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个人黄金期权交易章程
个人黄金期权业务是中国银行为持有纸黄金或外汇的个人客户提供的一种黄金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两种产品。“买入期权”产品又称为“期金宝”,“卖出期权”产品又称为“两金宝”。(以下同)
“买入期权”产品的内容是:客户根据自己对黄金汇率未来变动方向的判断,向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买入相应面值、期限和执行价格的黄金期权(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如果期权到期日前黄金汇率变动对客户有利,则客户可通过平盘交易获得较高收益;如果期权到期日汇率变动对客户有利,则客户通过执行期权可获得较高收益。如果汇率变动对客户不利,则客户可选择不执行期权。
“卖出期权”产品的内容是:客户在存入一笔黄金或美元存款的同时根据自己的判断,卖出相应面值、期限和执行价格的黄金看涨或美元看涨的黄金期权。客户得到一笔期权费收益(用美元表示)。期权到期时,如果汇率变动对银行不利,则银行不行使期权;如果汇率变动对银行有利,则银行行使期权,将客户的存款本金按协定汇率折成相对应的挂钩货币。
一、名词释义
协议书 指客户与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个人黄金期权交
易协议书》。
营业日 指中国银行工作日,且相关国际市场没有休市。
期权 指欧式期权的买方支付卖方一笔期权费,从而获得在到期日选择是否以协
定汇率将一预先约定金额的货币兑换为另一预先约定货币的权利。
交易日客户与银行叙做黄金期权交易的当日
到期日 指协议书中指明的期权到期日。
交割日 指期权到期日后第二个银行营业日。
行使期权 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到期日按协定汇率执行期权中所指明的黄金买卖。 期权费 指期权买方为购入期权所必须支付给期权卖方的费用,须用美元支付。 期权面值 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到期日行使黄金买卖的金额。
期权费率 指期权费(美元)与黄金期权面值(盎司)的比,即“美元/盎司”。 协定汇率 指双方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个人黄金期权交易申请表》
中约定期权买方在期权到期日行使黄金买卖权利时所采用的汇率。
标的汇价 指协议书中指明黄金与美元的汇价。
看涨期权 指期权买方有权在到期日按协定汇率向卖方买入某货币的权利。
看跌期权指期权买方有权在到期日按协定汇率向卖方卖出某货币的权利。
欧式期权指期权买方只有在到期日当天北京时间14:30才可向期权卖方提出行使期
权。
基础货币 指黄金。
非基础货币指美元。
参考汇率 指标的汇价在期权到期日当天北京时间14:30的中国银行总行黄金报价系
统中的中间价。
资金账户 客户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与其已开通个人黄金期权业务相关联的用于个人
黄金期权交易资金清算的账户。
轧差交割指期权买卖双方在期权到期日按协定汇率和参考汇率分别计算期权中所指
明的黄金买卖后,双方只对两笔黄金买卖的轧差金额进行资金收付。
期权平盘指客户在叙做买入期权交易时在交易日后至期权到期日之前将所买期权卖
出,从而获得银行支付的期权费的交易方式。
二、交易货币及期限
1.个人黄金期权交易的货币及最低期权面值按照叙做交易时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执行。
2.个人黄金期权交易的标的汇价为黄金兑美元。
3.个人黄金期权交易的具体期限由中国银行当日公布的期权报价中的到期日决
定。到期日如为非银行工作日或相关国际市场假期,则根据有关国际市场惯例调整到期日。
三、交易时间及网点
个人黄金期权交易的时间及开办该项业务的网点以中国银行公布的内容为准。
四、交易的有关规定
1.协定汇率可在中国银行黄金期权交易报价的协定汇率中选择其中的一个。
2.中国银行个人黄金期权报价,根据市场汇率及时变动。客户叙做交易时,根据
中国银行当时的报价选择确定期权交易的期权费率。
3.如果中国银行提供客户买入期权的平盘价格,客户可在到期日前将原交易平盘。
五、期权的行使
1、客户卖出期权,必须是存款货币的看涨期权,到期日中国银行按参考汇率有权
决定是否行使期权而无须事先通知客户。
2、客户卖出期权,如存款货币为黄元金,在到期日若参考汇率:
a) 高于协定汇率,则中国银行行使期权,即中国银行按协定汇率将客户的美
元金折成美元后存入客户资金账户,美元金不计利息;
b)低于或等于协定汇率,则中国银行不行使期权,即中国银行仅将客户的美元
金做解冻处理。
3、客户卖出期权,若存款货币为美元,在到期日若参考汇率:
a)低于协定汇率,则中国银行行使期权,即中国银行按协定汇率将客户的美元本金折成美元金存入客户资金账户,存款利息以存款原币存入客户资金账户。 b)高于或等于协定汇率,则中国银行不行使期权,即中国银行仅将客户的美元做解冻处理,美元利息存入客户资金帐户。
4、客户买入期权,客户有权决定是否行使期权,如客户在期权到期日前未提出放
弃行使期权,即视为客户授权中国银行代为行使期权并进行轧差交割。
客户行使期权并进行轧差交割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当看涨货币为黄金时,期权收益为:
期权黄金面值*(参考汇率-协定汇率);
当看涨货币为美元时,期权收益为:
期权黄金面值*(协定汇率-参考汇率)。
计算所得的收益计为美元,中国银行将计算所得的美元收益存入客户资金账户。
六、期权的平盘
如果中国银行提供客户买入期权的平仓价格,客户可在到期日前将原交易平盘。银行将以支付该笔期权期权费的方式,支付客户收益。目前,中国银行暂不提供客户卖出期权交易平仓服务(大额交易除外,大额标准以中国银行公示为准)。
七、款项交割
(一)客户为期权的卖方
1.客户授权中国银行冻结该笔期权交易的本金,冻结后该笔资金不得挂失、不可提前
支取、不得做质押贷款、不得开具存款证明。
2.中国银行在交易日将期权费以美元的现钞形式存入客户资金账户。期权费的金额根
据交易黄金面值和期权费率计算。
3.如果到期日中国银行行使期权,则中国银行在交割日按协定汇率将客户的存款本金
换成标的汇价中的非基础货币后存入客户资金账户,存款利息以存款原币存入客户资金账户;如果到期日中国银行放弃行使期权,则中国银行仅将客户的存款本金做解冻处理。
(二)客户为期权的买方
1.当客户是期权的买方时,中国银行将于交易当日从客户指定资金账户中扣划期权费,
期权费根据交易本金和期权费率计算,以美元的现钞或现汇支付。
2.如果到期日客户行使期权,中国银行于交割日将客户行使期权所得收益存入客户资
金账户。
(三)客户如对资金交割有异议,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交割日后一个月内向原办理期权交易业务的中国银行网点递交书面查询申请。
八、风险揭示
1.交易双方在期权到期日前,不可撤销交易。
2.当客户为期权的卖方时,如客户在中国银行的存款被执法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
冻结、扣划,则自存款被冻结或扣划之日起,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不承担客户的任何损失,并有权向客户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设备故障及断、停电,因通讯线路故障或交易中偶发因素产生的不可预测、
不可控制事件及不可抗力造成客户的损失,中国银行将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4.个人客户应充分认识由于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对已叙
做的黄金期权交易所构成的投资风险,并愿意承担以上风险。
5.个人客户应本着“自主决定、自担风险”的原则,凭借自身判断叙做黄金期权
交易业务,银行职员在任何情况下提供的意见和表述的观点仅供客户参考,银行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若对本章程所列之条款进行必要修改或补充,将
以公告方式通知客户。
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个人黄金期权业务操作流程(买入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