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粮发〔2008〕82号
关于在全市粮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和
稳定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局,市直属国有粮食企业: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7月24日下午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彻底排查安全生产和不稳定隐患,加强整改,确保全市粮食系统在奥运期间和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的安全稳定,我局从7月29日起组织在全市粮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检查工作组
1、第一组由武鸣县粮食局张斌兴副局长为组长,抽调本县相关安全生产人员组成检查组到市储备粮管理公司、市金谷隆公司、军供站、隆安县粮食局检查。
2、第二组由宾阳县粮食局施成副局长为组长,抽调本县相关安全生产人员组成检查组到横县、上林、马山县粮食局检查。
3、第三组由市储备粮管理公司向武邦副总经理为组长,抽调本公司相关安全生产人员组成检查组到宾阳、武鸣和邕宁区粮食局检查。
4、第四组由邕宁区粮食局黄结卿经理为组长,抽调该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到青秀、良庆、江南、兴宁区粮食局检查。
二、检查工作安排
1、以上各检查组开展检查时间为7月29日—7月30日,具体行程由各位组长安排。各检查组所需交通用车辆自备,在整个检查工作中的费用开支凭发票回原单位报销。
2、为做好检查协调工作,总协调由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蒙祝宁负责,常务副局长董红兵负责具体检查指导工作,纪检组长农建和负责督察,粮食流通与科技发展负责具体工作协调安排,市粮食局范平发、梁彩英、刘焕宁、陈玉珀分别参加第
一、第
二、第
三、第四检查组进行检查。流通科联系电话(传真):2635665。
3、检查工作结束后召集各县、区粮食局和市直属国有粮食企业主要领导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尽快将检查材料整理,及时向市粮食局书面汇报。各县、区粮食局和市直属粮食企业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督查、验收,将整改情况报市粮食局。
三、检查要求
1、检查的范围为我市粮食系统内国有粮食企业的粮油加工厂、粮库和粮油交易市场。
2、检查内容:一是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情况,检查抽排水设施是否完备有效,危房是否采取了禁入住措施,对漏雨、返潮、渗水及可能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二是仓房设施安全情况,检查结构安全性和有关设施的完好性。三是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2 灭火器、消防栓、安全装置的有效配置、电路状况、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禁烟和禁火标志设置等。四是加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预防粉尘爆炸措施、设备运转操作、管理使用等。五是对杀虫熏蒸药品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药品库保管设施及分类保管、使用、审批、购进等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六是出租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七是稳定工作情况,检查有无不稳定事项及处置措施,治安值班防偷盗情况。八是安全生产、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履行情况,检查机构是否健全、运转是否正常、人员是否到位、职责是否明确、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教育培训等情况。
3、各检查小组要以查找问题、薄弱环节为重点,要严格、认真、到位,做到查必彻底。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能整改的要当场责令被检单位作出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也必须要求被检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与期限。
4、严格按照检查的操作规程开展工作,既要检查安全防范情况,更要讲求工作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粮食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报:自治区粮食局,市政府三秘
抄送:本局调控科、纪检监察室,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和市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南宁市粮食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