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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19:37: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年隰县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强化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确保我县“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任务目标的完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节能技术进步为根本,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强化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节能减排促进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做到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坚持节能减排优先,

1 效率为本,着力实现开发与节约并举;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二、节能减排工作主要目标

2010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6.36%,实现节能5466吨标准煤;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10吨,化学需氧量减排37.5吨。

三、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建立健全产业退出机制,按市场化原则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率的产业。加快关闭、淘汰六大高耗能行业中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研究落实关于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由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认真落实《关于加快促进我

2 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商贸、现代物流、旅游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协调发展。(由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旅游局等部门负责)

3、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以项目和产业集群为载体,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优化能源利用系统。加快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型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按生态产业链进行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逐步建立起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综合规划的循环经济体系。(由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

4、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开拓煤层气利用市场,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鼓励发展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等重点节能工程。(由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城建局等部门负责)

(二)着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1、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煤炭、发电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201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6.36%。要重点抓好落实,加强监管指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重点耗能企业编制节能减排规划,开展能源审计,定

3 期报告能源利用状况。(由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2、着力实施减排综合治理。要着力抓好水污染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减排10吨、化学需氧量减排37.5吨的任务。对市政工程、污水处理、高污染行业实施监管,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排污许可证发放,促进总量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顿、限期治理和罚款等处罚。(由县环保局等部门负责)

3、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2010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实施和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建立和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技术监管体系,对现有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县城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的改造,确保九月底完成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加快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建筑节能改造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由县城建局等部门负责)

4、加强交通节能减排工作。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高油耗汽车发展,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

4 动交通节能科技进步。(由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

5、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及农作物秸秆气化等。加强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加快淘汰和更新落后农业机械装备。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和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合理布局我县农业生产,调整和优化种植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循环型农业、绿色农业和标准化农业,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努力建设节约型农业产业体系。(由县农业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6、发挥政府机构节能示范作用。政府机关要带头节能,做全社会节能的表率,以节煤、节电、节油、节水为重点,抓好办公楼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完成公共机构在2009年基础上单位面积节水节电率分别达到5%、公务用车节油5%、办公经费和公务接待费降低3%以上的任务。加强对用能设施的节能管理,降低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

(三)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1、加强节能技术创新。要将节能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科技开发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大力促进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结合节能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开发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源梯级利用和综合优化技术等。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研发制造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环保型装备,研发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技术工艺。(由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负责)

2、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组织实施能源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鼓励推广节能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同时,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有关行业协会及时跟踪了解本行业有关节能信息,做好行业咨询、服务等工作。研究落实加快节能技术推进与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由县经信局、县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四)推进节能监管法制化、规范化

1、加强节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体制。按照国家公布淘汰的落后工艺和产品目录制订强制淘汰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表,并督促严格执行。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测(监察)。(由县发改局等部门负责)

2、健全、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经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部门负责)

3、加强节能统计和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我县节能统计系统,确保节能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要加强对我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的审核,确保公报指标数据准确、及时。研究建立我县能源消耗监测预警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统计部门依法进行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发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我县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由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负责)

4、健全电力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提高电能使用效率。实现电力节能、环保。(由县经信局、县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

(五)制定和完善节能引导和扶持政策

1、加强对节能工作的扶持与引导。县本级财政设立的节能专项资金,要加大对节能工作的支持,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重点节能工程、示范项目、高效节能产品推广以及节能执法监管等。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和政府

7 采购,要优先支持、采用列入节能产品目录的产品,发挥政府对节能的引导作用。调整优化现有技术改造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和结构,重点向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节能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倾斜,促进企业节能产品、设备和技术自主创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由县财政局、县经信局等部门负责)

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电、油、气等能源价格的传导和联动机制。按照鼓励低能耗、约束高能耗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研究制订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利用价格机制约束能源消耗。(由县发改局、县物价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

3、健全完善节能奖励制度。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要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对节能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由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节能减排的宣传

制定我县节能减排宣传方案,指导新闻媒体加强节能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全民参与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将节能

8 知识纳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对广大职工和青少年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由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县经信局等部门负责)

(七)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

县节能减排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我县节能减排进展情况,研究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问题。

要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励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健全完善我县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发挥节能减排政策指挥棒作用,县政府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超额完成或完成的予以通报表扬,完不成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实行问责和“一票否决”。确保实现我县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

节能减排的组织领导

成立隰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

组 长:贺崇伟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冯海清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晋锋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月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鹏

县环保局局长

刘建华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秦惠民

县教育局局长

张建功 张进邦 王林祥 卢天蓉 程良生 李文军 刘兰福 韩贵生 田春明 王玉武 翟红星 任宏武 陈金平靳晓民 尉海平高晓东 韩继斋 县科技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委主任 县林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县工商局局长 县质监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供电局局长

马隰民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主任由冯海清担任(兼);同时下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工作组,组长由冯海清担任(兼);

2、节能工作组,组长由李晋锋担任(兼);

3、减排工作组,组长由张鹏担任(兼);

4、建筑节能工作组,组长由李文军担任;

5、公共节能工作组,组长由任宏武担任。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县节能工作情况汇报

疾控中心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淳安县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办公室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宁河县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中医院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县科技局节能和碳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县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县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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