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乌鲁木齐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发布时间:2020-03-03 08:01: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乌鲁木齐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日前,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新利,税政一处副处长张静及业务骨干做客乌鲁木齐地税网站在线访谈直播间,就房产税有关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时介绍了这一政策调整。

据了解,在今年8月1日前,乌市执行房产契税税率为3%,其中,对家庭首次购买自用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且其所购房屋平均交易价格未超过市政府规定同一地段房产均价1.4倍的家庭暂减半征收契税,税率为1.5%;而对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并且其所购房屋平均交易价格未超过市政府规定同一地段房产均价1.4倍的,暂按1%税率征收契税。

但由于乌鲁木齐市政府规定的同一地段房产均价是2008年制定的,随着房价上涨,目前乌鲁木齐市新房的均价基本超出同一地段房产均价的1.4倍,如此一来,新购住房市民几乎无人能够享受到契税优惠。2010年乌市享受契税优惠的户数就达74745户,而2011年享受契税优惠的户数仅为24802户,购房者大多执行房产契税税率3%的高税率,这也使得契税出现增长。

为此,在新编制的《乌鲁木齐市房产平均交易价格实施方案》出台前,从今年8月1日起,乌市地税局将契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规定,对家庭首次购买自用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税率为1.5%;而对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暂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与原有规定相比,新契税优惠政策取消了“其所购房屋平均交易价格未超过市政府规定同一地段房产均价1.4倍”的这一条件。乌市地税局一分局有关负责人明确,8月1日之前已经缴纳契税的家庭首套购房不享受这一税收优惠。

网民:我到税务局代开了一张房屋租赁发票12000元,收到12000元租金,缴了税金2352元,请问如何做会计凭证,我公司是亏损企业,报税时要不要缴营业税

答:所缴纳的2352元税款中含营业税、房产税。

网民:本人于今年8月购买了新民路一套二手房,楼层为8楼,面积约129.4平方米,该房为1999年建的8层围合多层商住楼。由于为坡地,一层位于半地下,所以楼层共建八层,楼内没有设电梯。本人办理契税房屋评估业务时,工作人员坚持认定大于7层为高层建筑,依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契税征收管理办法》,必须按法规执行,房屋认定为高层建筑,故房屋总评估价为56万元。

作为一名合法的中国公民,缴纳契税是公民的义务,但契税收取的标准应按照房屋真实情况评估,并以此来为制定征收标准设定依据。而按照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将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综合性建筑均划称为高层建筑。那么,我的没有电梯的八层楼顶房真的属于高层建筑吗它真的值56万元吗

答: 您好:目前,我局第一分局在负责征收契税过程中,对房屋产权性质、结构、用途等内容确定的依照是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所登记的项目。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规定,住宅按层数划分:

1、低层住宅为一至三层;

2、多层住宅为四至六层;

3、中高层住宅为七至九层;

4、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第1.0.5条中,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第一项也有相同的规定。

同时,第一分局征收住宅交易契税的最低计税价格,是以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的批复》(乌政办〔2008〕326号)为依据计算征收的。因此,您提出所购买的新民路一套二手房,房屋产权证书中载明,性质为住宅,总楼层为8层,按以上标准划分确为高层住宅。

网民:房产企业的存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答:房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如果没有出租或自用,则不用缴纳房产税。

网民:我于年7月份购买了一套位于喀什东路的住房,面积118平方米。该套房属于个人首套住房,且本人属于单身。为房屋缴契税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要缴3%的契税,请问该比例是否合理法律规定不是该减半征收吗

答:您所说的情况,从今年8月1日起,按1.5%缴纳契税。

网民:我的房子是5800元/平方米,总房价是60万元,是首套房,今年5月份买的,请问契税缴纳比例是多少

答:从2012年8月1日起,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的,按3%缴纳契税。

网民:保障房是否要纳税

答:购买保障房,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印花税。

网民:我公司在塔城成立一家分公司,从事物业服务,无偿使用房产公司的一间房进行办公,塔城地区让我们上房产税对吗这间房不在我公司的账上。

答:无偿使用的,由产权所有人按自用房产缴纳房产税。

网民:房产开发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可以吗

答:可以。

网民:我于2002年购得钱塘江路55号世纪新小区住宅,契税款被房产公司骗取,现房产公司倒闭。办理房产证时房产局让我再缴一遍契税等费用,问契税应由谁来承担

答:请到房产局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办理。

网民:请问已经缴纳过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房产,对外出租,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中涉及的出租面积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抵减,需要办理什么相关手续

答:可以抵减,需要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库。

网民:请问房地产企业盖的保障房是否和商品房一样要缴纳各项税金

答:房地产企业建设保障房,建设期间免保障房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额未达20%的,免土地增值税。

乌鲁木齐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宁波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哈尔滨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成都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广州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南京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长春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房产税暂行条例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郑州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深圳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乌鲁木齐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乌鲁木齐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购房买房 乌鲁木齐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