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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2:12: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09年,孝感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孝感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全力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作法和成效

为确保如期实现法治政府目标,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的思想认识,加快了推进依法行政步伐。

(一)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意见》发布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孝感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贯彻落实《决定》和《意见》作为一项大事要事来抓。2009年2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学习了《决定》和《意见》内容,研究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孝感政发〔2009〕9号)印发实施,作为指导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4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大会,总结了我市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新形势下政府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并就2009年深入贯彻落实《决定》提出了工作措施。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会议精神,印发了《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7月,市政府再次召开市长办公会,听取了政府法制工作专题汇报,就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中的难点问题分别作出了决定,保证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落实。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市政府专门研究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问题,为市政府法制办“增机构、增编制、增人员”,市政府法制办行政编制达到12人,经费逐年增加,足额保障;并明确要求新一轮机构改革按照“有机构干事、有人员办事、有条件干事”的原则,切实加强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2、重点突破,率先在省内建立了省市共同推进依法行政的协作机制。为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率先实现在武汉城市圈内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市政府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并加强协作,与省政府法制办签署了推进孝感市法治政府和两型社会建设合作协议。这是省政府法制办与省内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市州政府签订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协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确定孝感市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单位,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建立孝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支持孝感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方面的体制创新,共同商讨“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方面涉及的法制保障及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创新问题等16个方面的内容。为了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市政府制订了落实协议的六项措施,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孝感市法治政府和“两型社会”建设合作协议领导小组。

3、以学促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市以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先后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了明确规定。大力开展了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每年至少组织4次以上学法活动。依托党校开办的全市领导干部法律学习“网上课堂”,要求全市副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参学一次,实行听课计分制,年底对听课得分情况进行通报。市、县两级建立了干部学法档案,副处级以上干部做到一人一档。在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同时,加大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2009年,全市采取联合办班、单独办班、上门授课、专家授课、知识竞赛、参加上级培训等方式,对近万人次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直21个单位进行“上门授课”,重点宣讲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内容。实施年度考核促学,组织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进入干部档案。通过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促进了各领域各层面学法用法工作的整体推进,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有力地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

新台阶。

4、建章立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一是建立了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自2009年始,政府各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各级政府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建立了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

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综合责任目标(共性目标)考核体系。我们在总结近年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细化和量化了各项考核标准,制订了《孝感市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孝感市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细则》,内容涵盖了依法行政能力、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加强组织领导6个方面的考核内容,不仅作为考核的标准,同时也是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机制,依法决策,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根据国务院《纲要》和《决定》要求,围绕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总体目标,不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市政府不断探索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新机制,已经形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2009年,市政府重新修订了《市政府工作规则》,决策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审查、会议决定、公布结果“六步决策法”已经成为政府决策的基本程序,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有了充分保障。在行政决策中,法制机构全程参与。无论是重大决策的立项、听证还是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市政府法制办都要参与和提出法律意见,重大决策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讨论,确保了每项决策依法作出、作出的每项决策合法。

2、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2009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各类文件65件,与2008年35件相比,增长186%。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实现了历史上“三最”:数量最多、范畴最广、质量最高。其中,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促发展的文件9份,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关于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文件8件,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孝感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孝感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关于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文件6份,如《孝感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通知》等;关于加强土地、项目、资金监管的文件4份,如《孝感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程审计监督办法》、《孝感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孝感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防治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通知》等;关于政府自身建设的文件4份,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系统全员岗位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制发实现了“三性”:一是大胆探索、创新、突破,体现前瞻性。充分运用国家赋予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的先行先试权,在制度建设上作出创造性的安排。如在审计监督上,现有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建成后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只能事后处理,难于遏制腐败的发生和挽回国家损失。对此,我市优化了审计监督制度,制发了《孝感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程审计监督办法》,推行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审计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围绕大局,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突出针对性。始终立足于解决孝感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立足于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热点和难点,立足于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来制发规范性文件。三是汇聚民智,反映民意,体现民主性。健全制度建设工作程序,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以及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的形式,广泛吸收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如为了制定“迎接新市民工程”实施方案,2009年3月25日,市政府专题就“新市民入户条件”举行听证会,由市、区“外来人员”选出的11名拟迁户人员代表和机关、基层组织代表共计50多人参加了本次听证活动。与会代表对办理“新市民入户”手续中涉及的房屋“两证”、社保缴纳、户口转迁、入户子女教育等问题发表意见。方案修改充分吸纳了代表意见,进一步降低了新市民入户条件,简化了办理程序,增加了新市民入户工作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全市已办理新市民入户15461人。

3、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和机制不断健全。进一步加大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力度。市政府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政府应急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应急工作,并成立了市防汛抗旱、重大动物疫情、公共卫生、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等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初步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应急预案体系,建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在消防、安全生产等领域大力开展应急处置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强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危险源数据库。2009年市本级成功预防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70多起,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确保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规范行为,执法为民,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效能。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了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为了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多个部门分散执法、交叉执法问题,组织开展了县(市)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目前,有2个县(市)已上报工作方案。为了解决市区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市法制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数易其稿,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审议了《关于解决市区多头和重复执法问题的决定》。

2、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清理了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采取“两对照、两评议”评审方法,减少37个项目、148个审批环节、207件申报资料,累计压缩办理时限1115天,较好地实现了在武汉城市圈中“五个最”目标(项目最少、环节最简、资料最省、时限最短、收费最低)。二是加强了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的电子监控。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清理审核了纳入电子监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了15项收费项目,降低了11项收费标准,完善了28项收费项目的法律依据,理清了收费监管关系,并建立了四家联动监管机制。2009年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共对15.8万件网上审批事项进行了实时监察,对117件整体超时办件发出预警纠错指令。三是优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和审批运行机制。市政府制发了《孝感市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孝感市基本建设项目有限关联审批实施方案》两个文件,采取“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同时收件、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变“串联”为“并联”,大大方便了公众,提高了办事效率,让审批走上了“高速路”。通过实行并联审批,企业工商注册审批总时限由原来的1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直通车企业2个工作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总时限由原来的9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直通车企业12个工作日)。

3、以制约行政权力为核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积极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孝感市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在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开展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三家试点单位逐一清理了行政执法依据,梳理了行政处罚权事项,通过制定标准、完善程序,建立了一套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体系,统一了处罚幅度和标准,使行政处罚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步出了坚实步伐。二是加强了执法质量及案卷评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程序公开促进实体公正,市政府法制办制发了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及案卷评查的统一标准。在重点执法部门推行了“一案一考评、一月一小评、一年一总评”办法。市公安局坚持月考季评、年度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执法问题;市质监局实行了每月由执法机构自查、每两个月组织互查、法制机构不定期监督抽查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成效突出。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文明执法。市工商局60%的案件采用了说理式执法文书;市质监局等部门将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工作延伸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四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岗位绩效考核,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各岗位,做到岗位权限明确,责任具体。市地税局等部门建立了执法岗位标准,根据行政执法的关键点和工作的侧重点,确立了考核点(指标),按月实行人机结合考核,考核结果与收入待遇、能级管理和评先树优挂钩,较好的解决了人、岗、责、权、利的有机统一。

(四)完善制度,强化责任,逐步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

1、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尤其是规范性文件监管。一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发布制度。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以“规”字系列文件形式予以印发,明确了有效期,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我市各级行政机关2002年至2008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市累计清理文件63021件,对其中的146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件审查,确认继续适用917件、修改96件、废除455件。三是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关于办理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若干规定》(2009年5月26日孝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要求,及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做到了应报尽报、及时报告、规范报备。督促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对2009年度上报备案的3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季度通报制度。

2、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着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2009年,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多措并举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数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1件,立案64件,立案数与去年相比上升164%。已结案62件,其中维持24件,占38.7%;撤销1件,占1.6%;责令履行2件,占3.2%;撤回申请17件,占27.4%;驳回申请1件,占1.6%;调解或和解13件,占21%;其他处理4件,占6.5%。其中,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立案15件,立案数与去年相比上升500%。立案的15件案件全部办结,其中维持3件,确认违法1件,调解或和解3件;撤回申请8件。具体做法是:一是进一步畅通了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和《实施条例》,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择用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设立了行政复议申请信箱,建立了网上受理复议申请的平台,公布了行政复议咨询电话。二是大胆创新案件审理、结案方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效率;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推行“三审终审制”,务求办成“铁案”。着力推行和解、调解结案方式,采取案前和解、案中调解、调审结合等多种措施,及时、简便、高效的解决行政纠纷,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推进了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的创新。落实行政复议首长负责制,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复议经费均列入了财政预算。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责令受理制、行政复议季度通报制等制度,对维持但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的案件,采取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形式,全方位、多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四是重新修订完善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加强行政复议案卷归档管理。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重视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对人大开展的专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政协的有关调研等工作,均精心准备,积极配合。二是重视司法监督。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为了便于部门“一把手”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改进行政执法工作,2009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孝感政办发〔2009〕94号),明确规定行政首长在行政诉讼中应出庭应诉,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舆情信息处理机制。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投诉管理暂行规定》(孝发〔2009〕9号)。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依法做出处理。

4、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立了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积极畅通违法执法发现渠道,公布了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通过集中受理行政投诉、明察暗访、舆情监测、执法监察等方式发现线索,以重点查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方面的行政过错案件为突破口,严肃追究了一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人员。对孝南区发改局以支付“前期工作咨询费”为名向企业乱收费20万元的问题和市城管局孝南分局工作人员向企业索请、索烟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警示效果。

(五)联系实际,关注民生,解决问题,积极开展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和政府法制宣传、理论研究。

1、依法处理政府涉法事务。一是建立了政府法制部门牵头负责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民商事合同、涉及民生、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行政行为及其他涉法事务的处理,都交与法制办进行法律论证。2009年,全市政府法制部门参与重大决策法律论证129件,民商事合同73件,参与招商引资协调活动43次,国有企业重大法律事务31年,处理民商事诉讼或非诉事件21件,其他涉法事务178件。其中,市政府法制办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共计69件,对2004-2009年间市政府签订的16份招商合同进行法律实施评估,提出了继续履约、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法律建议;参与了市政府招商引资(如东城区五星级酒店项目、海王药业、铜罗湾商业项目)、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如4404厂改制、市利民公司职工上访)等涉法事务的论证工作,参与了孝感城区北外街搬迁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中心工作的法律风险论证工作,提出了法律意见,供市政府决策参考。二是加强了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建设,充实了人员。2009年市政府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与市政府法制办合署办公,增设了法律事务科,增编2人。汉川、孝昌、应城等县(市)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聘任了政府法律顾问。

2、扎实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2009年,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按照“争先进位”的目标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开展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宣传攻势。重点宣传了国务院《决定》、省政府《实施意见》,做到电视有视频、报刊有文章、墙上有标语,营造了强烈的宣传声势。在纪念《行政复议法》颁布十周年活动中,采取了发表电视讲话、在孝感日报上组织系列纪念文章,以及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了大力宣传,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建设了自主宣传阵地,新建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创办《政府法制》内刊,构建了工作督办和经验交流的平台。加强了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向上级政府法制部门报送法制信息392篇,同比增长10倍。其中国务院法制办采纳118篇,省政府法制办采纳160篇,市“两办”采纳15篇。法制宣传和网站建设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有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政府法制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树立了全市政府法制系统的良好形象,为各项政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同时,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两型”社会建设、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发规律、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等方面,市法制办开展了系列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在《湖北省行政法学会》专刊、《湖北法制》、《发展研究》等理论阵地发表了系列法制理论研究文章。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市政府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主动谋划,扎实推进,卓有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体现为:基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县级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2010年,我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将继续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市政府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把依法行政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任务贯彻好、落实好。市政府决定2010年为“依法行政年”,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掀起推进依法行政的高潮。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的成功经验,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跃上新台阶。组织编制我市“十二五”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分解制定每年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以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已明确规定每下一年度第一次人大常委会听取上一年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第二,认真落实省市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合作协议。适时召开省市协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年会,总结2009年协作成果,研究谋划2010年依法行政推进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商讨孝感市“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方面涉及的法制保障及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创新问题,研究制定《武汉城市圈孝感市“两型社会”建设促进工作办法》;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室参与涉法事务处理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制定《孝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依法组建孝感市仲裁委员会;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难点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合作研究,为市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指导。

第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建立市政府听证大厅。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常态化。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由政府及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第四,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探索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机制、程序和方法。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召开规范性文件听证会。在市直部分单位试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检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督促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职责。建立受理、处理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异议的制度。

第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进行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公示。在巩固2009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组织开展对各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选优秀执法案卷,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围绕“职责到岗、到人”的目标,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梳理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加强评议考核,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健全激励奖惩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第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力争2010年行政复议受案数上升50%。拓展行政复议受案网络,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机构、人民调解机构、综治机构建立受案平台,积极推行复议受案代理制,延伸行政复议受案触角;在信访大厅、投诉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创新行政复议审理结案方式方法,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实效。着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实行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参与听证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行政审判的经常性的案例研判对接工作;开展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要求,按照“有机构干事、有人员办事、有条件干事”的原则,使全市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特别是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当前日益繁重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进一步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在政治上成长和进步创造条件;进一步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深造学习、更新知识创造机会。探索建立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合理流动的有效机制,使政府法制机构成为培养和对外输送依法行政人才的基地。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建设。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对机构改革后交流、轮岗人员开展执法培训并换发执法证件。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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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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