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年安全生产目标承包合同
(二级单位团委对集团公司团委)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深化“青安杯”竞赛活动,集团公司团委对二级单位团委实行青年安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目标,承包到支部,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个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生产建设需要。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和青年安全目标管理工作需要,现由二级单位团委书记(或负责人)代表本单位28周岁以下青工与集团公司团委书记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合同在全面完成2008年各项生产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以下青年安全目标:1、全年青工工亡事故为零;2、全年青工重伤事故为零;3、青工月均千人负伤率在0.5以下;
二、责任及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二○○八年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和钢青联字(2008)01号文件精神。
2、继续开展争创“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发挥青年安全示范岗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青年安全教育,倡树先进的安全理念;创新开展青年安全活动,让青工在活动中增强安全意识,接受安全教育,促进安全生产。
3、坚持和完善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制度,发挥“青安岗”职能,强化集团公司团委--二级单位团委--团支部--团员青年四级联保体系,继续实行“一保二挂三有”制度,卓有成效地开展争创“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
4、围绕集团公司安全奋斗目标,积极探索青年安全工作规律,组织青工工伤事故案例剖析、经验交流等,分析原因、掌握规律、落实防范措施,促进青年安全工作的根本好转。
5、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青工安全“五小”竞赛活动,改进安全防护条
件,优化青工工作环境。
6、实行青年安全网络管理,建立青年安全网络图,加强对青年的安
全工作的监控。
7、要围绕公司重点工程、设备大中修、“双认证”、“双基”管理、“8S”管理等开展青年安全工作,推行标准化作业,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
三、奖罚规定
实行全年奖罚考核的办法。集团公司全年对集团公司团委考核,每发生一起轻伤扣100元,每发生一起重伤或重伤以上事故,本单位不得奖。集团公司团委根据全年得奖情况,按青工比例和负伤率给二级单位酌情兑现。
四、合同的检查与兑现1、集团公司团委负责本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合同规定的奖罚兑现,并负责向安全职能部门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合同执行情况和结果。2、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合同的贯彻执行。
五、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独修改或终止。
3、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并经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团委联合调查认定,可对本合同提出修改或终止建议。4、本合同正本两份,集团公司团委、二级单位团委各执一份。副本一份,安全环保部存。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 二 级 厂(矿) 团 委 书 记:
监督公证人:二○○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