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真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吗?
我离开国有企业打工6年,亲身体会到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至国家法律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形同虚设、如同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在忽悠百姓,维护者资本所有的利益,拖欠工资不是因为有了“两法”少了,而是越来越多,劳动者的弱势非但没有改变,而是越来越弱,因为拖欠劳动报酬,我经历了3次讨薪“官司”不但不能拿会应得,还搭进了已经取得的报酬,花了钱、废尽经历,基本上是竹蓝打水!因此告戒打工的同类,有拖欠习惯、没有信誉的工尽可不打,发生拖欠尽可不要打官司,决不能聘请没有私交的不良律师,不能寄托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法院会公平的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大多是衙门口朝南(难)开,有理没钱(权、人际关系)别进来(我说的不是所有,是有的是,而且我每次都遇到了!),我为那些法律制定者和法律执行者深感恶心,你们对不起养你们的纳税人\\对不起百姓\\对不起你们的誓言\\对不起良心啊!
笔者愿为打工而被拖欠的同类提供讨薪经验的交流,更愿意向同情百姓疾苦、痛恨社会不公的新闻媒体提供真实素材和案例,不同意见的官人我们可以公开辩论。 四一八踢克圈诶一二六。卡母( 变小写、英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劳动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通知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及其案例分析考试作业) 2
《劳动法真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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