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说明:
1、《评价标准》共设9个一级评定指标,50个二级评定指标,另加4个奖励项,满分为300分(不包括奖励项得分)。
2、每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分数为0-6分: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2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但存在一定缺陷;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0分:该指标完成属空白或存在严重缺陷。
3、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考核,按下列标准执行:
(1)未到达基本条件要求的单位,不能参加“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2)获得6分的二级指标个数少于16个(约占总指标数的30%),低于2分的指标个数超过10个(约占总指标数的15%),则取消申报。
(3)在50个二级评定指标中,出现1个0分指标,则取消申报。
(4)按得分的多少排序,名列前茅的确定为示范企业。
附件2: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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