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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教委发〔〕70号

发布时间:2020-03-03 21:12: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巴南教委发„2007‟70号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全区教育系统2007—2008年度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纠风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2007—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巴南纠办发„2007‟1号)的要求,现就我区教育系统2007—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1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为目标,继续把“两评”作为促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两评”的主要内容,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成效作为评价教育政风行风的主要标准。采取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办法,在区行评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区教委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并把“两评”与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及作风建设年活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各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教育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议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评议的范围

2007年我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区教委机关、全区所有中小学,进修校、教科所、电教站、保健所。

(二)评议内容和重点

评议的内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与加强教育行业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各级领导班子的勤政廉政优政、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以及教师职业道德和制度建设等情况作为政风行风

— 2 — 评议的内容,切实解决招生、收费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机关工作作风、师德师风中存在的问题。

评议的重点:

1.严格规范实施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的收费行为。一是除城市学校外的所有公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后,除按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生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服务性收费;二是继续落实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以及对农村贫困家庭的女童,不得收取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三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严格执行“一费制”和服务性收费办法,严格按照区物价局、财政局、教委《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物价发„2004‟106号)和《关于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行为的通知》(巴南物价发„2005‟002号)的规定,坚决禁止擅自扩大“一费制”范围、调整学校类别和服务性收费中不坚持自愿原则强行统一收取、收取服务性费用未按规定服务、超出红线标准、自立收费项目及乱办班收费、乱补课收费、捆绑收取保险费等乱收费行为,确保“一费制”和服务性收费政策落实到位,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2.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普

— 3 — 通高级中学、幼儿园代收费标准规定。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4‟215号)和重庆市巴南区物价局、区教委《关于普通高级中学和幼儿园代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巴南物价发„2004‟105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录取和收费的规范化、透明化管理。坚决纠正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分数、钱数超限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

3.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定的通知》(渝教基„2006‟11号)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严禁组织升学考试。高中招生严禁擅自组织单独的招生考试和提前违规招收学生,严禁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更不允许对其他学校优秀学生实行非正常转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严格学生用书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考试,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活动。除高中三年级可利用周六开展培优补差外,严禁其他年级利用节假日违规补课。严禁以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等为名乱收费。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升学率。严禁学校统一向学生购置校服和桶装饮用水。严禁学校代收保险费、体检费,学生保险、体检由提供服务的部门向学生直

— 4 — 接收取。严禁学校(班级)统一向学生收取用餐费,学生用餐严格坚持自愿原则,由学生自主购餐,为学生提供蒸饭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蒸饭费。

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区教委机关要按照“发展环境综合治理及作风建设活动年”的要求,把领导班子的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和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着为治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不强、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问题。学校要认真按照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要求,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

三、评议的步骤、方法和结果的运用

(一)评议的步骤

全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从2007年5月上旬开始,至2008年11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5月上旬至6月上旬)。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两评”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传达学习市教委、区委、区政府关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有关精神。各学校(单位)按照区教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健全机构、制定实施办法、完成宣传动员部署等相关工。并于6月上旬前将实施方案及组织机构上报区教委监察室。

2.征集意见和整改落实阶段(2007年6月中旬至2008年6

— 5 — 月中旬)。一是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主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服务对象,信访部门及本部门本单位行风监督员等方面的意见。征集意见可采取设置公开电话,召开各类代表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由各学校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和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区教委行评办分别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巡视组对各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3.综合评议阶段(2008年6月下旬至8月中旬)。由区教委行评办统一组织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各学校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教委行评办。

4.总结工作和结果运用阶段(2008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区教委将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归纳评议工作中好的经验及做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评议结果较好和较差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彰和通报批评。各学校于2008年8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区教委行评办。

5.回头看阶段(2008年11月上旬至11月底)。综合评议结束后,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回头看,采取有力措施,巩固集中整改的成果,确保已整改过的问题不出现反弹。

(二)综合评议方法

— 6 — 对教育系统的评议由区行评办统一组织,对各学校(单位)的评议由区教委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评议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由服务对象进行测评,如发放社会调查表,随机抽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二是组织社会群众代表进行测评,如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评价意见;三是对教育纠风专项治理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三)结果的运用

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效果不明显,政风行风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学校和单位,区教委将进行通报批评,各种评先评优及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受限。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建立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长:何平远(区教委主任、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忠荣(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江朝永(区教委副主任)

周发荣(区教委副主任)

唐泽奎(区教委副主任)

— 7 —

翔(区教育纪工委书记)

员:苏德茂、何 力、岑永安、袁兴华、付 云、李晓琴、卓贵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由马 翔、苏德茂、何 力、付 云、袁兴华、岑永安等六位同志组成,马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校(单位)要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行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2.明确工作责任

区教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委机关和全系统的自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何平远同志负总责;各学校的校长,委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本学校(单位)的第一责任人。

为了落实责任,区教委内部对今年行风评议的几项重点工作作如下分工:

(1)领导班子廉洁勤政建设:张忠荣负总责,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科和纪检监察室负责落实。

(2)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及规范政务管理和开展发展环境综合治理既作风建设年活动:何平远负总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3)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和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的管理工

— 8 — 作:唐泽奎负总责,具体工作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落实。

(4)规范招生行为、教材和资料征订管理和违规补课行为:周发荣负总责,具体工作由基础教育科、职成幼教科负责落实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江朝永负总责,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落实。

(6)组织行风评议检查组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何平远负总责,具体工作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7)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马翔负总责,具体工作由监察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职成幼教科、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

1.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各学校(单位)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讲明政风行风评议的重大意义、步骤作法和工作要求,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评议工作的自觉性。

2.认真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办法。各学校(单位)按照区教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风行风评议实施办法,于6月15日前报区教委行评办。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找准问题。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症下药,制定出切实的整

— 9 — 改目标和整改方案,于12月30日前报区教委行评办。

4.扎实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学校要把整改贯穿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落实整改上狠下功夫,切实搞好自查自纠、边评边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5.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政风行风评议的各个阶段,都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管理、服务对象和相关监督部门中邀请代表,参与征求意见、反馈对整改的评价,充分体现行评的广泛性和群众的参与性。要继续坚持“四个公开”的做法,公开征集意见、公开整改目标、公开整改情况、公开评议结果,以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6.坚持“两手抓”,做到政风行风评议和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政风行风评议与各项工作的关系,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促进教育改革发展。

7.实行开门“评风”。区教委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举报电话:区教委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66232759,计划财务科66223654,基础教育科66227009,监察室66219029,组织人事科6622700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66220799。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 10 — 主题词:教育

政风

行风

评议

意见 抄送:市教委行评办,区纪委,区纠风办。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20日印发

— 11 —

保监发〔〕70号

巴南十二五

成工商双发70号

巴安发

巴南四季活动

巴南支行工作总结

关于畅通巴南总结报告

巴南经济园区简介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厅发〔〕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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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教委发〔〕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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