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全县“散乱污”企业认定情况的
报告
按照县环委会的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各乡镇排查上报的企业从产业政策、产业布局方面认真核查,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5年本)》中淘汰类,以及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产能的限制类项目均认定为“散乱污”企业。经过与环保、国土、住建、经信、煤炭、安监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全县71家企业认定为“散乱污”企业(第一批认定55家,“回头看”认定16家)。全县所认定的71家企业均未在我局备过案(世强蜂窝煤加工有限公司除外)。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对全县“散乱污”企业认定情况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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