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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自治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2 14:41: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做好自治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干训科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97更新时间:2011-6-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人才兴县”战略,在全县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人才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县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未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科研、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均可以参加评选。对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列入此次评选推荐范围。

二、推荐名额

全县拟评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名、专业技术带头人20名、专业技术骨干30名,共评选60名。(名额分配表附后)

三、推荐条件

推荐评选的专业技术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标准:

1、年龄为男性55周岁以下(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业内同行专家公认;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科学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区(州)级教育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或效益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5、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的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的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7、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为本领域的带头人。

(二)专业技术带头人选拔标准:

1、年龄45周岁(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获得县级以上专业技术成绩方面的表彰奖励;在县级以上学术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3、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县内公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并在自治县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三)专业技术骨干选拔标准:

1、年龄3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专业技术推广、应用、改造、创新上能独挡一面,能较好地发挥技术骨干作用。

3、在自治县教育、卫生、文化、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全县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人员;

4、在各学科或专业技术工作中专业技术过硬,帮带能力较强,群众评价较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四、推荐程序

1、推荐。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填写《察布查尔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带头人、骨干)推荐表》,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证明材料要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职责权限报所属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初审。对推荐、自荐人员的材料,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审小组,对推荐选拔对象进行初审,提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初选名单,并在各单位对初选人员进行公示。

3、考察。县委组织部组织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4、评审。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专业技术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考察后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统一评审,确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

5、审批。报县委研究决定。

6、公示。将确定的入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由县委研究确定。

对以上任命的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合格,兑现相关业绩津贴补助,评选专业技术人才不搞终身制,实行一评三年,一年一考核的选拔管理方式。

五、报送材料

1、填报《察布查尔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带头人、骨干)推荐表》一式三份。(http://“通知公告”栏下载)

2、相关证件及材料均须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要齐全、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具体提供材料为(一式三份):

(1)近三年业务工作总结;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著作、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均复印);

(4)承担的县级以上项目课题批件和计划书或拟申报的研究课题;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

(5)奖励、表彰证书复印件;

(6)能反应本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其它材料。

3、所有材料一律用16K纸打印后,装订成册,每册均需打印目录,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装订顺序为:目录、推荐表、个人三年业务总结、相关证明材料。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在推荐选拔条件的掌握上,不仅要看科研成果的数量多少和档次高低,而且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一个人的贡献和水平,严禁搞特权或平均主义。要特别注意选拔在生产、教学、临床应用推广第一线辛勤工作,埋头苦干,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在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工作中取得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选拔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所属行业专业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人才工作成员单位要加大对评选活动政策的宣传,不仅要注重推荐本机关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的人员,还应注重推荐本行业(如下属站所和乡镇站所)从事专业技术的人员。严禁出现漏报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3、在具体推荐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做好层层把关和筛选,切实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把真正符合标准的人选推荐上来,真正使选拔出来的人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严禁出现不按程序、不按要求推荐的行为。

4、各单位要及时将推荐材料上报到所属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初审把关,并形成个人的现实表现材料,统一报送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农机、水利、建设、企业等其他专业人才推荐材料可直接上报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上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20日。逾期未报的,可视为不参加推荐评选。

联系电话:3625001(办)

联系人:张 灵 (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干部)

附:

1、2011年自治县评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名额分配表

2、《察布查尔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带头人、骨干)推荐表》

3、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模板

中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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