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信镇2010年“十佳”评选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村(居),镇直单位:
2010年是实施创先争优活动的头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创先争优,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化我新农村建设,全面提升我镇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佳”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该全体党员干部在村“创先争优”活动中示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一批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党员和干部,提高党员干部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目的意义:
“十佳”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工作中、岗位上、新农村建设中、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自身的行动感召人,在全村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组织机构
“十佳”评选活动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杨平利
副组长: 姚绍勇吴全如
成员: 唐田华 田 峰 侯正文 陈国辉 田花云 欧乔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田华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范围
吉信镇范围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党员干部均可参选
五、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1.工作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
2.跟群众关系良好,受群众爱戴。
3.在理论学习扎实,理论与实践结合得好,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为群众、所驻村做有实事多。
4.与亲友、同事和睦,关怀互助好
5.遵纪守法、工作学习好
六、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0年6月20日—6月28日)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争创 “十佳”活动。各社根据各自实际,在社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 “好党员干部”的标准的宣传,在全镇上开展“自我推荐”、“相互推荐”、“相
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村组、单位、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阶段(2010年7月5—7月12日)
推荐方式:
1.各片推荐辖区优秀党员干部1名。
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十佳好党员干部”评选条件的人选。
推荐要求:
1.请各村(居)、镇直单位将候选人的感人事迹(500-1000字左右 )的单行材料报送镇上
2.群众可写好材料直接向评选活动小组推荐候选人。
(三)公示(2010年7月21日—7月30日)
评选小组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十佳好党员干部”候选人十名,在全镇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评选小组会将协同各村 (居)、镇直单位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群众公布。
(四)评定
由评选领导小组、党员干部、群众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五)表彰。
1.表彰时间:2010年9月
2.奖励方式:召开全镇主干部大会进行表彰。并向县有关单位推荐做为县里的“十佳”人员,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
中共吉信镇委员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