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司法协管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司法协管员2名,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驻到巴南区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拥护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接受工作考核;
3、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巴南区常住户口;
5、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斜视、口吃和色盲,无纹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 12 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由巴南区司法局和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聘用人员使用管理
报名人员经选聘合格者,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派遣到巴南区司法局工作,由区司法局统一用工,安排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日常事务性工作。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
月工资22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另有补贴。
八、其它
(一)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否则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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