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煤企兼并小组办„2011‟7号
关于报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 及牵头企业基本情况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期,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上报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内煤企兼并小组办„2011‟6号),要求各盟市尽快上报本地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兼并重组方式。同时要求有兼并主体的,应明确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和被兼并重组对象;企业间相互重组的,必须明确哪些企业相互重组,明确兼并重组牵头企业。为认真做好方案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在上报本地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同时,应将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和牵头企业的基本情况(电子版)一并报送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上报实施方案的盟市务于2011年7月25日之前报送。
二、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公司)概况。包括企业(公司)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组建时间、经济类型、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占有煤炭保有储量、年营业收入、现有职工人数、企业(公司)现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拥有产业情况等。
(二)企业(公司)各分、子公司及重点产业简介。
(三)2011年—2013年发展规划。包括在建项目、拟建项目基本情况,20
11、20
12、2013年预计年营业收入。
(四)其它情况。
三、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武召维,联系电话:0471—4824851,传真电话:0471—4620656,邮箱:wzw842@126.com。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内煤局字„2012‟189号
关于调查煤炭企业兼并主体情况的通知
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为全面掌握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主体情况,决定对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盟市已确定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
二、调查内容
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提纲和调查表附后)。
三、有关要求
(一)为全面、准确掌握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情况,请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相关煤炭企业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填报调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兼并重组主体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请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尽快将此通知转发到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填写,按期上报。请各兼并主体企业填制完成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于5月15日前将纸质文件电传我局煤炭行业管理处(0471-4824563),电子文件发至:wangjinghui009@126.com;同时报送所在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联系人:戚在成,0471-4824564;
王静惠,0471-4824563。
附件:upload/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提纲.doc upload/煤炭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提纲
一、企业注册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及从业经历;目前产业结构,组织管理机构,企业股权构成情况等;
二、企业发展历程;
三、企业经营现状(企业主营业务、兼营业务情况,以及已形成规模,在建规模等);
四、是否有铁路户头及铁路户头名称,2011年铁路外运计划和完成情况,2012年铁路外运计划;
五、2011年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六、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情况(拟兼并煤矿名称、产能,进展情况等);
七、“十二五”发展规划(包括拟建项目情况,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等)。
八、企业联系人姓名、电话(办公室电话、传真电话和手机)。 (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