账准备金的提取额度和呆坏账核销的自主性也较大。而国内银行则有诸多限制,特别是呆坏账核销还要有众多行政部门的参与。加入WTO以后,这些分权式管理,如果不改革,实际上也都将成为国内银行参与竞争的障碍。

(二)对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方面的冲击

近几十年来,国际金融服务业是创新最为活跃的经济领域,许多金融产品在国外已经相当成熟,而在中国却尚未普遍推开甚至还未推出。因此,国外金融服务业企业势必将引入这些金融手段介入同国内金融服务业的竞争。中国的差距恰恰在于我们在建国后的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取消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禁止赊销和预付,禁止商业票据,实行一切信用集中于银行的原则,即使在改革开放后恢复了商业信用和商业票据,但仍然存在着商业信用不完全、商业票据和票据市场不完全(只有银行承兑汇票,没有开放商业本票,实际是由银行信用承担了本应由企业本票承担的信用风险),消费信用没有推开(没有厂商赊销和分期付款的消费信用,却贸然推行消费品信贷),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产品线比较单一。我国金融服务业无法满足客户需要的情况已经出现,外国企业将利用我国在这些方面的空白抢占市场份额。

再从我国金融创新的途径来看,目前主要致力于对国外成熟金融产品的引进和寻找其在我国运用方面的研究,技术性、经营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为金融理论研究的主流,缺少自主创新研究。

(三)对人才方面的冲击

金融服务业是资本密集和知识密集型行业,其知识结构优于其他行业,高水平人才引进的速度很快。人才竞争将是外资进入后的竞争焦点之一。外资金融服务业企业优厚的待遇势必导致不少既有国外工作经验、又熟悉国内客户和我国体制背景的优秀人才的流失。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后,外资企业将突破地域和数量限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对国内管理和专业人才的需求将更为强烈,他们可以用高薪聘用、委以重任、出国培训等优厚条件,以及科学的人才管理方式来吸引国内金融人才。而国内金融服务业企业受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现有体制条件的限制,如果不能很好地完善人才的培育激励机制,便有可能使优秀人才外流。

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对策

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整体目标是保护与发展并重,借鉴其他国家市场开放经验,在充分利用WTO有利条款的同时积极提高国内金融服务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其资源配置的作用,使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中枢。根据对2001年我国金融服务业现状和问题的分析,本课题主要提出了以下对策。

一、完善金融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国内金融企业和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准绳。目前,我国在金融服务业的法律法规方面还很不完善,应加快建设步伐。

在银行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完整的《外资银行法》,显然不利于全面规范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的业务经营活动,《外资银行法》的制定已刻不容缓,应以国民待遇为基准,尽快制定《外资银行法》。该法规的作用主要包括:(1)强化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规范内外资银行、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避免赢利业务集中于外资银行,而亏损业务全部留在中资银行。(2)有利于控制外资银行进入速度。许多国家都采用适当控制外资银行来源国分布、总数以及每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数量的方法,从而确保本国银行在银行体系中的份额,以防止外资银行对其国内金融市场的垄断经营或控制。中国应当借鉴国外对外资银行进入的准入条件和监管措施,控制外资银行的进入速度。对外资银行的审批速度要适当,掌握节拍,避免外资银行在短时间内大量涌入。(3)适当控制外资银行扩张速度,通过对外资银行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等方面提出要求进而实行有效监管,达到适当控制外资银行扩张速度的目的,这是西方一些国家通常采用的措施。(4)引导外资银行向不发达地区发展,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区性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应当参照国外做法,采取一些优惠措施鼓励外资银行进入不发达地区,以便使外资银行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5)鼓励外资银行参与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目前中国正在通过债转股方式处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其中会涉及大量的不良资产出售,外资银行将是重要的投资者之一。

在证券业方面,一是要继续加快现有证券业的立法,尽快实现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并轨。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现有的证券法律框架还不尽完善,一些相关法律还是空白,这不仅使国内现有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管理依据,还将会给外资的进入留下投机空间。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证券法》的完善,并加强执法力度,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的从业行为,如完善证券投资者赔偿制度、建立中小投资者集体诉讼机制、完善《证券法》与《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清偿法》、《竞争法》等法律的配合实施等。

在保险业方面,《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开始走上法制化的发展轨道。但是,对于《保险法》颁布、实施后迅猛发展的寿险业务来说,许多新的问题在《保险法》和相关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保险公司在运作中有许多不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这些都亟待完善。

二、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在完善金融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实现有法可依的同时,我国还必须改变目前单层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局面,遵循市场化原则、政策连贯性原则和前瞻性原则,逐步建立起包括中央银行监管、行业组织自律、金融机构内控、社会监督配合的大系统监管体系,系统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一,健全金融监管的专门机构。随着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正式履行职责,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构成的中国金融监管整体框架正式确立。在监督方式上,以合规性监管和非现场检查为主;在监管效率上,应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在监管力度上,真正遵循国民待遇原则。第二,健全各金融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我国已于1991年建立了证券业的自律组织证券业协会,并于2000年5月建立了银行业的自律组织银行业协会,2000年11月成立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这些自律性组织应根据全面开放的新形势做出及时调整,以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第三,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着眼点在于保证金融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防范经营风险。内部稽核监控系统应有明确的监控目的、监控项目、专门负责监控的机构和人员、科学的方法与程序及向领导与有关部门反馈信息的制度。通过内部监测可以及早在风险显化之前做出预警,并反馈信息。第四,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应当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

三、加快金融机构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业服务体制

在完善法律环境的同时,我国金融服务业企业必须加快自身改革,建立起现代服务体制。大力推进金融服务机构的股份化改造、改组及集团化,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使产权结构、技术创新、资产质量、制约和激励机制及服务效率等合乎国际标准。让企业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参与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

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业中占有较大比重,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改革重点将主要是商业银行的改革。在国有商业银行现有产权制度基础上,从组织结构、激励机制、内部管理、产权制度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加快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进程,减轻国有商业银行负担,彻底解决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在管理和经营制度上率先与国际接轨,落实商业银行经营活动自主权,建立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稽核与监察体制、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担保抵押制度、信贷资产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等。

证券业方面,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与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多重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积极推进和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引入卖空交易机制、完善协议转让和要约收购制度、逐步改革国有股和法人股无法流通以及AB股分割制度、完善重大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相关民事诉讼制度等;还应完善证券发行制度,完善证券发行与定价技术、证券发行核准制度、证券发行

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证券的国际化与品种创新。最终建立一个层次多样、各具特色的证券市场体系。

保险业方面,在体制上,要加快推进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革,完善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规范上市,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在观念上,摒弃不讲信用、粗放经营、短期行为的思想,坚持诚信为本、效益优先、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在产品服务上,大力开发市场有需求、核算有效益的产品,为投保人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扩大销售渠道、改革销售方式、方便客户投保。及时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推进保险业的市场化改革,按照市场要求和国际惯例组织经营,形成符合国际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保险业的竞争机制,建立公平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增加保险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注意金融服务业均衡发展

首先应协调发展金融服务业的各行业,进一步完善与我国经济体系相适应的以信托、银行、证券、保险为四大支柱、以其他非银行金融业为补充的金融服务业体系,加快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发展,加强金融服务业的资源配置功能,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此外,应注意金融服务业的地域协调发展。金融服务业在东部地区优势明显,但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差异不大。西部大开发将极大促进该区域的金融服务业发展,同时中部地区应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挖掘自身潜力,防止许多专家提出的“中部塌陷”现象的发生。

五、积极探索国际化经营

在我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我们也将面临更为广阔的国际金融服务业市场。我国的金融服务业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探索国际化经营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加快海外营业网点的建设,为境外企业在当地提供富有特色的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境外客户,扩大业务范围,提高资产存量,加快资金流速;学习和熟悉海外市场,向国际惯例靠拢,为全面参与全球一体化的资本市场的竞争积累经验。

六、大力培养金融人才

金融服务对从业人员的教育、技能要求很高,金融人才将是未来金融服务竞争的焦点。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业各领域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较低,服务价格偏高,竞争力弱。金融人才的缺乏将是制约我国金融服务业未来发展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高度重视金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为适应中国经济、金融快速发展的需要,实施了金融人才战略。我国应当继续推行这一战略,多渠道加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以适应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如果金融服务业专业人才的培养不应仅局限在单纯技术和操作层面,更应注重新一代创新型、复合型、国际化通用人才的培养,形成以高、中级专业人员为主体的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金融人才的培养途径主要有:大力发展金融教育事业,初步建立多层次的金融教育体系,加快培养金融专业人才;加强金融从业人员培训,根据世界经济、金融发展新趋势和我国实际需要,建立培训体系,丰富培训内容;积极引进境外金融人才,从归国留学生和境外金融机构中聘请经验丰富、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运作的人才,充实到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企业;加强金融领域国际合作,聘请国外金融专家来华讲学或举办研讨会,选派中高级金融管理和技术人员到境外学习和工作;改革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努力创造有利于发现和培养人才,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1996年-2002年);

2、《中国企业发展报告》(2002),企业管理出版社;

3、纪敏:“金融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山西日报》;

4、宋永新:“加入WTO对我国证券业的影响”,《上市公司》2001年第4期;

5、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课题组:“中国证券业:现状与WTO的挑战”;

6、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金融市场研究》课题组:“信托业发展研究报告”;

7、刘助仁:“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与对策”,《国际金融报》2000年8月24日;

8、张姝:“金融监管体制的法律思考”,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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