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IC 09.09.0
1新办《上海居住证》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须知
1、申请条件: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人实际用人单位需在本市注册且注册实到资金需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或申请人实际用人单位若为上海分公司,其总公司注册资金需1000万人民币以上;
有具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存放地出具的阅档政审证明。或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
的上海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本市人才服务中心,由其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居住证受理时间从人事档案调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
2、申请材料:
材料必须单位人事专员代办,快递不受理。
(一) 申请人必备材料:
1.调档人员信息表;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在封面、承诺及授权单位意见(P2)上加盖公章;
3.个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学位认定,国外学历请致电68883080,自行办理
4.本人身份证;已婚人员另需提供结婚证
5.本人外省居民户口簿,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6.在本市的住所证明:(以下情况任选一项):
A.买房者出具房产证;
B.房者提供租房合同及《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C.借住亲友家的提供相关住址户主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户主写的证明信、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D.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单位房地产权证或者租房合同及《上海居住房屋租
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7.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3个月内的健康状况证明;
8.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注:合同有效期需为1年以上,且申报期距合同终止期至少6个半月以上)
9.申请人在毕业后有工作经历,其个人档案里须有上家用工单位提供的退工单或离职证明,且公司名
称须与个人经历相符合
10.提交实际用工公司资料(以下情况任选一项)
A.实际用人单位为上海代表处,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
件
B.实际用人单位为上海公司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实际用人单位为上海分公司,提交总公司同意办理居住证的证明及执照、代码复印件并盖公章。
D.实际用人单位若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的证书。
(二) 申请随办人员所需材料:
为未成年独生子女首次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
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父母结婚证书(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首次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
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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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为配偶首次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
细住址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 可加分资料:(申请人若在申领表中有相应的注明则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配偶若为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证,请提供其结婚证、居住证及通知书副联;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
《申请表》、岗位协议、《调档信息表》等相关材料下载地址:
中智外企网站首页《政策速递》→《居住证必填表格下载》;网址:http://hrs.ciicsh.com